(1)荷兰种种
佛兰斯·哈尔斯自画像
我是一个思维极其混乱的人,能把许多毫不相关的事情联系在一起。
我固执地热爱荷兰。当然,我热爱荷兰有许多理由。比如:我热爱梵高,维梅尔,艾雪。可是,我热爱他们的理由却完全不同。梵高是耶稣投生为画家,他燃烧的星空就是各各他的十字架,这和荷兰毫无关系。我热爱艾雪是因为他神秘的版画揭示了一个常理之外的空间,他是一个魔术师,总是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搭阁楼,架梯子,我相信他是一个遗失在地球上的外星人,这和荷兰也毫无关系。我热爱维梅尔却是因为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荷兰人,他画里的颜色是荷兰郁金香的颜色,他画里的女人是高大,健壮,美丽的荷兰女人,他的家乡是十七世纪的荷兰小城德尔夫特,有纵横的河道,整洁的街坊,店铺,小城中心还有一个石子码成的八角形的图案。
我还热爱斯宾诺莎,可是我也不把他当个荷兰人,而是一个先哲,属于全世界。
但是我还是固执地热爱荷兰,因为它和我热爱的很多东西紧密相连。
比如,荷兰的海拔很低,低于地平线。荷兰有红灯区,可以公开吸大麻,尽管我即不嫖,也不抽。我热爱新奥尔良,那里的海拔也低,那里有Bourbon Street,可以在大街上喝酒,那里是《飘》里的白瑞德的天堂。因为新奥尔良,我热爱荷兰。
芝加哥的房子很像荷兰的房子。红色,黄色,橘色的砖楼,厚重的栗色镂花木门,大理石黑白棋子方格地板,雕花的铁吊灯,粗木桩的屋顶,窄窄的楼门。其实,荷兰在芝加哥前,芝加哥一定是学荷兰的式样。但是芝加哥是我家,因为芝加哥,我热爱荷兰。
阿姆斯特丹有大运河,运河沿岸是一排排房子,我现在苏州的家就坐落在大运河的边上。荷兰人爱干净,总是用运河的水把街道洗得干干净净,把一双双木头鞋子摆在门口。不知为什么,这总是让我想起儿时苏州人的红木马桶,每天用河水洗净后,整整齐齐地摆在青石板路的巷口。因为苏州,我热爱荷兰。
还有郁金香,风车,奶酪和白蓝彩釉陶器,都是我热爱荷兰的原因。
其实,我最热爱的是荷兰画家佛兰斯·哈尔斯(Frans Hals)。在我看来,他画中那些快乐,生动,无忧无虑,喝酒弹琴的荷兰人,才是荷兰真正的民族魂---吉普赛精神。
- Re: 荷兰三章posted on 11/05/2010
艾雪 = Esther?也喜欢他的画。俺没有一点能扯上荷兰的,除了Esther的画,和院子里初春的郁金香。
荷兰人怎么都是大鼻子大眼大脑袋?
Go Dutch。 是不是荷兰人很小气?
斯宾诺莎的思想是什么,一言以蔽之?
Very informative. 谢分享。
- Re: 荷兰三章posted on 11/05/2010
荷兰也曾执世界牛耳,当然牛。我最近读林奈,倒钟意于荷兰人早期的自然图绘Albertus Seba,Albrecht Dürer之类。
- posted on 11/07/2010
(2) 杨·维梅尔
《戴珍珠耳环的少女》(约1665年)
我住的芝加哥海德园是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建造起来居民区。因为当时屠宰业是芝加哥最主要的工业,最有钱的富人大都做和屠宰业相关的生意,工厂也都在附近。所以,这一带有高级的城堡式的,庄园式的别墅房子,也有相当多的中产阶级住的三层砖楼。我刚到芝加哥的时候,租的就是这样的楼房。格局式样基本上差不多,都是厚重的栗色镂花木门,大理石黑白棋子方格地板,雕花的铁吊灯,粗木桩的屋顶。。。我一直以为这是20世纪的芝加哥建筑风格。
这几天看到荷兰黄金时代的绘画,才知道我全错了。原来这是17世纪荷兰的建筑的风格,Vermeer的画里的荷兰小市民住的就是这样的房子。
连楼的外型都是一样的。这样的楼在海德园比比皆是。
Vermeer和伦勃朗被称为荷兰黄金时代最伟大的画家,那是荷兰的巅峰时期。
Vermeer画的大都是荷兰中产阶级,小市民的日常生活。有个电影《戴珍珠耳环的少女》,讲的就是这个女孩子去Vermeer家当清扫画室的女佣,后和Vermeer之间的感情纠缠。电影是有同名小说改编的,封面上就是Vermeer这幅家乡的风景画。
爱情和艺术,原本就是人们逃脱世俗繁扰的途径。可惜,Vermeer最后死的很惨,年仅43岁。用他妻子的话来说, Vermeer是由于“庞大家庭的重负,没有谋生手段,使他陷入萎靡和沮丧,进而谵妄,好端端的人一、两天之内就突然病死。”
Vermeer去世前,不但无法卖掉自己的作品,经销的油画也无人问津,结局相当凄凉。他留下妻子卡特琳娜和11个孩子,其中8个尚未成年。因为负债累累,卡特琳娜不得不申请破产。次年,代尔夫特市政厅(city council)处理 Vermeer的遗产,卡特琳娜继承了19幅作品。
二战期间,荷兰一个画家伪造Vermeer的画,卖给了纳粹头子戈林,成为一桩艺术史上巨大的诈骗案。那个画家是由于得不到承认,就画假画试探评论家,结果,以假乱真了。当时,那些热爱搜集荷兰17世纪画的人家,都按照Vermeer画里的样子布置室内。 - posted on 11/07/2010
You are right. 艾雪 = Esther.
