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作坊离黑店还有多远?
刘慧儒
长年蛰居德国小城,国内的很多情况止于耳闻。据说国内抄袭、剽窃之风甚烈,我也将信将疑。最近与国内媒体打了一次交道,算是给我补了一课。
2009年10月8日星期四,赫塔•米勒获诺贝尔文学奖。翌日收到了好友张宽从美国寄来的电邮,问我是否愿意接受《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谈谈米勒。我说好的。
过了一会儿便接到一封来自故国的邮件:
我是南方周末驻京记者,现做本届诺贝尔文学奖报道。
剑梅和张宽先生推荐了您,很希望做您的电邮访问。
附件是我的采访问题。
即颂
安好!
夏榆 10/9
果然附件里有11个问题。我去信问,最晚什么时候交稿。那边马上答复:
慧儒老师:好!
我就按剑梅她们那样称您吧。我周日做稿,周一发稿。
周日之前您给我就好。我们的版面是6000字的容量,但您可以充分地表达。
很高兴有这次合作。
既然这么急,我只得放下手边的工作,答应星期六晚上把稿子写好了发过去。我正在准备,记者又来信了:
诺贝尔文学奖专题,我们希望呈现出深度感/思想性/独立视角,以区别于最近可能出现的媒体信息狂潮。所以也需要您在表述时尽可能避开媒体已经言说过的部分。
深入解析这个作家和时代的关系,和家国的关系以及和文化的关系。
包括她的写作/思想和生活。
这些对您而言,当然是不需赘言的。
我也就是多说一句。
期待回卷。
虽是提要求,我读了还是很高兴,到底是《南方周末》,不随波逐流。花点精力写点心得也值。写到周六下半夜,只写出5000字左右,想想国内是上班时间了,便匆匆煞住,发了过去。反馈马上来了:
很高兴收到您的回覆,是我期待中的答案。谢谢您!
有一句话,我想做标题,就是穆勒说:“我是在书桌前,不是在鞋店里。” 她是在何时在何处说这个话的,语境是针对外界的批评和质疑么?
原文怎么写?再次感谢您的思考和表达!
不久,又发来一信:
本报“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个新闻专题,用的是新闻操作方式。(……)您的回答里,有叙事元素的,我作为对您的采访植入综述稿里;有论述部分单独列出,作为您受访的回答。特别说明,您以为如何?
我觉得这些技术性安排,记者编辑最内行,就答复说,请他“酌情安排”。妻子说,这样一来,记者就可以随意改动我的稿子了。我说,怎么编排是他的事,但稿子是我写的,前后次序挪移一下或作一些删节什么的,应该没有问题,反正文责自负,放在哪里还不是一样?周四出报了,我让国内家人留意一下《南方周末》,家人说,并没见对我的采访。这是怎么回事?
上网一查,一个眼熟的标题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赫塔•米勒:“我是在书桌前,不是在鞋店里”。署名《南方周末》记者夏榆。全文不到4000字,连读两遍,也没找到我们书信往来中反复提及的“采访”或“受访”字眼。在未作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无头无尾引了两小段我的话,约200字左右。可在记者署名的文章里,一字不易照抄我原文的却有1250字之多!我看到文中还引了北大日耳曼文学学者胡蔚女士的几句话,好奇心起,打电话去问。胡蔚说,记者夏榆也对她作了一个专访,为此她赶写了约五六千字,其中也是大段大段被他未加标识挪用了。
至此真相大白,我无话可说。遇到这种事,与当事人交涉,已没有意义,但全盘接受吧,又心有不甘。
过了两天,记者又来信了:
慧儒老师:您好!
报纸出来了,专题的整体构造效果还好。
鉴于新闻操作的特性,限于版面的容量,对您的采访未能完整呈现这是我的遗憾。我请编辑在报纸的版面上做说明:本文采访得到XX大学刘慧儒女士的资讯支持,特此致谢。
报纸我请办公室寄出。感谢和未尽的心意只有他日补偿了。
即颂
幸福!
