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大地
生产
读哪想哪。
《大地》是一个在现在来说很大众的故事,只是它发表在1931年,就很难得。作者叙述风格挺快的,我就能跟读下去了。英文是地道的英文,但对中国的事情,却是深入了解的。上网一查,原来作者赛珍珠长在中国,是在双语环境下长大的,在美国受到教育,再回中国工作,在南京大学当教授。
说一段论一段。
王龙(名字都是猜的,不是拼音,是西方人的发音)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爸爸把王龙养大。他们是农民,很穷。王龙很孝顺,每天早上给父亲倒茶做早饭。王龙成年后,王父花钱去一个富人家买了一个女佣人给王龙做妻子。王龙娶妻那日,自己走到富人家把阿兰接回家。他们一起走回家,到土地庙拜了菩萨。
娶亲前,王龙很怕妻子是个豁嘴或不健全的很丑的女子。他知道他家穷,自然娶不到所谓漂亮女人。王父说,你要漂亮女人做什么?她只能花钱不能持家。当王龙第一次看到阿兰时,他还是高兴的,因为阿兰无残疾,健康安静,长得不好看,但是还可以。
新婚小王夫妇没有任何婚礼,当夜同房。第二天,阿兰起床,给王父沏茶,接替了王龙的孝顺,然后,给王家父子做饭吃。白天,她默默地去地里和王龙一起种地。好像王家父子有自己的一小块田地。
阿兰怀孕,王龙很紧张,想请接生婆。阿兰说不用。生产那天,阿兰在地里干活,然后,弯下腰说,时候到了。她就自己回家,关上她的卧室门。王跟回家,焦急地在正房等待,王父说,还有个时辰呢,好像他很有经验。王父的妻子生了好几个孩子,只活了王龙一个人。后来,王龙听见卧室有婴儿哭声,阿兰的声音说,进来吧。王龙进去,屋内十分整齐,只有血味,但没有血迹。阿兰躺在床上,傍边一个男婴。王家父子格外高兴。第三天,阿兰就下地干活了,因为是个收获季节,农忙。
第二年,又是农忙丰收季节,阿兰又要生产。这时的王龙不喜悦不焦虑了,反而烦躁,他说,你是不是专门挑农忙时候生产,可以不干活。阿兰说,生第二胎容易多了。那天,阿兰又自己回家生孩子,王龙没有跟回家。又生了一个儿子,阿兰第二天就下地干活了。王家父子自然高兴,两个儿子了。
现在怀孕生产都有系列丛书,生孩子也是要住医院的。英国给选择,你可以在家生,也可以在医院生。但是不论在哪里生,一定要有助产士来接生。在英国生孩子免费。
我记得过去看过一则报道,国内有很多民工进城打工,有女工怀孕了,没钱住院,有个女工拿菜刀把自己肚子切开了,被人送到医院,不知道后来的情况。这些网上文章的真实性先不说,就说自己生孩子这件事,想都不敢想啊。如果真能自己生孩子,不用助产士,我们就真的和阿猫阿狗们一样聪明了,比老鼠还聪明。一次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有几个博士要帮助老鼠生产,结果搞得乱七八糟,脏乎乎的。第二次,大家怀着崇敬的心情看着老鼠生产,母鼠用嘴舔舐现场,搞得鼠窩和小鼠的身体都干干净净的。那天,我们(人类)觉得自己好笨蛋。
话说回来,过去婴儿成活率很低,就是缺少专业助产士。
现在几乎很少有人自己给自己接生孩子。以后我怀疑做饭也不自己做了,都吃馆子,买半成品去了。举个例子,现在很少有人在家自己做饺子吃。中国和台湾的生活节奏快,我那里的朋友家中,厨房是干干净净的,很少用,都在公司吃饭了,大家忙得没时间做饭。
现代化把人从繁重的体力中解放出来了,结果,我们忙得没有时间做饭吃。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4/12/2010
土干这贴还热着呢,就让我赶上了:)
王龙进去,屋内十分整齐,只有血味,但没有血迹。阿兰躺在床上,傍边一个男婴。
母鼠用嘴舔舐现场,搞得鼠窩和小鼠的身体都干干净净的。
不想联想的,可是没有办法。。。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4/12/2010
按农村的经验,自产切断脐带一定得用现扎砸的碗瓷片,或碳火中的剪子。
就是消毒吧。以前富贵小姐生产死的多,关健是平时运动不够。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4/12/2010
是配合闵安琪的新书Pearl of China读吗?NPR上周还采访她,她说当年尼克松访华赛珍珠想跟着来中国,江青作梗不让赛珍珠来,心碎的赛珍珠次年就死了。总之神叨叨的。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4/12/2010
小麦 wrote:
是配合闵安琪的新书Pearl of China读吗?NPR上周还采访她,她说当年尼克松访华赛珍珠想跟着来中国,江青作梗不让赛珍珠来,心碎的赛珍珠次年就死了。总之神叨叨的。
这个ID好,叫小麦。我种了七年麦子。写过一篇,放在玛雅咖啡。
不是配合新书,很偶然的。这本书我挺投入的,感觉作者比我还了解中国。
赛珍珠的八卦我并不知道。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4/12/2010
张爱玲《谈看书》中提到西方十八九世纪,佣人都不能敲门,象猫爪一样在门上挠。
记得歌剧《费加罗婚礼》还为伯爵叮叮、咚咚的敲门声来了一段费加罗与苏姗娜的
二重唱。懂得这些事理,如果是我读书,强过那些政治大道理。很多观念型的东西,
如果作者本人生活阅励不够,从中学、大学到学院,思维想象推衍出来的,缺乏一
定的归纳根基,终归还是不耐读。这是张爱玲《谈读书后记》中说的,我以为很有
道理!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4/12/2010
xw wrote:
按农村的经验,自产切断脐带一定得用现扎砸的碗瓷片,或碳火中的剪子。
就是消毒吧。以前富贵小姐生产死的多,关健是平时运动不够。
It was written in the book:
I will go into the house. Do not come into the room until I call. Only bring me a newly peeled reed.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4/12/2010
tugan wrote:
我种了七年麦子。
种麦子有什么好玩吗?为什么不种苹果?有obsessively love苹果的,没见有这样对麦子的。而且亚当和夏娃也好像只跟苹果树下呆着。种苹果就跟天天没事亲两次青蛙总能盼来王子的道理差不多。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4/12/2010
生在二三十年代,会很幸福,经过这样那样的战乱,每一笔,都那么多颜色。
现在国内盛行和舔各类屁股的小说,读一读都想吐。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4/12/2010
给浮生提个意见。我经常刚上班时,就看到你在网上,大概是夜里12点以后了吧?