斯宾诺莎的著作中最伟大的莫过于《依几何次序所证伦理学》(Ethica Ordine Geometrico Demonstrata,简称《伦理学》),该著作一直到斯宾诺莎死后才得以发表。该书是以欧几里得的几何学方式来书写的,一开始就给出一组公理以及各种公式,从中产生命题、证明、推论以及解释。他的其他两部重要的作品包括了《神学政治论》(拉丁文Tractatus Theologico-Politicus,英译A Theologico-Political Treatise)和《政治论》(Tractatus Politicus)。《神学政治论》的主题是圣经批评与政治理论,而后者则只谈政治理论。
Reader86 wrote:
艾雪 = Esther?也喜欢他的画。俺没有一点能扯上荷兰的,除了Esther的画,和院子里初春的郁金香。 - posted on 11/07/2010
毛瑞特斯·柯奈利斯·艾雪(Maurits Cornelis Escher)
斯嘉丽-约翰逊比起原画中的少女, 还是 modern 了些.
"电影因为时间限制,有些地方反而处理得更干脆利落。我们不一定需要知道“后来呢”". 同意.
少女的成年礼——《戴珍珠耳坠的女孩》
·菊 子·
(一)画室与人世
格蕊特(Griet)十七岁了,要离开家,去给画家约翰内斯·凡米尔(Johannes Vermeer)当清扫画室的女佣。格蕊特的父亲是烧瓷砖的艺人,因为事故伤了眼睛,养活全家的任务,将由格蕊特承担起来。她提着小包裹,背朝着父母的家,走向她的雇主,走向未知。
我是两年前看这部电影的,看完以后,一直心有戚戚,于是便将原小说借来看。书的封皮是柔和的暖棕色,上部就是那幅《戴珍珠耳坠的女孩》(Girl with a Pearl Earring),下部是凡米尔的一幅河岸风景。今年这个暖和的冬天里,我阅读的几本闲书,何兆武的《上学记》,马慧元的《北方人的巴赫》,碰巧都是这样的暖棕色。
小说细细地描写着十七世纪的荷兰小城德尔夫特(Delft),河道,街坊,店铺,行人,河中的撑船人。小城中心有一个石子码成的图案,分成八瓣,其中一瓣指向她父母的家,一瓣指向画家的家。电影的开头和结尾,都有格蕊特站在这个米字路口的镜头。女孩子要成年了,她必须选择其中一个方向,然后沿着那个方向一直走下去。
父亲提起过画家的名字,为她作了简单的介绍,从此以后,在格蕊特的叙述中,画家就成了“他”——她不再提及他的名字,因为在格蕊特小小的世界里,他已经无所不在。豆蔻年华的少女离开家了,碰上了除了她父亲兄弟之外的第一个男人,于是,他就是她的宿命;她睁开眼后看见的这第一个男人,从此便永远留存在她的感情记忆中。
格蕊特面对的是极度的贫困和窘迫,画家也面对着世俗家庭生活的繁杂混乱。然而,在这片困窘和繁乱中,是一个干净、家具稀少到近乎空白的画室,连画家的妻子都无权涉足。这个画室是伟大的艺术作品的诞生地,也是一个少女情窦初开的花坛,一个世外桃源。爱情和艺术,原本就是人们逃脱世俗繁扰的途径。
绘画成了她感情上进入他的世界的媒介。画家教会她如何观察光,影,云彩的颜色,而她,也在刺激着他的创作灵感。格蕊特是新教徒,画家是天主教徒,画家家里硕大的耶稣受难像令她感到恐惧。意大利的拉菲尔、米开郎杰罗、波提切利们的画大多是宗教画,而荷兰的鲁本斯、伦勃朗和凡米尔们却着重俗世生活小景。凡米尔解释说,不管信仰哪一种宗教,其实,画家们描绘的东西,都是一样的。
“对于天主教徒来说,绘画可能是为属灵服务的,但你别忘了,新教徒也能在所有地方、所有物事中看见上帝。描绘日常物体,桌子和椅子,碗和水罐,士兵和女佣的时候——难道他们不也是在庆祝上帝的创造?”