看了信,我更糊涂了。不知我是男是女不打紧,怎么倒谢起我并没有提供过的“资讯支持”来了?如果他一开始就要求我给他提供匿名无偿的“咨讯支持”,则另当别论。而所谓“说明”,本期《南方周末》里没有,以后即使登出,读者谁去理会某个星期某版某稿的某事?我不明白,为什么不直接写采访某某,为己为人省去多少麻烦呢?至于“您的采访未能完整呈现”,你还以为只是删节呢,可人家删掉的是受访者的名字!真没想到,《南方周末》作为公共舆论的重镇,竟有这样一个“新闻操作特性”。
回头想想事情的来龙去脉,设计得可谓滴水不漏,令人眼界大开。所谓周一发稿,为的是让“受访者”熬夜打拼,他有充裕的时间慢慢收渔人之利。让你“避开媒体已经言说过的部分”,他就能独抒己见。你不是同意把“有叙事元素的”“植入综述”吗,他是守信用的呀,你的文字栽在他的地里,自然归他收割。至于“论述部分单独列出,作为您的受访回答”,那是版面排不下了,只好割爱。下来是善后:首先“遗憾”,接着“致谢”,又说赠阅报纸,还许诺“他日补偿”(补偿什么?),并祝你幸福(怎么个幸福法?)。可惜的是,这一切做得太圆满、太无懈可击了,不由得联想起黑店作业。
公器私用,在与时俱进的今天,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在某些灰色地带,浑水摸鱼的规则,已由潜入明,见多不怪了。但在文化和舆论领域,玩的是白纸黑字的游戏,讲究的是清晰、透明,供大众看清事理,以形成共识。毕竟话语有着维系人心、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春秋礼崩乐坏,孔子的“正名”让乱臣贼子惧;明清有“天下风俗最坏之地,清议尚存,犹足以维持一二”之说,盖因语言和现实还是有一定的批判性距离,能坚守最后的一点正义,不至于天下大坏。我们应该庆幸,文字今天还承载着某种超越私利的价值,倘若文化界占据要津的人也开始像贪官一样去横敛或者像绿林大盗一样来剪径——那么社会清明,夫复何言?
- Re: 刘慧儒: 文化作坊离黑店还有多远?posted on 12/03/2009
是慧儒吗? 好久不见! - posted on 12/04/2009
南方周末是我在国内订阅的唯一一份报纸,来美后没法再订纸面的了, 但是仍然没忘记她。觉得南周是一个很不错的刊物,有胆量敢说真话,有思想,很对俺胃口。南周能在那种恶劣的政治环境下活到今天,是我一直没想明白的一个奇迹。
别说国内那些铺天盖地的垃圾报纸和南周没法比,就连美国的华语刊物,也少有可以比的上南周的。
能被南周看上(不论有什么纠葛),我觉得刘慧儒还是很有影响的,以后也会留意刘的文章。
这期南周有篇报导,我看了后觉得值得转过来:http://nf.nfdaily.cn/epaper/nfzm/content/20091203/ArticelA04002FM.htm
[[潘蓉:手持燃烧瓶的“勇敢女人”--拆迁之殇]]
- Re: 刘慧儒: 文化作坊离黑店还有多远?posted on 12/04/2009
有点秀才与兵的关系。
从这篇描述来看,更有文化访谈剪辑纪录片的味道。夏榆这么作文,我是头一回听
说,估计后头都差不多,王寅估计还好,赋格就不写这样的专访。
刘慧儒这标题还让我想到更多,本来都是生意,
白猫黑猫,挣到钱就是好猫。 - Re: 刘慧儒: 文化作坊离黑店还有多远?posted on 12/04/2009
天!这样的事情!夏愉?天。 - posted on 12/18/2009
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对刘慧儒先生指控的调查结论
南方周末编辑 @ 2009年11月30日
鉴于刘慧儒先生在网上发表《文化作坊离黑店还有多远?》一文,指控本报记者夏榆的“诺贝尔文学奖专题”报道“抄袭、剽窃”,并对记者本人以及本报多有诟病,本报职业规范委员会依例启动调查程序。
本委员会收集了刘先生与夏榆的往来电子邮件及所涉“诺贝尔文学奖专题”的见报与未见报稿件,亦向刘慧儒先生发出信件(迄今未收到回复,我们期望刘先生尽快与本报联系),现仅就刘先生的文字指控、现有信件及相关文本进行比照、厘清。
现将经过及结论陈述如下:
