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皮特两周前过世了,葬礼定在今天。昨天下午,在办公室匆忙打电话给花店,安排送一只花圈到殡仪馆。接电话的老太太,估计是店东或店东家里的人,只会说广东话,咬了半天舌头也没搞明白意思。花店在唐人街,花圈要送到布鲁克林,这事花店做不了,还得拜托布鲁克林那边的同行。这样来来回回转了好几通电话,才把事情弄妥当。
夜晚熄灯后一直想着必须在七点前起床,结果还是起晚了二十分钟。要在过去,想着几点一定会在几点醒来,绝对分毫不爽。现在不行了,不知是工作太累,还是人太懒惰,总之是晚上睡不下,早晨起不来。碰巧街头贪便宜买的闹钟也歇工了。凌晨时候尿急,起来一趟,看看表,差不多五点吧,又躺下了。后来还瞅空子做了一梦,好象是到什么大峡谷中挖古墓什么的,准备证明历史上一个从来不存在的小国家其实是存在的。觉得好累啊,几天没合眼了,困得不行,可是真兴奋,真刺激。每逢心里急躁,有事挂着,就会做一些匆匆忙忙、狼狈不堪的梦,弄得自己好象很充实。就这么着,挖着,跑着,搬着,正过瘾呢,猛不丁地,好象被人打了一拳,一下子惊醒了,抓起闹钟一看,我的天,快七点半了,立马掀开被单跳下地来。
穿衣,洗漱。没有时间喝杯热咖啡吃早点了。
周末的地铁慢,车少,很多线路不通,需要七绕八绕地换车。殡仪馆在布鲁克林的底部,离康尼岛不远,从法拉盛赶过去,要两个小时。而葬礼定于九点半开始。
二.
以往去皮特家,一定随身带本书,路上一来一回,三百页的书差不多可以看完。六七年里,去过皮特家十多次吧,几乎每次带的都是侦探小说,除了两套阿加莎·克里斯蒂和约翰·加德纳,全是日本的推理小说。台湾出的书看上去厚厚的一册,但没有几个字,如果不控制速度,一本书还不够路上看的。我记得最后一次去,没有侦探小说可带,只好拿了一本庄子,让皮特感到很惊奇。
皮特从来不看这些书,任何小说都不看。他只看和他的行当有关的文字。
这一次,我空手上了车,看窗外的风景,想事。
没吃东西,肚子里感觉不舒服,人也象是没完全醒过来。
昨天晚上,公事吃饭,回家已经十一点。有一位宋医生一直在找我,让我务必给他回话,说是有关葬礼的事需要商量。
这位宋医生说话慢,嗓音柔和,非常客气,显见是一个很善良的人。皮特在他那里看过病,日子久了,聊得很投缘。两人都是广东来的,共同的话题更多一些。
宋医生解释说,皮特身后萧条,只剩下一对“孤儿寡母”,场面上的事没人应付,他虽非亲非故,看着不忍,只得勉力承担。葬礼会有一些亲朋好友参加,皮特一直义务帮助整理中国钱币的钱币学会也会来人。这样呢,需要有一个仪式,一个程序。他已初步作了安排,需要有人主持,有人致悼词,介绍死者生平,要有亲友代表讲话,来宾代表讲话,瞻仰遗容,鞠躬告别,等等。
“我算司仪,你就来致悼词吧。”宋医生最后说。
这可把我吓着了--场面上的事,我是一向不灵光的。再说了,我的英语口语不行,对皮特的生平不太了解,而且一时半刻,哪里去找葬礼上穿的黑西装?
听我这么说,宋医生沉吟片刻,说,其实悼词我已写好了,你看一看,我们再商量。
他问我和大卫是什么关系。我说,认识大卫倒是好几年了,每年去他那里买几枚古钱,平时偶尔打打电话,聊聊书上市场上的见闻。大家都喜欢古钱,这方面的话题没完没了,但很少涉及到个人和家庭。
宋医生长长地“哦”了一声。
交谈中宋医生一次次地用到“孤儿寡母”这个词,在我觉得,仿佛是一个和现实十分遥远的说法。尤其是身在人群拥挤,众生嘈杂的地铁车厢,回味这个词,以及和它有关的一切,更感到不真实。
当然,宋医生的话一点也不错。皮特结婚甚晚,他已经七十四岁,儿子却还只有十五岁。他走了,留下的是儿子和看起来六十多岁的太太。
三.