这个故事发生在1667年,与帕慕克《我的名字是红》的年代大致相当,但书中对宗教和绘画的讨论比较简略,不似曾是专业画家帕慕克的分析那样复杂深刻。更吸引我的,还是人的故事:格蕊特帮助他清扫画室,研磨颜料,整理道具,象海绵一样一点一点地浸入他的创作,最后成为他的画作的主题。艺术家和少女的感情,与画作的进展同时生长。因为是瞒着他的妻子,她为他作的每一桩小事,都带有偷情的味道。
格蕊特摘下了头上永远戴着的小白帽,终于让他看见了她平日里紧裹着的头发;他又用一枚针刺穿了她的耳垂,为她戴上了一付耳坠,他的妻子的珍珠耳坠,那幅画的眼。那是格蕊特的成年礼,她的婚礼,她的初夜。
少女的青春,在一个艺术家、一个成熟男人的注目下,如花朵一般绽放。少女的初恋,就象是出麻疹,出过以后,她就可以开始柴米油盐,过寻常百姓的生活了。
爱情故事和艺术创作的故事背后,是普通人在真实世界的生活,女孩子们长大后,都必须面对它。与格蕊特和画家的故事平行的,是格蕊特和肉铺小老板皮特的恋爱故事。
两个家庭,两个世界,两个男人。一个男人手里总是有血,另一个总是很干净。在听着皮特说话的时候,她的心里却在想着“他”。电影中有一个小说里没有的细节:格蕊特站在窗前,看着天上的云,想着凡米尔给她讲过,云有许多颜色,一时间神思恍惚。女管家打趣她:“在想你那个肉铺小老板呢。”一句话就将她从幻想的云彩中拉回现实,她脸上梦幻般的光亮也骤然暗淡了。
画家不断地创作,画家的妻子不断地怀孕生孩子,也是世俗生活与艺术的一种对比和竞争。正在发育期间的女孩子,就近观察着生命的创造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书中没有直露的色情描写,字里行间却弥漫着情色的气息。因为压抑、朦胧、微妙,繁杂的家庭中众目睽睽,嫉妒的妻子无时不在虎视眈眈,更重要的是,女孩子又未历情事,一切都暗含着文字无法描述的张力,这样的情色显得更加诱人。怪不得男人有处女情结:将混沌未开的少女领入人世,开启她懵懂的心扉、唤醒她沉睡的肉体,开辟鸿蒙、曲径通幽、柳暗花明,其中必定有种种难以言说的新奇和快乐。而少女胆怯的归降,是失魂落魄后的千依百顺,曲意逢迎,还有无尽的缠绵和怅惘,与生俱来,挥之不去。
看这样的书,太舒服,太柔情,太觉得罪过。今天是今年的最后一天了,也是头一次下雪,下完很快就化了,家里暖暖和和的,都是等着明天过年的气氛;小说又是写得这样的温柔体贴,格蕊特讲着故事,明明知道等待着自己的命运是什么,却还是那样逆来顺受,没有大声抗议、痛哭流涕,我们也就很难“看戏文流泪,替古人担忧”了。
(二)电影与小说
小说作者叫特蕊茜·夏维里埃(Tracy Chevalier),出生于美国华盛顿DC,现在和丈夫儿子一起定居在英国。封皮上有介绍,夏维里埃著作不多,名不见经传。能够邂逅这本小书,纯粹是因为电影。书是1999-2000出版的,电影是2003年拍成的,主要演员是斯嘉蕾特·乔翰森(Scarlett Johansson)和柯伦·费斯(Colin Firth)。
我对荷兰艺术史一无所知,听说过一些大名鼎鼎的画家的名字,零零星星地看过一些人所共知的名画。作者虽然看过有关凡米尔的历史资料,这部小说却只这是作者对历史人物和作品的解释和演绎,不是历史。不过, 看完小说和电影后,也让人想顺藤摸瓜,找一些荷兰艺术史的书来慢慢地看。
我更喜欢的,是小说中所讲的那个温婉动人的故事。在色情作品充斥着各种媒体、无时无刻不在对感官进行着狂轰滥炸的时代,人们的禁忌越来越少,感情和感官也都变得麻木迟钝。而三个多世纪以前的这个故事,以其纯真、舒缓和克制,触动着我们心灵深处某个尘封已久的柔软的角落,让我们想起自己的纯真年代,让我们对红尘中的痴男怨女,兀自生出温柔的怜悯。
杜拉斯一遍又一遍地写着自己初恋的中国情人,以七十多岁老妇的心,反复搜寻着那个十五岁少女的记忆,让她回忆、甚或有些自欺欺人地证明,就算她贫困、窘迫,他却也曾经为她的必然离去而黯然神伤,于是,她这一生的苦涩和挣扎,记忆和忘却,便不再是那么难以忍受。
格蕊特只看着画家的眼睛,希望在那里找到一丝遗憾和悔恨。没看过柯伦·费斯别的电影,看过一些剧照,只觉他脸部轮廓模糊了些,五官也略显平淡。然而,在这部电影中,大约是因为留长发的缘故,他的脸显得比较清瘦,那一双眼睛如同带着柔软的钩子,十足的性感,那双修长的手,也总是欲擒故纵,欲揽还休,反而令人遐想不已,回味无穷。不费一兵一卒,自能攻城略地,纵没有海誓山盟,也令人柔软了心肠。他的眼和手,随便哪一样,就足以与《情人》中梁家辉的臀部媲美。