为制作诺贝尔文学奖专题,本报记者夏榆承担了主要的采写任务,在极短的时间里广泛征询了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其中,经由刘剑梅女士、张宽先生的介绍,德国特里尔大学的刘慧儒先生成为同意接受夏榆采访的专家之一。该专题包含综合叙述稿《诺贝尔新女王赫塔•米勒:我是在书桌前,不是在鞋店里》、专访稿《赫塔•米勒中国行——专访歌德学院北京分院院长阿克曼》、《未来必须拥有过去——赫塔•米勒的作品》(韦凌)、专访稿《全球化车轮碾的跨文化》(受访:赵白生,北京大学世界文学研究所教授、所长)、《米勒说》(《黑夜由墨水造就》节选)、《说米勒》(国际媒体评说米勒)。除最后两篇稿件是编译性质的约稿外,均为夏榆的报道。
夏榆在与刘先生的多次通信中,前后使用过两个邮件标题,一个是“南方周末记者夏榆的采访问题”,一个是“夏榆的致谢”。两个个标题在来往邮件中往复出现。刘慧儒先生的回复信件中采用了“采访答复”的标题。
刘慧儒先生提供的文字均是应记者在电子邮件中的提问作答的,并未采用独立文章的体例。
夏榆在向编辑部提交的稿件中,的确采用了刘慧儒先生提供的资讯。对刘先生提供的内容,夏榆的采用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用在综合叙述稿件中,这一点,在报道中已有直接体现和明确标示。在次一期的米勒专题报道版面,再次标示“本报《诺贝尔新女王赫塔•米勒:我是在书桌前,不是在鞋店里》来自对北京大学德语系胡蔚、德国特里尔大学刘慧儒女士的采访。特此说明并感谢”。
另一部分用在自述体的专家访谈,但这一部分被编辑基于版面容量的因素割舍了。被编辑割舍的内容还包括北京大学胡蔚教授的专访及一位上海学者的专访。
对此,本委员会的结论是:
一、 本报在此稿的采编诸环节不存在“抄袭”和“剽窃”问题,夏榆是在向刘慧儒先生采访而非约稿,夏榆致刘先生的信中可能有一处产生歧义:“版面是6000容量,但您可以充分表达”,其原义是指记者单篇报道的规格而非约稿的字数。一般而言,约稿是编辑的职责而非记者的权限。
二、 本报在制作诺贝尔文学奖专题报道的过程中,编辑与记者由于沟通不足导致内容取舍有所不当的操作瑕疵,在割舍自述稿的前提下,在综述稿中对信息源的标注频次可以更多,本委员会谨此向刘先生和别的受访者以及广大读者致歉。
三、 本报在次一期的鸣谢中误称刘先生为女士,这是因为采访由电子邮件完成,而受访者为第三方电子邮件介绍,记者和编辑都未就受访者性别信息予以了解核实所致,在此郑重地向刘先生和广大读者致歉。
四、 对于刘先生以文字形式提供的资讯,按照本报惯例需要支付稿酬。这个行为是由编辑部来完成,并非记者的工作。对刘慧儒先生为配合本报报道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再次表示感谢,本报将依照规定支付报酬。
五、 刘慧儒先生迄今从未与本报尝试过联系沟通,径以向多家媒体投稿并网络发帖的方式,广泛传播那些明示的字词或暗示的某些意涵,本委员会深表遗憾。
在今后的采访报道中,本委员会提请本报同仁:秉持一贯的新闻规范,信守一贯的职业准则,继续自己可能和可以承当的媒体责任。
谢谢读者的关心。
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
2009年11月30日
- Re: 刘慧儒: 文化作坊离黑店还有多远?posted on 12/18/2009
八股范文,从这里可以读懂中国…… - Re: 刘慧儒: 文化作坊离黑店还有多远?posted on 12/20/2009
这种事我原来也遇到过一次,不过那报纸要小得多了,跟我约稿要我谈观点,我留了一手,在文章里所有的话都是引,我们家邻居说,我姥爷说,我爸爸说,我高中同学说,等等,反正我是不说。我说啥我都在博客或者论坛里的某旮旯提出来,抓也抓不到,抓到了也不会受势利眼的编辑们重视,但言论影响还是造成了,达到目的了就成了。至于稿费,我根本不希求啥,以后那个编辑见了我的面儿鞠躬低三尺也就成了。 - Re: 刘慧儒: 文化作坊离黑店还有多远?posted on 12/24/2009
玛雅好!别来无恙乎! - posted on 12/24/2009
如果连南方周末都是黑店的话, 中国媒体可就真的没有白店了。
俺不懂,如果南方周末真的有愿意做黑的痞子劲,在伟光正领导下的中国,就不会如此受打压了。
俺是外行,对新闻界的事情完全陌生。只能凭自己的理解想当然一下:即使这件事中南方周末某记者在采稿时有些不守行规(此点存疑,因为两方打嘴巴架得来往信件,俺看不懂),但是和“南方周末是黑店”这一结论之间,还是有一段距离的吧?