有没有听说过早睡养颜?
回小麦,我过去是做小麦育种工作的,不是玩。
小凯,什么是“舔各类屁股的小说”?我读小说少,听说的少。你是说舔名人屁股,还是说小说的详细的舔……情节?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4/12/2010
详细舔的真挚感情不算。
其他乱舔的,都不例外。我都不读,瞄两眼一发现有舌头,立马合上冲向马桶。
后来,就发誓国内出版的,一律不读。
tugan wrote:
小凯,什么是“舔各类屁股的小说”?我读小说少,听说的少。你是说舔名人屁股,还是说小说的详细的舔……情节?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4/12/2010
- posted on 04/13/2010
浮生 wrote:
土干这贴还热着呢,就让我赶上了:)
王龙进去,屋内十分整齐,只有血味,但没有血迹。阿兰躺在床上,傍边一个男婴。不想联想的,可是没有办法。。。
母鼠用嘴舔舐现场,搞得鼠窩和小鼠的身体都干干净净的。
天啊,我才看明白你的意思。
阿兰没舔舐血,她用烧开的水洗净血,血和水都在一个木盆里,她把木盆放到床底下了。
她只想让她丈夫看到家是整齐的。
浮生靠晚起养颜?好像不对。
养颜靠什么时间睡 而不靠睡眠时间的长短。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4/14/2010
寥康是赛珍珠专家,出来讲几句吧。
过去的年代是很残忍的,只要对比查看从前的刑罚有多残忍,就能想象从前人对痛苦的承受力有多吓人。人在进化,还是让痛苦的记忆基因慢慢淡化吧,即使我们现代人的抵抗力不如从前,也比经受那些要好。
女人生产哪里是拉泡屎那么轻巧。大多的女人是怀上10个死5个的。外婆奶奶都是强健的超女人,她们就是这样的概率。
生产的恐惧深深地印在女人的身体基因里。 - posted on 04/14/2010
土干读[good earth]的角度让我想起病房的往事。ADD 一下
那时, 上海的民工刚开始增加, 很多"盲流", 和超生游击队, 她们不敢到医院生产, 都是土法接生, 脐带剪断后, 用草木灰往脐部一敷。 突然有一阵新生儿的破伤风人数激增, 原来只在教科书里读到的病, 又卷土重来。
潜伏期是7天左右, 所以又叫七日风, 发病后牙关紧闭,脸部肌肉紧张,眉弓上吊,口角外咧、形成“苦笑脸“。吞咽困难,重者喉肌、呼吸肌痉挛可以引起窒息。死亡率很高!
我记着其中一个小婴儿, 爸妈是苏北农村的船民, 路过上海时, 孩子发病, 送入我们医院时, 孩子抽得面色发青, 医生和家长都认为他不会活了, 家人离开上海就没再回来看孩子, 也没过问。
小婴儿九死一生, 不知多少次我们都要放弃了希望, 但他每次又活转回来。从他鼻子里插根橡胶胃管, 打入牛奶, 最严重时,用麻醉药, 让持续性僵直的肌肉瘫痪,再用人工呼吸机维持呼吸。 那时人工呼吸机还是稀罕物, 这类孩子还难以论到用, 若其他病孩需要, 我们只能不用, 这孩儿的脸常常是青紫的, 护士们看了不忍, 有时就用一块毛巾将他的脸遮着。
就这样, 他活了下来, 可是家人认为他铁定死了, 所以没有来过, 船民行踪不定, 根本找不到他的父母, 这个孩子就成了没人要的孩子, 也成为整个新生儿科的孩子, 他有个固定床位。 渐渐地长的又白又俊, 讨人喜爱,会朝人笑, 让人一点无法联想到这是那个脸色发青的孩子。
但是这毕竟不是一个婴儿正常的生长环境, 大家都喜爱他, 日班病房里嘈杂, 夜班也是没有安静的时候, 天长日久, 护士们都和他建立了感情, 日班和夜班护士都抢着逗他玩, 睡得不好, 所以不长胖。 医院里派人到他老家去找人, 但一时半伙也没法通知到父母, 船到了那也不知道, 只能等着他们回家了才知道孩子还活着, 要来领回去。
护士们心里暗暗希望他不被父母领回去, 她们觉得他是上海人了, 那受得了船上的风吹日晒。 暗地里希望他被个"好" 人家领养。后来终于来消息了, 他的父母要来将他领回去。 大家象将他出嫁似的, 准备衣物奶粉, 最爱他的那个护士还买了书包和铅笔盒。
爸妈来了, 他们看上很呆滞, 可能有点惊呆了, 因为他们心里早认为他死了, 看着孩子或许还疑问: 这就是我的孩子吗, 看着象个小上海孩子,另外或许心里非常的内疚。 护士们是一万个的不放心, 围着两个可怜的父母, 交待各类事项, 吃喝拉睡习惯的事, 特地的交待, 不能让孩子在船上生活, 要让他上学, 过正常安稳的生活, 还有一个护士流着泪说: 一想到他将来光着屁股, 在船上晒得黑不溜秋, 脏兮兮的样, 就想哭。 大家都红了眼圈, 但也知道, 这一去, 谁也没有办法改变他的生活的轨际。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4/14/2010
我也想说这个ID 好, 一来喜欢小麦的贴子, 在浮生线上的。
二来, 我在起网名时, 想到两个, 一个草, 一个米,本来想叫小米的, 后来就用了草叶, 这下完了, 本来还藏个面具, 现在暴露了, 要怪小麦;-)
tugan wrote:
这个ID好,叫小麦。我种了七年麦子。写过一篇,放在玛雅咖啡。
不 - posted on 04/14/2010
谢谢草叶的故事,很值得记下的一笔。多少年了,农民还是这么苦。不能说他们愚昧,还是有待完善制度。接着贴:
草叶 wrote:……
土干读踘ood earth]的角度让我想起病房的往事。ADD 一下
那时, 上海的民工刚开始增加, 很多"盲流", 和超生游击队, 她们不敢到医院生产, 都是土法接生, 脐带剪断后, 用草木灰往脐部一敷。 突然有一阵新生儿的破伤风人数激增, 原来只在教科书里读到的病, 又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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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荒
阿兰很会持家,她下田帮助丈夫种地,早上把一家人的饭都做好了。王龙结婚前,如果农事忙,中午赶不回家,他的父亲就不吃中饭,等着晚饭一起吃了。有了妻子,王龙没有后顾之忧,地种得格外好,几年下来,都是好收成,他可以拿粮食去换银子。故事到这里,一直都没有提到感情的事情,看到的是汗水、劳作、温饱。
