嘚吧嘚吧“的、地、得”
廖康
关于“的、地、得”的用法,多年来在学术界和中文教学界一直有争论;主要观点分两大派。一派认为应该坚持区分“的、地、得”在语法上定、状、补的不同用法。另一派认为,在普通话中“的、地、得”没有语音差别,强行规定这三个字的不同语法功能没有道理,更没有群众基础;在实践中,尤其是在使用计算机拼音处理文字的时代,即使是精通语法者也难免出错。因此,不必坚持这项少数语法家的硬性规定。近年来,听说大陆的语文教学和考试对这个问题已经采取了宽容的态度。虽然还教“的、地、得”的不同用法,以便学生理解现行出版物中为什么会有这三种不同用法,但教师已不再考核学生这条语法规定了;学生在写作中,如果都用了“的”,也不再纠正了。我远离中国多年,不十分了解那里的情况,如果真是这样,我认为是进步。
在国外生存的中国人,大多认真学习过外语语法,反观中文,对“的、地、得”定语、状语、补语的不同功能和用法不难掌握。新文化运动中,汉语语法建立起来了,有关这三个字的规定是:在定语中用“的”,如:鲜红的花朵;他住过的房子。在状语中用“地”,如:天渐渐地热了;我们努力地工作。而在补语中要用“得”,如:办得到;你这篇文章写得真好。不过,对于没有记住定语、状语、补语为何物的同胞,还得补课:定语用在名词前,修饰、限定名词;状语用在动词前,描述动作;补语用在动词后,补充说明动作的程度,等等。
这些语法规定并不难记,但是在应用中,北方人比南方人困难多些。因为在北方话中,“的、地、得”发音一样,书写时,尤其在使用计算机处理文字的时候,稍不注意,就会写错或选错。而普通话是根据北方方言的发音建立起来的,随着普通话的推广,“的、地、得”的发音在广大群众中越来越趋于一致,都念de;再加上计算机的普及使用,除了专业打字员以外,绝大多数人都用拼音处理中文,误用“的、地、得”的情况自然会越来越多。
有关“的、地、得”的语法规定,我猜想是南方人依据他们的发音建立的。他们也许没有料到有一天会以北方话为基础,建立普通话。既然情形改变了,语法是否也应随之改变呢?今天,我们为什么还要坚持使用这条没有语音基础的语法规定呢?依据这条规定使用“的、地、得”时,这三个词只有语法功能,没有语义,也就是古汉语中的虚词,而非实词。但“地”和“得”这两个字还有非常普通的实词用法,比如:“地”作名词有“大地”的意思,“得”作动词有“必须”的意思。除了念作di时作“目的、有的放矢、一语中的”以外,“的”基本上是个虚词。现在民间部分人使用的,还不为正式文体接受的俗话“打的”不能算数,因为在“打的”中,“的”是根据广东话发音来音译taxi的第一个音节。我们为什么不能让“的”作虚词,进一步发挥它的语法功能,一并扮演定、状、补的角色呢?比如这句话:“那个美丽的姑娘把袖子挽的高高的,努力的工作。”都用了“的”,又有什么不可?会产生误解吗?