比如说你在美国不幸被人偷了一次钱包, 就得出结论说美国和意大利一样是贼窝,这也太极端了吧?
除非楼主有其他更多证据,可以说明南方周末是黑店,那就另当别论了。
- Re: 刘慧儒: 文化作坊离黑店还有多远?posted on 12/25/2009
这些地方,南周的确作得不够专业、细致。我回国就特别看不惯那些标榜学术的书,根本不给出资料出处、索引等等。
我们在外面久了,尊重资料来源、尊重作初级工作的人。
但南周也难,他们人手不够。国外作新闻,有一个团队,名记者都有很多个助手。
但采访就是采访,自己写的就是自己写的。
我大概看了事件过程,我希望南周今后的工作更加细致一点。 跟其他野鸡媒体比起来,南周算是中国最好的新闻团队了,哎。
希望夏瑜今后不再出现这样的错误。 - posted on 01/04/2010
《南方周末》,请你拿出诚信来!
——回应南方周末职规会的调查结论
刘慧儒
11月24日,我写的《文化作坊离黑店还有多远?》一文被贴到了网上,《南方周末》随即“依例启动调查程序”,就其记者夏榆涉嫌抄袭剽窃一事进行调查,11月30日公布了《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对刘慧儒先生指控的调查结论》。
《南方周末》对一篇网上的批评文章如此重视并迅速调查核实,作出反应,其情可嘉。但其调查程序和结论,我实在不敢苟同。
首先,文中称曾经“向刘慧儒先生发出信件(迄今未收到回复,我们期望刘先生尽快与本报联系)”,我读了十分诧异。《调查结论》我是在网上看到的,此前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个委员会存在,也从未收到该会的片言只语。唯在24日那天接到《南方周末》负责文化板块的向阳先生一信,但信里没提起职规会及其调查事宜。我也是从他那儿才得知拙文已经贴在网上了。他说:“本报和您之间有些讯息需要沟通。您如果可以正常收到此信,请回复。”
11月25日我立刻回了信:
向阳先生:您好!
《文化作坊离黑店还有多远?》一稿,我寄给过几位亲友传阅,但并没发到网上。有朋友将它转寄给了国内几家报纸,包括《南周》。夏榆先生知道此事,还来信威胁,不让我发表。我请他指出,文中“到底哪一桩事与实情不合?”。他答不上来,只是含糊其辞地说,“会有更合适的人”——难道有比他更知实情的人?——来“指正”。一个月过去了,还不见有人出来。
写文章当然想到面世,自己迟迟没发,是想就事后夏榆先生一连串的反应作个补记,特别要谈谈《南周》后来的“感谢”,题目是《剽窃者的川剧脸》,可惜还没写好。
过去我对《南周》印象颇好,否则我当时也不会答应合作的。希望夏榆先生的做法不是贵报的潜规则,愿您的答复会使我相信这一点。
顺祝
编安!
刘慧儒
向阳先生没有再来信,后来就出现了这个调查结论。
既然要调查,理当与当事双方取得联系,收集核对相关文件,以防作弊。可惜《南方周末》并没这样做。退一步讲,就算曾与我联系过,那么一次未果,总可以再试一次吧?哪怕写封挂号信留个存根也行。遗憾的是,《南方周末》未经必要程序,便先自下了结论。
结论说:“本报在此稿采编诸环节不存在‘抄袭’和‘剽窃’问题”。其依据是夏榆提供的“刘先生和夏榆的往来电子邮件及所涉‘诺贝尔文学奖专题’的见报与未见报稿件”。假如夏榆先生提供的材料完整无误,假如职规会也确实认真“比照、厘清”过,那么,怎么能推出这么个结论来?
