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店的车店
(《南风窗》专栏,有增删)
赋格
客栈就叫“大车店”(Caravan's Guesthouse),却没有驼队也没有车夫,住客一律是和我一样的背囊客,人手一册“孤星”或“脚印”,成天无所事事像植物一样蔫在大车店院子里。一个背囊客,若是看腻了犍陀罗遗址,受够了白沙瓦和旁遮普的暑热,且暂时还不想走那条迟早必经的喀喇昆仑公路,就有可能流落到斯瓦特河谷上游,被这个大车店吸纳。
逆着斯瓦特河到了这里,夹岸的山峰越发的秀峙,河道越发的紧窄,水流越发的湍急,气温也越发的清凉起来,风尘仆仆的背囊客见此情景,难保不会停下步子,解下沉甸甸的行李,自言自语道:不如在此歇它几天罢!
这个地方叫马店(Madyan),行政上归属西北边省(North-West Frontier Province,简称NWFP),处在喜马拉雅和兴都库什余脉交叉点,六十年代被嬉皮士发现,奉为世外小桃源,同阿富汗的喀布尔、尼泊尔的加德满都、印度的果阿一样成为嬉皮士据点之一。当然,斯瓦特河谷在交通上几乎是个死胡同,马店实际处在“嬉皮之路”(Hippie Trail)主线以外,是个小码头,名气远不如喀布尔、果阿、加德满都,只能算二线嬉皮圣地。七十年代末苏联入侵阿富汗,连接欧洲和南亚次大陆的“嬉皮之路”被战争斩断,难民涌入,游客退潮,马店也自然而然没落了,二十年过后,我住进大车店的那个夏天,塔利班政权已掌握阿富汗大半江山,国境线这边,多孔状的西北边省依然部落割据,土制武器泛滥,但马店貌似风平浪静,至少在白天,不见枪支更听不见枪声。
天黑以后,大车店门口照例会出现一个头戴毡帽、穿沙瓦·卡米斯长袍再裹一件羊毛披肩的普什图部落男子,客人进出院子,他照例会站直身子,握紧手中的AK-47步枪,颤着大胡子“哈罗”一声。他是大车店老板麦克雇的卫兵,每晚来客栈值夜,保护我们这些外国客人。
彪悍尚武的普什图人无视现代巴基斯坦法律,一直遵守着古老的部落规条,核心理念是无私待客与无情报复。外来客人会受到慷慨招待,甚至得到部落长老亲自侍奉,吃住比长老本人更尊贵,但相邻村庄部落之间常为女人、财富、土地争端不休,一点小事也能上升为株连几族、绵延几代的生死仇恨,解决办法最终往往落实到枪杆子上。
好客与好战结合起来,可能会变成一种黑色幽默。曾经有个西方游客,在马店城外一个村庄健行,被村民当做贵宾款待,这个西方人后来不慎走进另一个村子——与之前那个村子处于敌对状态的村子,立刻被扣留下来,作为一种财产或棋子,日后与敌村交涉时可以当砝码使用。可怜的老外不明就里成了人质,他不明白,一个村子款待了他,他就被赋予了一种牵涉到部族利害关系的神秘价值。当然,普什图人对待人质也是非常客气的,当敌村终于把人质救赎出来时,发现他被养得白白胖胖的。
麦克在饭桌上把这个故事讲给大车店的住客,意思是告诫我们不要随便走出马店,河谷周边普什图部落区域处处暗藏陷阱,如果非要去徒步,就必须雇个保镖,哪怕保镖本人保护不了你,他所属部落的全体男子也会以部落荣誉的名义尽力保护你,会与伤害你的人及其家族、部族血战到底。关键在于,只要跟任何一个普什图部落建立联系,你就受到了保护。
晚饭总是大车店生活的高潮部分,麦克和六七个住客分坐长桌四围,像微缩的“基督最后的晚餐”,厨子端上小铁锅煮鸡肉或羊肉,分发新出炉的薄饼,门徒们边吃边听麦克讲古。麦克是个中年白人,据说是丹麦的穆斯林,我觉得他像个过气嬉痞,或更浪漫地猜测他是打入这一带政治错综复杂地区的西方间谍,以开客栈为幌子搜集情报。