王龙的第三个孩子是个女孩,阿兰说女孩不重要,没有什么可喜庆的,但是这个女孩在整篇小说中是王龙的平安,王龙善良通过这个女孩表现出来了。
这时,他们有了三个孩子,两男一女,还有个父亲,一家六口,小康水平。阿兰又怀了第四个孩子。我注意到王龙始终没有埋怨孩子多,虽然他知道孩子多,负担就多。这时干旱来了。
王龙自从娶妻,日子一天比一天好,孩子也都是小胖子。干旱没有收成,储藏的粮食吃完了,人们开始挖野菜。冬天来了,野菜没了,有人饿死了。王龙的孩子也瘦下去了。那个女孩尤其可怜,不到一岁,瘦得头都抬不起来。阿兰生产第四个孩子时,她一看是个女孩,就把女婴掐死了。王龙知道这件事情,但是他没说什么。阿兰话少,但只要她一说话,就是有分量的,王龙不反对。
饥荒持续。王龙的叔婶好吃懒做,但他们知道王龙家境好些,就来借钱,扬言王龙若不借钱借粮给他,他就到全村说王龙不孝顺他们。王龙怕,于是借给他们钱和粮。借给就是送。
最后,粮没了。王龙叔婶建议王龙卖家具,王龙不知如何是好。阿兰说话了,买家具,拿着钱,去逃荒。这样,一家六口去逃荒了。他们用卖家具的钱,买了车票逃荒到一百里以外的南方城市,住在城墙下的小棚子里。王龙去拉人力车,阿兰带着孩子和王龙的父亲每天去要饭。
上面都是简介,总之,这个阿兰沉默寡言,她让王龙感到安全,她总让王龙吃惊,她什么都知道。她会做糕点,这在普通村妇是不可能的,因为阿兰曾在富家当过丫头。她会种地,她会核算,如何裁剪,如何用钱。最后,她居然还会要饭。要饭的时候,两个儿子还小,一个两岁,一个三岁,小孩觉得好玩,嬉皮笑脸。阿兰把两个儿子打了一顿,告诉他们不许笑,要表现得极其可怜的样子。小孩一听就懂,后来就特别会要饭。每天下来,这俩儿子讨得最多的零钱,而王父经常一天什么也要不到。这样说,全家挣钱,匀给老父亲一口饭吃。
王父这个人,我估算他也就是五十五岁,可那时的五十多岁,就是老爷子了。从小说故事开始,王父就没有下地干过活,是被养起来的。阿兰生孩子后,王父就在家看小孩。这个老头心态很好,不急不火的。要不到饭,他也不觉得自己可怜没用,吃着孩子们要来的饭,他肚子饱了,就睡觉。后来他视力减退,耳朵聋了,症状有点像现在的老年痴呆。这是后来的事情
王龙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他很有心计。他同那些逃荒的人们在一起,人们被城市的琳琅满目的生活吸引,有着各自的城市梦想,王龙却想着他的土地。出来逃荒之前,王龙卖了家具,没有卖地。他想金银财宝东西可以被强盗抢走,土地却抢不走。王龙有一块好田地,这是阿兰过去的主子的田地,富泽的水稻田,阿兰劝他买的。干旱前,这块地的收成总是其它田地的两倍之多。
说到田地,现在多少农田都盖大楼了。我家周围的农村都变成小城镇了,农民失去了土地。男人跟着头人去包建筑工地挣钱,女人到各个街道地区扫马路捡垃圾,或给人家做小时工。报纸上还宣传副业致富,我看是造孽。中国的可耕地面积比例很小,5%?如果有国际事端、贸易封锁,中国的土地养活不了这么多人口的。
回到小说。他们逃荒时,王龙想着他的田地。这个要饭家庭是个地主,这种故事我过去是绝对读不到的,这不是歌颂大地主吗?
下面的情节很有趣。王龙太想他的土地,他要回村,看看旱情,他想种地,他想闻到土地的芳香。阿兰说,再等几天,有事情要发生。几天后,一场革命,打倒富人,乞丐冲进了富人家,见什么拿什么。王龙要了金子,阿兰找到一袋珠宝。这样,他们带着金子和珠宝回家乡了。
这里又让我吃惊,还是这个阿兰的主意。如果早走几天,他们拿不到这么多财宝。
革命时,大家搜查珠宝,然后分珠宝。王龙夫妇是把珠宝自己悄悄藏起来了,没分。
在他们得到财宝之前,他们想回去,但是王父太老,孩子还小。他们走不回去。阿兰建议卖掉女儿,王龙很难受,他不肯卖女儿。他问阿兰,丫头在富人家的生活,阿兰说:丑丫头天天挨打,俏丽的丫头被少爷和老爷们轮流玩弄。王龙抱着女儿,他不肯卖掉女儿。
现在,他们有了钱,可以坐车回家乡了。
说到这种革命,还是很惊心动魄的。总是革命,穷则思变。贫穷没有安全感,富裕也没有安全感。富人极其子弟恶贯满盈,遭人恨。富有和自律很难统一,人有了权钱往往管不住自己,为自己种下很多地雷。
读这篇小说,我最怕看到强盗的情节。老牛那篇郭小敢的小说也是说强盗的,读来很恐怖。我比较赞同福利制度,给人一口活路。有能力的人多挣钱多交税,没能力的人吃闲饭,拿救济。没饭吃了,可不是去当强盗吗?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4/14/2010
tugan, 你贴的原文和评论如果能用不同颜色和字体就好了。或者把评论部为放进一个括号。
我是个读东西很容易被误导的傻瓜,读到你评论的那部分,还以为是赛珍珠边写边自言自语,读着读着,自己就分不清谁是赛珍珠,谁是阿兰,还有她们中间哪个喜爱tugan了......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4/14/2010
小凯 wrote:
tugan, 你贴的原文和评论如果能用不同颜色和字体就好了。或者把评论部为放进一个括号。
我是个读东西很容易被误导的傻瓜,读到你评论的那部分,还以为是赛珍珠边写边自言自语,读着读着,自己就分不清谁是赛珍珠,谁是阿兰,还有她们中间哪个喜爱tugan了......
没有一点原文,都是我自己写的,是情节凝缩,阅读感想全参杂在凝缩情节中了。这一点,那一点。反正这本小说是名著,不怕泄密情节,我就把故事情节写了,写情节是为我的感想铺垫。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4/14/2010
看来我从前真地是不喜欢读书,难怪现在才开始对历史产生因无知而生出的好奇。
tugan wrote:
没有一点原文,都是我自己写的,是情节凝缩,阅读感想全参杂在凝缩情节中了。这一点,那一点。反正这本小说是名著,不怕泄密情节,我就把故事情节写了,写情节是为我的感想铺垫。
- posted on 04/15/2010
tugan wrote:
我比较赞同福利制度,给人一口活路。有能力的人多挣钱多交税,没能力的人吃闲饭,拿救济。没饭吃了,可不是去当强盗吗?