很多人大概会说那不好看,中文这么丰富,“的”出现的频率已经够高了,干嘛要让它代替“地”和“得”,让它出现得更加频繁,满篇是“的”?对此,我的回答是:语言的主要功能是交流,不是美观。若用“的”来囊括“地”和“得”的语法功能,不会造成误解,不会带来交流上的困难或歧义,为什么还要强行坚持区分“的、地、得”这条语法规定呢?为什么要让使用者每到需要用“的、地、得”时都不得不停下来想一下,仔细选择呢?况且,还有高考这个人生的重要关口。正如朱晓棣先生所说:“众所周知,中国大陆的高考,是一个决定许多年轻人终生的残酷竞争与筛选。一分之差,天壤之别。用‘的、地、得’这样的雕虫小技来决定千百万人的终身,当然不可取,也不必要。”
还有很多人拿外文与中文相比,说英语用ed标志过去时,用ing标志进行时,用ly标志状语,我们也应该有这类标志。这可堪称“食洋不化”了。中文基本上没有词根变化,中文的语法是通过用词、词序、词组搭配来构成的。一个“了”字,既可以表示过去时,又可以表示持续不断的动作,还可以表示即将发生的事情。比如:“他昨天下午吃了药”,在此,“了”用在动词后表示过去时。“他们已经在北京住了十五年了”,在此,“了”既用在动词后又用在句子的结尾,表示现在完成进行时,也就是持续不断的行为。然而,在“就要下雨了”这句话中,“了”和“就要”连用,表示即将发生的事情。我们绝不会误解这些句子,也没有必要用“乐”来代替“了”,表示持续不断的行为;或者用“勒”来代替“了”,表示即将发生的事情。外国人也学会“了”的这些不同用法也不难。同理,为什么不能让“的”来担当“定、状、补”三个不同的语法角色呢?
这个问题,很可能就是“食洋不化”的语法家制造出来的。记得几十年前的用法更为严谨,不仅有“的、地、得”,还有个“底”字。凡是所有格都不允许使用“的”,那是专门为形容词准备的,而必须用“底”。那年头,什么“我底缪斯啊”,“你底守护神啊”之类的语句曾流行各种出版物。这种用法早已被人们,包括最保守的文人抛弃了。看来,人为规定的“地”和“得”的语法功能也早晚会被人们抛弃。系统学过英语的人大概还记得,老师教我们将来时第一人称要用shall,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要用will。而来到国外后,我们才知道,把英语作为母语的使用者很少有人用shall,只有在特殊强调时,比如I shall complete the task before today ends(我一定在今天下班前完成任务)才用shall。或者在固定语句里,比如Shall we dance?(我们跳舞,好吗?)才用shall,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无论第几人称,都用will。英语的这个语法规定当然不是中国老师编造的,而是一些食古不化的英国人比照拉丁语法强行规定的,但是没人照着做,还是行不通。现在,语法家们越来越认识到,语法不仅是规定性的prescriptive,也应是描述性的descriptive。没有广大群众使用的基础,设想再好的语法,也没用。
任何一个语言都有其内在规律,但使用该语言者是否把那些规律总结出来,编为语法,并运用在语言教学中,那就不一定了。中国在二十世纪以前没有归纳出语法,更没有语法教学。英国也只是在18世纪初,因德莱登、笛福和斯威夫特的倡导和提议才成立了皇家语言学会,建立了系统和权威的语法。二十世纪初,中国的新文化运动催生了中文语法,但我们的语法是参照英语和法语的语法编纂订立的。记得许嘉璐先生在教课中多次感叹,现行的汉语语法往往削足适履,难以解释许多中文语言现象,例外太多。他期待有人能够从古汉语和白话文本身发展出真正的,我们自己的语法。有一天,也许理想的汉语语法将采用不同的概念和术语,但它能够更好地归纳中文的规律,更容易掌握,更有助于汉语教学。在此之前,我们还得运用现行的语法。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对现行的语法不能小修小补。抛弃“底”作为所有格的用法,是小修,是进步,已经为大家接受。如上所析,“地”和“得”的状语和补语的功能若被人们抛弃,用“的”来代替,也是小补,似乎也势在必行。