事情的始末我已在前一篇文章中讲过,这里就不重复了。总之,夏榆先生以“采访”名义向我和北大学者胡蔚女士索稿,稿子到手后,拼凑成一篇近4000字的文章发表,署上自己的名字。文中绝口不提采访之事,除了很突兀地引了我们几句话外,一字不易从我这儿抄去约1250字,从胡蔚女士那儿抄去2000多字。当胡蔚女士提出抗议后,才答应下期刊登致谢声明。如果当时夏榆先生能够正视事实,诚恳认错道歉,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但他振振有词,说“这是新闻的操作”,“就职业行为而言,我作为记者并没有疏失”,仅只对报社编辑(他本人是记者)没有刊出另一部分稿件表示歉意。其实,未刊的那部分文字谁也没有深究,追究的只是刊出、但划在夏榆名下的这一部分。记者当然可以在综述稿中引用受访者的话,但得明示出处,不能强取自用。
事情很明了,抄还是没抄,白纸黑字俱在,两相对照,作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谅也不难。可是《南方周末》却置事实焦点于不顾,先来一个笼统否认,后扯一通细枝末节,避重就轻,顾左右而言他,朝不知情的读者喷洒一头雾水。虽然反复“致歉”,并许以稿酬,但看不出内心有何诚意。这种做法,或可自欺,但不足以欺人,杜不了网民之口,更遑论服悠悠天下人之心。
夏榆一案涉及的首先是记者的职业操守,但作为媒体重镇,《南方周末》如何处理,事关公正与诚信的原则问题。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的一纸结论,饰非诿过,客观上将夏榆式“新闻操作法”纳入了规范,这不仅给仿效者开了绿灯,也予社会以不良示范,令读者大众心凉。
报纸是公器,披露事实,揭示真相,乃是它的天职。如果连一件有稽可查的个案都理不清(或不愿理清),我们又如何期待它理清纷繁复杂的世事?如果连“家事”都不能平议,我们又怎么能指望它客观公正地议论国事呢?公正与否、有无诚信,对一份报纸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为重要的?《南方周末》,请你拿出诚信来吧!
(2009年12月3日于德国边城特里尔)
- posted on 01/10/2010
疑问:
“比如说你在美国不幸被人偷了一次钱包, 就得出结论说美国和意大利一样是贼窝,这也太极端了吧?”
尊敬的疑问先生:
你在美国被人偷了钱包,美国警察局伦理委员会作出调查结论,说,钱包是捡的,而且无需归还你。你呼吁警察局拿出诚信来,人家不理不睬。你会怎么做?是继续唱赞歌,还是让大家对这种事有所警觉?
刘慧儒问了一声文化作坊离黑店还有多远,南周完全可以漂亮地向世人证明,它跟黑店不不搭界。遗憾的是,它没这么做。
作为关心南周的读者,您不觉得这是个警讯吗?
希望南周不会被热心读者宠坏。
- posted on 01/10/2010
尊敬的实事求饰先生:
有种思维习惯在心理学上叫splitting,(可见于边缘型人格障碍,自恋型人格障碍). 持这种思维习惯的人常把世界分为非白即黑,把人看做或是天使或是魔鬼,颇为极端。
而实际上我们所处的世界常常是灰色的,周围的大多数人既非天使也非恶魔。
再读读“文化作坊离黑店还有多远”这句话,还看不出这问题在哪儿吗?
--------
要我回答你那美国丢钱包的问题,我可以这样回答:
1。美国司法有时有不起作用的时候,比如对OJ一案。
但是不能因为有OJ一案,就认为美国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国家,那样看问题就是splitting。
同理,即使南周某记者有一件事做的不地道,这和“南周是黑店”还是有一段距离的吧?
2。具体到南周答复不答复这事,如果有人以“南周是不是黑店”这种明显挑衅方式来提问的话,我认为南周有权不对此作回应。
但是,如果有人对南周某具体事情询问的话,南周认为有必要的话,当然可以回答。
---------------------------
至于南周不会被热心读者宠坏,我不知道。作为南周的一个读者,我觉得南周能有今天的影响,是因为他们长年累月做了大量的工作。被人们喜爱,是有原因的。
不反对任何人,因为某一篇文章或报导的版权或利益问题去和南周说明,甚至打官司。但是请别轻易下结论说南周是黑店。
当然,如果谁有更多证据,可以说明南周是黑店,作为一家“黑店”长期系统性地剽窃他人文章,那就另当别论了。有这方面的更多证据吗?
实事求饰 wrote:
疑问:
“比如说你在美国不幸被人偷了一次钱包, 就得出结论说美国和意大利一样是贼窝,这也太极端了吧?”
尊敬的疑问先生:
你在美国被人偷了钱包,美国警察局伦理委员会作出调查结论,说,钱包是捡的,而且无需归还你。你呼吁警察局拿出诚信来,人家不理不睬。你会怎么做?是继续唱赞歌,还是让大家对这种事有所警觉?
刘慧儒问了一声文化作坊离黑店还有多远,南周完全可以漂亮地向世人证明,它跟黑店不不搭界。遗憾的是,它没这么做。
作为关心南周的读者,您不觉得这是个警讯吗?
希望南周不会被热心读者宠坏。
Please paste HTML code and press Enter.
(c) 2010 Maya Chilam Found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