你说对了。福利制度就是贿赂,是政府代表现行制度的所有winners向losers行贿。政治不怕产生losers(任何分配制度都会产生输家,也避免不了),政治怕的是loser们不能被收买。尼日利亚政府去年给叛军开出的条件就是:发工资。发工资给你们,别闹了,祖宗。当然尼日利亚政府现在有石油有点钱,所以开得出这个条件。赤贫的国家是开不出这样的条件的。
美国最近对塔利班也想这么干。温和派塔利班表示还蛮有兴趣:要开工资,再讲细一点。极端派气坏了:你们美帝国主义,买的了我们的身,买不了我们的心。
有时候,富贵不能淫,并不是个好事。在政治上,不知权变通常意味着你死我活,尸横遍野。现在有人若拿枪在街上指着你,他若没志气拿了你的钱包就走,你该千恩万谢。他若说娘西比老子可不受贿赂,你就死定了。
当然,对个人来说,节操是要的。 - posted on 04/15/2010
重建家园
王龙夫妇回到家乡。当初逃荒前,他们把他们的耕牛吃了,家具卖了,但是没有卖掉种地的工具:锄头和犁。回到家乡的第一件事请,王龙想买一头牛。牛的主人说他的黄牛三岁,妻子阿兰说这牛看着像四岁,不太年轻的。阿兰会算,她一直穷,不愿意用买四岁的牛的价钱来买三岁的牛。王龙不管这些,他爱土地,爱耕牛,一意孤行,买了这头牛。
逃荒前,王龙家已是小康之家,家里有存粮。邻居和亲友都来借粮。阿兰怀孕,王龙为了阿兰,存留了一些粮食,邻居青偷了王龙一袋豆子。后来王龙家也断粮了,王龙问青,你还有粮食吗?我的妻子要饿死了,她怀着孩子。青流着泪把藏起的他偷来的豆子拿出来,王龙很吃惊青还没有吃完豆子。王龙把豆子给了阿兰,阿兰活了。王龙知道这豆子原本就是他自己的,但他装着不知道。青对自己的行为万分羞愧,流下眼泪。这个情节十分感人,是生死良心的一个场景。
阿兰吃了豆子,有力气生孩子了,是个女婴,她掐死了女婴,这样,少了一张吃饭的嘴。他们还有另一个一岁的女婴饿得垂死,只剩一口气。也就是说,从她生下来,就一直是饥荒,她营养不良。当他们逃荒到南方后,这个女婴终于吃上饱饭,活过来了。但是,她是个痴傻孩子,也许是饥荒落下的后遗症。整篇小说里,这个孩子没有名字,只称作傻子(The fool)。她没有烦恼,不知道风雨,不知道冷暖,没有任何要求,需要人来照顾全部起居,直到小说结束,她还活着,那时她大概是四十岁了吧。每当描述她的时候,我都感到语句的柔情,特别表现王龙的内心的良善,还有一种欲望和无欲的强烈反差。有些情节让我眼睛湿润,不止是同情,更多的是一种父爱和血脉的强烈呼应,我也说不清楚。我想,我若在年轻时读这本书,我不会想很多的。
当王龙夫妇到家时,他们才知道,家已经不成家,房屋的茅草房顶被人偷了,门窗也被人卸了,种地工具没有踪影,所谓家只是几段土墙。王龙问那些没有饿死的人,谁偷了他家的东西?乡民说附近闹红胡子强盗,谁都怕。
青还活着,他瘦小贫穷,娶不到媳妇。王龙想到阿兰生产前,青给他的豆子,就邀请青和他一起种地。他现在手里有金子,买了材料工具,重整家园。
接下来,没有干旱雨涝,王龙和青在地里干活,阿兰在家照顾孩子和王父。收成好,王龙的日子有好起来了。
这时,王龙发现阿兰偷偷藏着的珠宝,他要求阿兰把珠宝都给他,阿兰说,她想留下两颗白珍珠。王龙允许了。王说:这地方闹强盗,珠宝会引来杀身之祸,如果将珠宝换成土地,才是安全的。阿兰原来的主人是黄家,很富有。饥荒年,闹强盗。黄家的儿子们跑了,黄家被抢劫一空,只剩下宅院和土地。黄太太被强盗绑在椅子上,又气又怕,当场吓死了。王龙用阿兰偷来的珠宝把黄家的土地都买下来了。他自己种不过来这么多地,开始雇佣农工,让青做工头。
从此,他们是真正的大地主了。村里人,镇里人都知道那个姓王的农民很富。他的叔婶在饥荒年的时候就失踪了,现在突然出现在王龙的家,很不客气地住了下来。王龙不敢拒绝叔婶的侵入。我用侵入这个词,真是侵入。王叔是这样说的:你富了,我是你叔,就像是你的父,你不能让我饿着,也不能让你婶饿着,也不能让你的堂弟饿着。王龙不认字,但他是个很知大局的人,他恨叔婶一家住了进来,但他不敢拒绝。他让他们住进来,寝食无忧。
整个小说,王龙的财富一直在积累,但是一个一个情节下来,他有很多烦恼,他不时地在让步。很有意思。这是上世纪初的情形,土地是财富,土地提供粮食菜蔬,保证温饱,土地里长出的作物可以变成金银。土地生养万物。 - posted on 04/15/2010
王龙的叔婶
王龙成为大地主以后,家里人丁多了,王妻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女。他真是什么都有了。有老父亲,有妻子阿兰,有土地,有儿子,有女儿,还有一对双胞胎。他的老邻居,也是他的雇工的工头——青,与他们同院住着,还有六个雇工,还有王龙叔婶和他们的儿子,一家三口。这样算起来,那院子里住着十八个人。
小说写到这里,总该发生事情了吧,再说,前面就有伏笔,说这地方(估计是安徽省)七八年就闹一次天灾,天灾时闹强盗。王龙妻子阿兰原来的主人黄家就是被强盗抢了,家败人亡了。我想王龙富起来了,将怎样败下去的呢?读了好多页,王龙生活稳步提高,连天灾也没有让他有家破人亡的迹象。他现在有大片的土地,存粮够吃两年的,家里还有银子。
天涝,田地被水淹了,王龙有粮有钱,他怕强盗来抢他,他听到本地红胡子强盗到处抢劫抢,他把大门锁得好好的。他没遭抢劫。
但是,王龙的烦恼和担忧以及王龙的福星都是他自己没有想到的。王龙的大儿子读书后,不仅不种地了,也不爱读书了。他说他比老师知道的还多,上学没有意思了,除非送他去南方的大城市读书。大儿子不读书,开始去找妓女玩。王龙发现他的大儿子学坏了,是跟王龙叔叔的儿子学坏的。他更加恨他的叔婶一家,为了他的儿子,要把他的叔婶一家踢出家门。
他第一次放下孝心,怒斥他叔叔没有管教好自己的儿子,他要他叔叔一家搬走。他叔叔一点不生气,说,年轻人,你管他们干什么?男孩大了,喜欢女孩,很正常嘛?你想赶走我,你也不看看我是谁。说完,他脱了衣服,他的身体上有个强盗的记号,原来王龙的叔叔就是红胡子大盗!