演格蕊特的演员斯嘉蕾特·乔翰森,是Lost in Translation里的女主角,有年轻女星们少见的风致,既性感又不张扬,带着一种欧洲式的隽永韵味。她生于1984年,演这部电影的时候只有十九岁。在整部电影中,她的台词只有五六十句,一切都靠她的眼神和动作来表现;她的脸如冰雪般纯净、天真,于羞涩和收敛中杏眼含春、眉目传情,很好地诠释了原画中的气韵。
男女之间闪闪烁烁、若即若离、半推半就的温情,在电影中也表现得更加细微动人。书中细细描述的日常琐碎和勾心斗角都被淡化成了背景,于是故事便凝炼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一个艺术家和他笔下的美丽少女的情感上;格蕊特不用承担讲故事的任务,不必向我们交待那些琐碎,她也因此有机会洗脱许多人间烟火气,更加超凡脱俗,温柔可爱。
电影还有一个小说所没有的优势,就是光、影和声。这部电影的摄影,色彩柔和,镜头抒缓,和故事的叙事风格正好吻合。片中所有的镜头都简洁干净,让人觉得,随时将镜头定格,都会是荷兰那些名画家笔下的一幅民俗画;电影中反复出现的音乐主题是格蕊特,悠长而忧郁的旋律,如同生命的长河,无情地缓缓流淌,倾诉着花季少女说不尽的期盼和遗憾,喜悦和忧伤。
小说最后一章,交待格蕊特十年后的生活,在我看,便有些画蛇添足。电影因为时间限制,有些地方反而处理得更干脆利落。我们不一定需要知道“后来呢”,因为无论主人公们后来怎样生活,最要紧的,还是当初的故事,是她的纯真美丽给了他创作灵感,而他的沉默寡言和画家的眼睛,又将她从一个少女变成了女人,留下的,便是这一幅色泽柔和鲜艳、表情亦喜亦悲的《戴珍珠耳坠的女孩》,荷兰的蒙娜·丽莎,在时空中凝固了的,永恒的一刻。
July wrote:
You are right. 艾雪 = Esther.
- posted on 11/08/2010
(3) Han van Meegeren
Before his trial Han van Meegeren demonstrated his forgery techniques before an expert panel by painting his last forgery Jesus among the Doctors
The Supper at Emmaus by Han van Meegeren (1936)
当Meegeren画完这张画后,专家们欣喜若狂地宣称,一幅丢失了三百年的Vermeer画重现了,这是Vermeer画的最好的画!其实,这是Meegeren参加了在德国举行的奥林匹克运动会后,仿照Vermeer的风格画的。这张画完全是他的创造,Vermeer自己根本没画过这样的一张画。那梦幻的表情恰如其分地表达出希特勒的德国人民对希特勒梦幻般的希望和激情,而希特勒正是他们的救主!Meegeren是希特勒的仰慕者,纳粹的同情者。希特勒死后,在他的图书馆里,发现了一本Meegeren送给希特勒的他自己的画册。
在Meegeren死去多年后,仍然有专家认为这是Vermeer的真迹。的确,Meegeren伪造名画的技术是高超和周到的。他用17世纪Vermeer作画的纸型,刷子,色彩,又用一系列的化学手法使其陈旧,破裂。。。最后,鉴定颜色的专家发现其中的一种化学物质是Vermeer的画中所没有的,才了结了这桩公案。
Meegeren仿画实在是以假乱真,甚至比真的更好。他父亲在他小时候就说他:你是一个骗子,而且永远是。看来,知子莫如父啊。
Lady Reading Music 1935 By Han van Meegeren
Lady Playing Music 1935 By Han van Meegeren
The Washing of the Feet 1941 By Han van Meegeren
Woman in Blue Reading a Letter By Johannes Vermeer
- Re,posted on 11/1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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