由于缺乏材料,我自知这篇短文写得不够学术;有论述、无引述、凭记忆、欠史料,但我还是写了,旨在抛砖引玉。相信大家和大方之家会找到有关史实,会提出更充沛的理由,驳倒或充实拙文的观点。
2009年2月8日
- posted on 02/09/2009
廖康手快,佩服之至。其实只要看一遍这篇文章就会发现,除了举例子部分不算以外,通篇大约只用了一次“得”和一次“地”,当然都是正确使用的,而“的”字则出现了恐怕不下百次。这就很能说明问题。可见“地”和“得”基本不需要,运用频率和范围不广。在高考中用此来与考生为敌,简直是吹毛求疵,大可不必。可是正因为如此,这小小的“地”与“得”,往往成为小中见大的方便之门,极易帮助快速识别一个人的语言功底。人们往往在讽刺时说:你连“的地得”都不会,还想写文章?当然文章人人都可以写,可是会用“的地得”至少可以帮助藏拙。所以,为实际利益计,学会使用有好处。会用的人也明摆着不会放弃不用,一如廖兄在这里一般。 - Re: ?吧?吧“的、地、得”posted on 02/09/2009
这小小的“地”与“得”,往往成为小中见大的方便之门,极易帮助快速识别一个人的语言功底。
说得太对了。不客气地说,“的、地、得”不会用的同学,中文肯定不咋的(念“滴”)。:-) - Re: ?吧?吧“的、地、得”posted on 02/09/2009
“的地得”出贴时一定要写错。如果一不小心写对了,就会有种很老土,很落伍的感觉。
- Re: ?吧?吧“的、地、得”posted on 02/09/2009
我认同语言的进化,但在这个“的地得”上面却顽固不化,估计是小学时候被老师批多了;)) - Re: ?吧?吧“的、地、得”posted on 02/09/2009
不用,和不会用不是一回事。小孩子先走,再跑比较妥当。
我有时是会特意把“地”改成“的”,具体情况一时想不清,大概会有一种情况是,我想强调被修饰词的名词性,而不是它的动词性的时候。 - posted on 02/09/2009
Susan wrote:
“的地得”出贴时一定要写错。如果一不小心写对了,就会有种很老土,很落伍的感觉。
:))
网上出贴,没几个人看的,都是朋友,就没有必要作茧自缚了。关键是要缩短每贴出贴时间。写文章去高高挂起供别人瞻仰,那当然应该认真一些。
当年江岩声老兄公开检查贴手的错别字,一查一个脸红,搞得众写手很冏。后来我注意到,写手们错别字是少了,可内容和观点也少了。有些人满篇几乎没有错别字,可以得一百分,可近是些空话,套话,虚话和人尽皆知的废话,浪费自己和别人的时间。:)
所以,我们大家可能应该取得一个有趣的平衡。而就我个人来看,宁要满篇别字的成年人的自己的话,不要一百分的中小学生的作文。:) - Re: ?吧?吧“的、地、得”posted on 02/09/2009
Susan wrote:
“的地得”出贴时一定要写错。如果一不小心写对了,就会有种很老土,很落伍的感觉。
说的太对了。不客气的说,“的、地、得”用的不错的同学,肯定是老土的说。:-) - Re: ?吧?吧“的、地、得”posted on 02/09/2009
网络的存在,让发表成为电脑点击般容易。但网上聊天和博克的盛行无疑
将中文这锅味道浓厚的汤灌了白水乃至洗脚水--白字、错字以及标点的滥用
虽让汤够人多的时候喝,有积极一面, 就是以约定俗成的方式让中文丰富起来
并与时代表达需要俱进;但弱点是牺牲了文体、文字的规范乃至美感。感觉专业
文字人士应该多棒喝,少鼓励。
- posted on 02/11/2009
汉语语法的规范化,简单化是汉语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经常有幸拜读或聆听廖康大作或演讲的网友都知道他的经典式开场白:
我的中文名字叫廖康;我的英文名字叫KANG LIAO.
关于“的、地、得”的用法,无论是“学”或 “教“派,都有一个例外现象 -原唱 流行歌曲。
请听融贯南北方发音的著名歌唱家李谷一的”乡恋“:
作曲:张丕基 作词:马靖华
你的身影 你的歌声。。。。。
却难得和你相逢
只有风儿 送去我的深情
最好听的还是李谷一原汁原味的”乡恋“, 非原唱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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