这对王龙太意外了。他觉得如果村里人知道他养了个大强盗在家里,这很难堪。他也突然明白他为什么富了以后没有遭到抢劫,实际上他的家就是强盗的家,是最安全的居所。他一直以为他上贡神明,上天保佑他。他现在明白是他的叔婶保证了他的平安。这个情节真是很有意思。他叔叔原来是强盗,住在王龙家后,有吃穿了,就不抢了。可他认识其他强盗,所以其他强盗也不来抢王龙叔叔的居所。
既然不能把叔婶踢走,只有送大儿子去南方读书。看到这里,我就想起早年的革命家,都是大财主家出来的儿子,可能也许他们当年也是这样,不想在家种地,私塾也不能满足他们,就跑出去读书了,去大城市,去日本,去法国。王龙跟他儿子说了,你若真想读书,别说去南方,去洋学堂也是可以的。那真是个农业手工业年代,土地可以让人这么富有。现在想也不敢想了。
王龙叔叔的存在不仅给王龙带来安全,王龙婶婶也是一个有趣的角色,她好吃懒做,喜欢八卦聊天,小说描述她长得胖得流油。她不干活,但她有别的本事,她会聊天,会社交,心明眼亮。当王龙春心动了的时候,她马上就看出来了。她点出王龙的心事,王龙请她去圆了这桩姻缘。
王龙爱上了妓女——莲花。我估计莲花在25-30岁之间。她化妆打扮让她显得年轻,王龙打算把她买出来,接回家。王龙的婶婶说,莲花的实际年龄要比表象年龄大得多,在妓院吃香的日子不多了,妓院应该愿意这桩买卖。王龙如愿以偿,把美人接回家了。
王龙再有钱,他的本色是农人。他没有见过城市女子,没有见过富贵的小手和小脚。他也不会玩弄女性。他第一次和莲花接触时,已经是五个孩子的父亲的他却说:我不会,你教我。
我们看过很多电视剧,买出来的妓女做二房没有好结局,编剧导演添油加醋猛煽情,如何煽,结局一样,都是悲剧。我突然想起蔡锷和小凤仙了。蔡锷34岁就死了,那小凤仙后来怎样了?《大地》中的莲花可不悲剧,王龙爱莲花很多年,她最后是个老胖子了,王龙还是好好养着她,王龙给予她的非常多。这故事可比蔡锷小凤仙美好多了。
这些情节关联起来,王龙的叔婶给王龙带来平安和爱情。这太有意思了,王龙开始是不得不收养他的叔婶一家,但是结局却是出乎意料的。
- posted on 04/15/2010
圈地运动此起彼伏,其源头还不是英国?英国人当年血腥立法,中国现在是不是要重
走原始资本主义?那时西班牙人是在外头挖金子抢银子,贩卖奴隶。
再说,为富不仁,中国那一点点资源,也只能自家穷折腾了。
说到田地,现在多少农田都盖大楼了。我家周围的农村都变成小城镇了,农民失去了土地。男人跟着头人去包建筑工地挣钱,女人到各个街道地区扫马路捡垃圾,或给人家做小时工。报纸上还宣传副业致富,我看是造孽。中国的可耕地面积比例很小,5%?如果有国际事端、贸易封锁,中国的土地养活不了这么多人口的。
据我所知,最近上面搞所谓的新农村政策。但,这世界谁会当农民的代言人?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4/16/2010
赶紧趁热把感想写出来,把这线拉得长长的。
说起土地,我第一买房子时,那房子不包括地皮,房子下面的土地是地主的,地租是每年15英镑,并说明这个地主拥有这块土地999年。999年?中国发生多少英雄豪杰了?
- posted on 04/16/2010
王龙的儿子们
王龙的老大和老二都是儿子。当王龙看到从前的富贵黄家少爷们吃喝玩乐败家的行为,他记得要让他的儿子走正路,懂的土地的重要性。在他的儿子们刚能干农活的年龄,七、八岁的时候,就让他们同他一起下地干活了。
当他被人家嘲笑不认字时,王龙想让他的大儿子读书,替他认字,二儿子也要跟着哥哥去读书,于是,王龙送两个儿子去读书。
他的儿子读书后,就有自己的想法了。让我想起亚当夏娃吃了禁果后,就聪明了。大儿子读书后,知道自己聪明了,比私塾的老师懂得还多。首先,他要去南方读书,其次,他要女人。他开始逃学,去妓院,也接近他父亲的二房。
王龙在他的妻子阿兰的建议下,让大儿子离开家乡,去南方读书。
王龙想,他是大地主了,他的大儿媳妇一定要有地位,不能是农民的后代。他给儿子找了个城里的卖粮大户商人的女儿。这门亲事很顺利,大儿子从南方赶回来成亲。
王龙让大儿子读书是想让儿子帮助他经营土地,与商人接洽买卖。结果,这个儿子既不种地,也不帮助经营家产,只是挥霍,因为他知道他父亲有钱。他是农人的儿子,可是他最鄙视农民,他嫌弃农民土气肮脏,他对农民和穷人的鄙视全部写在他的脸上。与他在下层贫民面前的趾高气昂的表现相对照,他惧怕他妻子——这个城里商人的女儿,他对她百依百顺,她说买什么,他就买什么。当他太太生了第一个儿子后,他对他父亲王龙说,我的妻子不能哺乳孩子,她要保持体型,我们要为她请个奶妈。王龙是个种地出身的,虽然他现在有钱了,他还是退让。他说,那就请奶妈吧,如果她不能哺乳她自己的孩子。