有时候卫兵闻着肉香也会走近饭桌瞧瞧我们在吃什么,他斜挎步枪的姿势和故作严肃但掩饰不住好奇的表情很是惹人发笑。吉姆往往会拿起一片烤饼逗他:“来!吃块饼!”持枪的那位总是一脸严肃地转身走开。
吉姆是个二十二岁帅气俏皮的苏格兰大男孩,一头卷曲红发,穿一身洗得发白的土红色沙瓦·卡米斯袍,白天在院子里经常不穿上衣“卡米斯”只穿“沙瓦”灯笼裤。在保守的巴基斯坦,没有人会在公共场合赤裸上身,哪怕所有的公共场所都只有一种性别。大车店的围墙显然是一种安全屏障,吉姆的青春俊美也似乎让他敢于并乐于炫耀裸体——细而疏的卷曲胸毛像他的头发一样金红闪烁,一只乳头上扎着一枚精巧的银环。
吃下午茶时,他向我们说起喀喇昆仑公路的种种,说到新疆,脸上显出迷醉的神色,“喀什噶尔……”仿佛喀什是个不可思议的花花世界:“霓虹灯,浴缸泡澡,按摩,中国姑娘……”他的手指抚摩着自己的乳环。
他沿喀喇昆仑公路到新疆打了个来回。尽管喀什繁华糜烂,他领略之后还是情愿呆在马店“chill out”。大车店外墙上写着广告语“check in, chill out”,很有嬉皮时代遗风。Chill out意思是放松、消闲、凉快,以前更指吸过大麻后通体舒泰地消磨时间。
晚饭后,饭桌上总会变戏法似的出现一支手卷大麻纸烟,多半是吉姆和另外两个英国小伙子弄来的,烟卷在一桌子男男女女手中以顺时针方向逐个传递,每人吸上一两口再传给邻座分享。初次传到我手上时,我眼盯着被别人口水溽湿的烟纸不免犹豫,但很快服从了无声的集体规则,若无其事地把纸烟放进口中吸吮,嘴唇感触到前人累积在纸上的唾液,深吸一口,然后若无其事地把沾染了我的唾液的烟卷传给下一个人。
和我隔两个座位的蓝袍子络腮胡青年是座中唯一不抽大麻的人。他接过右边传来的烟卷,并不送入嘴里,而是默默把它放在左手边的桌面上,待左边那位拾起来继续吸。我一住进大车店就注意到这个人,他和我住一个房间,奇怪的是他的衣服不是沙瓦·卡米斯,是一种绣了花边的对襟长袍,大概是印度样式,从印度穿到了巴基斯坦。他的晚饭也与众不同,只吃鹰嘴豆糊和烤饼,不沾荤腥。更奇怪的是他从来不发一言,但明显能听见别人说话,他的眼睛有种洞悉一切的聪敏和安详,却又像蒙着一层清浅的悲伤。
不知道他是哪国人,名字叫什么,我想他肯定不是哑巴,只是在守不语戒。也不知已经守了多久,还要多久才能结束,走出他为自己搭建的沉默世界。
多年后,在新闻里看到穆斯林民兵武装攻占马店并开始推行塔利班式严酷律法的消息,我明白,又一个时代结束了。那个日复一日飘散着大麻气味,可以光着膀子赖在大车店里chill out的西北边省小桃源,不再存在了。
2009.5
- Re: 赋格:马店的车店posted on 05/22/2009
"他的眼睛有种洞悉一切的聪敏和安详,却又像蒙着一层清浅的悲伤。"
I regarded that unknown person as my friend as soon as I read this description of him. - Re: 赋格:马店的车店posted on 05/22/2009
这赋格也马店,咱前两天贴了,他这两天贴。咱写法国佬,他写英国
佬,还真跟我唱对台戏?
咱还得写两篇,一个是竭师国,一个是伟大的游戏。先发个愿,看赋
格先出来,还是我先出来。赋格老兄不老,这个顶好。
马店的苍蝇可多啦。我还是说点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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