王龙自己的妻子阿兰自己生产,自己哺乳孩子。到了王龙儿子这一代,就要别人接生,还要别人哺乳孩子。这也就相隔十八年。王龙的大儿媳妇常常鄙视王龙一家老土,炫耀自己父母家庭的奢华。王龙的大儿子除了看书,吃喝玩乐,什么都不干。
王龙想,如果将来他的儿子会做买卖,他把粮食卖给儿子,王家就是产售一体了,于是他送二儿子去学经商,二儿子在大嫂的父亲家学习经营粮商。一两年,王龙不见这个儿子,因为这个儿子不浮躁,不声不响,不让人操心。当王龙再见到第二个儿子时,他已经变了,从一个大男孩变成一个整洁得体的商人模样。他做事稳妥,仔细计算,自我设计他的生活。他告诉父亲王龙,他要结婚,他不要城市女子,他要个农村的女子,她应该是这样的人,她会持家,她买布做衣衫时,不会多买一寸布料,她买做饭时,不会浪费一粒粮食,她不应该漂亮,她要能干,是他的后勤。儿子的话,让王龙想到自己的妻子阿兰,他感动,暗中惊喜。按照儿子的要求,王龙在村里找到这样一个女孩,他们结婚了,这事情也很顺利。
可是,王龙是大地主,有大宅院,全家住在一扇大门之内。人是复杂的动物,只有关在门内,你才知道他(她)是什么真实的货色。夫妻关起门来,一个绅士可以变成一个恶棍,一个温柔女性可以变成一只毒蝎。大门一打开,又是一对亮丽夫妻。可是,这个故事里,大门后面关着的不是一对夫妻,是一个大家族。人物关系紧张,没有一天安宁。大儿媳看不起二儿媳,说她是农村土包子,是red meat,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二儿媳骂大儿媳不懂人情,是cold fish,这个英文里有现成的意思,就是冷酷无情。
这两个媳妇把这个大院搞得不安宁,或者更确切地说,那个大儿媳一个人就把这个家搞得底朝天。王龙对这种局面不管不问,他没有办法。当他知道大儿媳挥霍无度时,他说,我会跟她谈谈,好了,你们下去吧。
王龙还有第三个儿子。这个儿子笔墨不多,但我却十分有兴趣读关于他的情节。王龙认为家里有两个读书人就可以了,这第三个儿子不用认字,帮助他管理土地就可以了。结果这儿子不说话,不表达他是否愿意。最后,大儿子出来说话了,说他的小弟弟想读书。王龙把三儿子叫来,说,我想从你自己的口中说出你想干什么。三儿子还是不说话。王龙气得要命,最后还是给他请了个私塾老师在家教他读书。这样,王龙没有一个儿子帮助他管理土地,只有他的老朋友,那个工头——青,帮助他管理土地。我读到这里,都替王龙难过。小说没有描述王龙不安的心思,他好想老得都没脾气了,其实,那时候,王龙不过才四十多岁。
最有趣的事情是,第三个儿子读书以后,清醒了,他要去革命,去当兵。打仗会死人的,王龙为了留住儿子,让他在家里的丫头佣人中挑一个,做妻子,让他安心在家。谁知,三儿子真说出了一个丫头的名字——珍珠。这个珍珠也就是十五岁,书里描述她总是抵着头,很知道自己的身份,做事快而稳妥,长得最是姣好。
王龙也喜欢这个小丫头,但是他知道他可以做她的父亲了,就压下自己的心思。暗示珍珠应该嫁给三少爷。没想到,珍珠执意要嫁给王龙,她说,年轻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我恨所有男人。你除外,你好,我跟你感觉安全。这么好的小女子如何让一个男性拒绝呢?别管他多高龄。
三儿子看到自己心爱的人儿被他父亲占有了,气得第二天就离家当兵去了。故事后来透露,这个儿子在革命军队里当官了。若是三儿子将来写回忆录,讲述他当初的革命热情,再控诉封建家庭的腐朽,比如老爸娶小丫头,再加点形容词,比如糜烂奢侈荒唐什么的,这种故事也许会感动更多的青年去革命。
- posted on 04/16/2010
英国的贵族有势力,故而他们喜欢国外引进皇帝,最好没有土地的根系。
英国的纯粹商贸主义建立在殖民地的基础上,就象一战时期饿死大量的印度人而保
证英人计划配给。当年西班牙也有吃皇粮的日子,可惜新西班牙(墨西哥)没出须,
怕是辣椒吃得太多的缘故,儿子不上进,老子也没了门面,革命?吃皇粮的得是人
上人,不是祖先积累就是前世功德。
中国人哪有皇粮吃呢?这土地也被革命折腾得可以,也是Boring...
tugan wrote:
赶紧趁热把感想写出来,把这线拉得长长的。
说起土地,我第一买房子时,那房子不包括地皮,房子下面的土地是地主的,地租是每年15英镑,并说明这个地主拥有这块土地999年。999年?中国发生多少英雄豪杰了?
- posted on 05/22/2010
王龙的女儿们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王龙和他生活中的女人们——妻子,姨太,女儿。我先说他和他的女儿们。
王龙的大女儿出生时,妻子阿兰有点失望,但是王龙一开始就是喜欢女儿的,他说,我有女儿了。接下来是饥荒,这个女儿九死一生。书上这样描述这个小生命,说她吊在阿兰的胸前,小细脖子上连着一颗头,闭着眼睛,没有一点生气,那个头随着妈妈的走动晃来晃去,小脸是青的。
当王龙全家逃荒到南方后,他们讨到饭,这女孩吃饱了,就活过来了。她总是笑。
后来,王龙想念他在家乡的土地,可是,上有老下有小,他们走不回去。妻子阿兰建议说,把女儿卖了吧,当初,我的父母把我卖了,他们才能回到山东去种地。王龙说,让我想想,让我想想。
接下来,王龙在卖与不卖之间犹豫。他抱着女儿,女儿的脸是胖胖的,笑起来很惹人喜爱。他想,这么漂亮的小女孩,谁能去打她呢,也许可以卖了她,让她有更好的命运。他问妻子,你告诉我,在富家,好看的丫头和不好看的丫头的命运。阿兰说,不好看的丫头天天挨打,好看的丫头被主子玩弄。王龙抱着女儿流泪。
再后来,他们跟随革命党,冲进富家,抢了金子珠宝,有钱了。王龙第一个想到的是,我的女儿保住了。从这时候开始,他们的生活开始好转。也是这个时候,王龙夫妇发现这个女儿智力残障。王龙抱着女儿,他流眼泪了,他说,幸亏没有卖了女儿,不然,她会被杀死的。
家里人把这个女儿叫傻子。王龙的妻子阿兰照顾傻子,每天白天把她放在院子里晒太阳,傻子坐在太阳下玩手中的布条,见到人就露出笑脸,书中用empty smile 这个词。到吃饭的时候,阿兰叫她吃饭,晚上,叫她回屋睡觉。
在阿兰死去的日子,家人忙于丧事,忘记了傻子。她雨天夜里仍然坐在院子里,当王龙知道这件事时,痛骂了他的儿子们。王龙非常心疼这个女儿。
王龙的三个儿子不断提出一些要求,还有儿子们之间的纠纷,还有儿子与叔婶家之间的纠纷都要到王龙这里来解决,让他身心疲惫。这时,他会来到这个女儿身边来寻心里的平安。他说,只有你最好,你没有任何要求,也没有任何烦恼。
最感人的是如下的情节:
当王龙爱上莲花后,娶她为二房。结发妻子阿兰很伤心,但是,王龙没有让步。莲花要什么,王龙给什么。莲花嫌王龙脏,王龙天天洗澡,莲花嫌王龙有大蒜味,王龙就不吃蒜。直到有一天,莲花气急败坏地咒骂这个傻女儿,王龙暴怒了。
他不去见莲花,去种地,出一身臭汗,他不洗澡,他让阿兰给他做饭,一定要有很多大蒜。然后,他一身臭汗,一嘴大蒜味,冲进莲花的院子,他说,我这个土农民来了,我脏,我臭,我还要干你!这样,他把莲花制服了。他爱莲花,爱到了没有自我尊严的地步,这个傻女儿,让他找回自我。从此后,莲花不敢取笑王龙,她会在她的女伴面前说,看,我的丈夫来了,你回去吧,我该服饰我的丈夫了。
王龙在娶第三房以后,他小妻子梨花说,傻子是我的心病,她妈妈死后,我照顾她,我死后,她的哥哥是不会照顾她的,我准备了毒药,等我快死时,我让她跟我去。现在我有了你,如果我病得动不了,你帮助我办了这件事情。因为,我死后,她的哥哥不会继续照顾她。我也不能把她给你留下,做为你的负担。梨花说,我会照顾傻子的,你放心吧。
读到这里,我掩卷拭泪。小说的语言再平实不过了,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但我却为这个情节深深打动,作者为什么要书写这么一笔呢?
傻子的哥哥根本不管妹妹,很冷酷。他们有钱,可以买这买那,却不能雇佣一个人来照顾妹妹。都是受过教育的人,要说教育能使人进步,这的确使人怀疑。读书可以使人增长知识,也能放大人的私欲。教育和如何教育有极大的区别,知识和善良是两回事情。作者写出这个情节有她的意图。
王龙还有第二个女儿。小说中描述这个女儿也是个好看的小女孩,她好看到什么程度呢?她的叔叔要占她的便宜。王龙是个很忍让的人,不敢得罪他的亲戚。当看到他的女儿受到侮辱,他怒不可遏,他上前去拽开那个无赖的手。第二天,他就到他的二女儿未来的亲家请对方提前接走他的女儿,对方马上答应下来了,他把女儿送走,才放心。在这之前,他不敢离开家里。小说中说,每当他看到这个女儿,他心里无比欣慰,她有纤巧的小手,还有裹得娇美的小足,这是王家的第一个小脚女人。那时,小脚被看作美丽高雅的象征的。
二女儿裹小脚时,也有个情节。她悄悄哭。王龙问她问什么悄悄哭,女儿回答,裹脚很疼,可是妈妈不让她哭,因为,她一哭,爸爸心疼,就不会让她继续裹小脚了。如果她没有小脚,她将来就像妈妈一样得不到爸爸的爱,因为男人不喜欢大脚。
这说明妻子阿兰非常了解王龙的心,他疼爱女儿。王龙听了女儿的话,很心酸,他觉得对不起阿兰,可是,他又抵挡不住莲花的美丽。王龙一生不爱结发妻子阿兰,又一生为此愧疚于阿兰。也是通过女儿,王龙才常常想起阿兰的好处,才常常羞愧于自己的行为。
二女儿出嫁后,没有再提起。王龙想着女儿,想她没有消息来,那一定是过得平安。
(待续) - posted on 05/22/2010
tugan,上次被你提醒了一下,我就在网上搜。目前发现,自己的几首诗歌,一篇小小说 暴雨时分和一篇散文 野遇的早晨 被人转走并不标示作者名。今后我在网上发的东西,绝对不敢不敢去删除。电脑里的,就更不敢删了。删了就不好申冤了。抄袭剽窃是犯法的呀,那群傻?。
国内网络媒体的所谓省了作者名字的“转载”“转登”做法,真他妈的烂。暴雨时分那篇,被一个叫充气娃娃的大傻乱转了一下,充气娃娃?! 我想拿针去扎破它!后来它被封杀了,我不甚欢喜。
国内网络传媒,倒胃口啊倒胃口,想骂脏话,怕提升了我的不文明形象。
Tugan,看你突然冒出来,跟你抱怨一下。
你的《大地阅读体会》写得很生动。继续。我要去做事了,再见。今后不常来了,大家玩开心。
- posted on 05/22/2010
小凯 wrote:一个普通网人剽窃网文,至少知道他或她欣赏网文,但自己写不出来。但是,作为新浪大网,财大气粗,仍然转文不标明作者,这就是从上面烂了。这就是只看眼前利益,没有长远考虑。没有信誉,如何往来呢?
你的《大地阅读体会》写得很生动。继续。我要去做事了,再见。今后不常来了,大家玩开心。
你一个新浪大网,如今网文多如牛毛,愿意投稿新浪的名人多的是,可新浪还是占小写手的便宜,无处申冤啊!!!
对国内网,我真是太腻味了,还有那些肉肉麻的,攀高的,言之无物的回帖。
小凯真是,要不写得比我们读得都快,要不嘎然停止。这么转折,对身心不利,憋闷时,冒个泡。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5/22/2010
廖康的《赛珍珠--中美文化之桥》(没记错吧?)已然出版。在图书馆见到。
有没有人研究另外一个专门写中国的加拿大女作家Louse Jordan Miln。作品有Mr. Wu等。我有她几本书。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5/23/2010
土干写得真好! - posted on 05/23/2010
廖康,你写的书是中文的还是英文的?如果是英文的,我可以查查,我们图书馆是否有。
同志们阅读辛苦,我再续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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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龙的女人——阿兰
小说一开始就描写王龙为了娶亲而仔细洗澡,他的妻子是他父亲给他买的。他扛着包裹去富人黄家娶妻时,当他走到黄家大宅的门前,他被这个气派的门给吓住了,他转身去一个茶店喝茶壮胆,才敢再次返回黄家与门房说明来意。
王龙第一次见到阿兰时,看到她长相平庸却结实健康,他于是很高兴。他认为像他这样一个穷人能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女人,真不可思意,他满足。另外,阿兰在大户人家做事情,是见过世面的。种种原因,都使他仰望阿兰。
阿兰自己生产,照顾王父和孩子们,会做只有商店里才能买到的高级糕点,这些都让王龙惊讶。王龙不反对阿兰提出的意见,因为阿兰沉默寡言,一旦说话,都是不得不说的话。王龙总觉得他不了解这个女人,她深而不露。
当他们一起逃荒时,王龙内心感激这个无怨无悔跟他受苦的女人,他们安静的生活是被一场大水破坏的。
他们住的地区每七、八年就闹天灾,在他们有了几个丰收年以后,又闹水灾了。这个时候,不能种地,却有存粮。作者这里好像复述了两遍,而且一层一层强调:如果没有水灾,如果不是无所事事,如果不是无聊至极,如果不是他有银子,对于这个勤劳的庄家汉,王龙是不会走这一步的。
水灾后,王龙无聊,就去了城里嫖妓,认识了妓女莲花。不久,他就把莲花娶进家门。
王龙有心理准备,也许阿兰和莲花会打架,结果没有。阿兰拒绝给莲花做饭。王龙就在莲花的院子里又盖了厨房,由莲花女伴蔻蔻做饭。蔻蔻只是个佣人,可她特能混,什么都敢做。她每天去买菜,她想吃什么就买什么,专买昂贵的鸡鸭鱼肉。王龙知道也不说什么,王龙跟他的结发妻子阿兰吃粗茶淡饭。莲花跟她的女伴蔻蔻吃奢侈食物。这个很有趣。
阿兰不理莲花,她们从来不见面,所以,没有吵过架。阿兰不去莲花的院子,莲花也不来阿兰的院子。自从认识莲花后,阿兰就自己睡觉了,直到她去世为止。
实际上,阿兰是王龙前半生的唯一妻子,莲花是王龙后半生的唯一妻子。王龙是一个一个地爱,没有同时爱几个。王龙一直觉得对不起阿兰,但自从他认识莲花后,他就嫌弃阿兰的大脚了,莲花的娇媚把阿兰比下去了。
当有一天,王龙突然发现阿兰的脸又老又黄,他说,孩儿他妈,你怎么了?阿兰说,我不舒服。王龙说,去躺下吧,不要干活了。
王龙请了医生,得知阿兰已经病入膏肓了。他很难过,当然想到他们结婚的时候,他于是哪里也不去了,天天坐在阿兰的病床边上。阿兰自从躺到床上,就昏睡了。她说梦话,终于让王龙知道了她的心思。
阿兰梦见她小时候给富人做小丫头的情景,她梦语道:你们不要打我了,我再不偷吃东西了;我知道我难看,你们不喜欢我。我难看,我不配被人喜欢……
阿兰梦里也没有骂莲花。
这时作者是这样写王龙的:王龙眼睛是湿润的,他觉得自己对不起阿兰,阿兰一直劳作,可他却没有爱过阿兰,没有关心过她,直到病成这样。他坐在阿兰身边,在她梦话表达她得不到爱的时候,王龙竭尽柔情地抚摸她的手,她的臂。原文是英文,读起来特别细腻,甚至有点失去淳朴,很优美。我读的时候就在想,如何把这段译成中文呢?是不是会失去土炕上的爱情味道。这段也是催人泪下的情节,泪水模糊,我无法阅读下去。我并不是难过,而是为阿兰高兴,在垂死时,有亲人这般温存。王龙不是大喊大叫,说些糊涂话。他只是默默的抚摸着阿兰。
阿兰是小说的第二角色,但是,她是我阅读的焦点。我觉得她比一个识字的人活得还明白,几乎能安排自己的生死。她早早就去世了。看了她去世的那段以后,我正好听一段佛教布道,提到早死是福气,这正是我看到阿兰死的时候的心情。
阿兰在床上昏睡几个月后,她突然起床了。王龙奇怪,看着阿兰,好像阿兰从来没有生病一样,他高兴。阿兰说,我快死了,我死前,我要看我的大儿子结婚,我要看到我的儿媳。王龙说,你不会死的。但他却急忙给儿子办婚事,请城里最好的厨师,请办婚礼的专家,请人火速催正在南方读书的儿子回来成亲。
这不在日程中的事情,却办得分外利索。连儿子也不反对缀学,及时赶回家了。王龙请了村里人和城里人,在院子里办了酒席。阿兰在她的卧室听了酒席。然后,儿子儿媳坐在她的两边。阿兰对他们说:我很快就会死的,看到你们成亲,我就放心了,我的使命完成了。我死后,你们就可以搬到我的床上来睡觉了。
这个太有趣了。说明那时农村对死是不忌讳的。现在城市青年谁敢到一个新近病逝的人家居住啊,更别提新婚时期了。
阿兰死之前是清醒的,她清清楚楚地对王龙说:我不好看,但是我能给你生儿子,我是下等人,但我有儿子。然后她就死了。
当王龙的父亲看到家人抬出阿兰的遗体时,他那时已经是老年痴呆了,但是他明白阿兰死了,当天晚上,王父睡下,就归天了。这个真神了,一个念头,可以让人多活几年,一个念头让人一个时辰就走了。临死的界门,我们现在无法知道。
王龙厚葬阿兰和老父。阿兰劳苦一生,这个不识字的女性,有丈夫给她送终,有公公陪她下葬。我觉得她甚是伟大。
(待续)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5/23/2010
那是1997年出版的。Pearl S. Buck: A Cultural Bridge Across the Pacific. 博士论文改编的,估计没人有兴趣。
fanghuzhai wrote:
廖康的《赛珍珠--中美文化之桥》(没记错吧?)已然出版。在图书馆见到。
有没有人研究另外一个专门写中国的加拿大女作家Louse Jordan Miln。作品有Mr. Wu等。我有她几本书。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5/23/2010
It's in English, Tugan. If your library doesn't have it, you may recommend it ;-)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5/23/2010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5/23/2010
Yes, it is. My God, I don't know it's so expensive now. Let the library buy it. If any individual bought it, I would feel guilty getting the royalty.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5/24/2010
廖教,你的书也太贵了。79英镑!
土干,谢谢你的介绍,有insights。
- Re: 读《大地》posted on 05/24/2010
所以我说个人别买,让图书馆去买。没想到Greenwood Press会把价格提得这么高。大概因为他们只出学术书,反正都是机构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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