殡仪馆位于店铺林立的主街上,但在周六的早晨,周围却一片冷清。大多数商家尚未开门,街道上行人寥寥。地铁从高架上驶过,整个街道跟着摇晃不止。风把大大小小的纸片从街道这边吹到那边,又一次次被汽车带着飞起来。
这个殡仪馆叫“佩罗斯佩罗父子殡仪馆”。意大利人的名字。
皮特的灵柩停在右首一间大约二十五平米的灵堂。
灵堂象国内常见的小放映间,三分之二的地方让固定的几排座椅占据了,前面的台阶上停着灵柩,两侧摆放着花圈,香台里插着几只线香。地上的小桶里显然刚刚烧过冥纸,屋里弥漫着浓重的烟味和香味。
皮特躺在棺木中,身下铺了厚厚的丝绸面的被子。经过化妆,他的脸光滑,红润,象蜡做的,只是消瘦得厉害,比我最后一次在医院看到他时尤甚:面颊全部陷下去了,显得很吃力的样子,象是在费劲咀嚼什么东西。
皮特的太太,按广东人的习惯,称之为阿秀,一个矮小的半老太太,和我握过手道过谢后便哀哀地哭起来。皮特的儿子弗兰克,穿了一身肥大的黑礼服,和他穿着同样衣服的同学站在一旁。他们是在场的人中唯一穿着正式的一对。一位年轻女士,M小姐,据说是皮特朋友的女儿,在我之后匆匆赶到,立即进入角色,搀扶着阿秀,引她坐下,在她耳边悄声说着安慰的话。
宋医生和我想象的一样,身材不高,微胖,秃顶,一张面团团的脸,气色很好。寒暄之后,他把我拉到隔壁的会客室,从皮包里掏出几张纸,一张是议程,另外两张是悼词。
“时间差不多了,”他说,“我们赶紧落实下来。”
议程有十项,从宣布仪式开始,默哀,三鞠躬,直到各项讲话和向遗体告别,宋医生把国内最官式的一套全搬来了。他坚持让我主持,我说英文部分不好办,建议交给弗兰克,弗兰克毕竟是在美国长大的。
宋医生叫来弗兰克,我们把中文的意思讲给他听,他用英文写下来,呆会儿照本宣科,事情就算解决了。这样,弗兰克要担负两项任务,既是司仪,还要代表亲属讲话。
我算了算,全部到场的就我们六个人,宋医生说,不会再有人来了。皮特的兄弟姊妹,在伦敦的太远,在加拿大的说身体不好,都来不了。要等的,就是钱币学会的两位。
皮特来纽约不久,就去钱币学会帮他们义务整理馆藏中国钱币,每周一天,干了好多年。钱币学会的中国部一直没人,委托伊斯兰部一个叫贝茨的主任代管。弗兰克他们联系的、现在我们要等的就是贝茨。
这个贝茨我认识。当初他曾请我干皮特这份活,我工作忙,婉拒了。
四.
九点半已过去很久,殡仪馆的人来催问过几次,时间不断往后推。阿秀稍稍平静下来,反复说着感谢的话,又讲起皮特最好一段日子的情况,讲到后来还是哭。我们到街上看了几次,贝茨他们仍然未到。
“周末了,路又远,可能还堵车……”宋医生说。
我说,不要寄太大希望,美国人办事准时,这会儿不来,恐怕不会来了。
宋医生很由衷地叹口气:
“昨天呢,我也给各家中文报纸打了电话,说是有个中国钱币专家过世了,能不能来采访一下,发个消息。A大报的小姐倒是很客气,说是尽量安排一下。B大报接电话的是位有口音的男士……”
“我认识这个人。他怎么说?”
“答应派人来看看。C报联系不上。”
社区的事,侨团,商家,政界名流,光他们的活动就够记者们跑的了,皮特一穷光蛋,别说是什么专家,就是一大师,人也未必肯来--谁知道还有这么一号人啊? 老板屡屡来催,最后同意延迟到十点半,不能再晚了,因为去墓地的路太远,再晚就安排不过来了。
趁这个时候,我坐下来,读宋医生写的悼词。看来宋医生花了不少功夫准备,生平部分写得相当详细,很多事都是我前所未闻的。
皮特的身世特别,据说也算出自名门,这我过去有些感觉。他七年前来美,显然十分落魄,但他英文很好,因为是在美国长大的。他有一幅发黄的照片,上面的夫妇,男的西装笔挺,女的一身旗袍,都颇气度不凡,膝下一男孩,年方六七岁,也是西装革履,头发打理得油光水滑。这个小男孩就是六十多年前的皮特。有一次请皮特吃饭,他胃口奇佳,谈兴甚浓,吃过饭,接着又去咖啡馆。中间说起北京,他说他民国年间曾在中南海里借住过,我觉得挺惊奇的。因为眼前的皮特,衣着简朴,面容焦虑,实在是唐人街上最普通的一份子,说实话,就活脱脱一个街头倒古钱的贩子。
在国内时,皮特是一个学校的英文教师,收入少,业余倒卖古钱。但他懂外语,路数就和别人不同,专门卖给日本人。日本人识货,玩得深,肯出高价,皮特大概赚了一些钱。来美国,已过了退休年龄,拿一份政府补助,不用上班,各地跑一些钱币展,继续做生意。我就是在一次钱币展上认识他的。
按宋医生的“采访”,皮特在纽约长大,后来回国,文革期间很不顺,下放到云贵四川一带,因为各种挫折,开革开放后快六十岁才结婚,但“好人命好,结婚第二年喜得一子,大出周围许多人的意外”。
皮特的出国也是一段故事。自他提出申请,单位就是压着拖着不给办,他到处跑关系,求人,都没用,到了山穷水尽弹尽粮绝束手待毙的关头,凭了天意或借助神启,居然找出或记起了在美国时的社会安全号码,拿到美国领事馆,通过电脑查出在奥本尼出生的证明,当即办了签证,恢复美国国籍,全家得以移民。
写到这里,宋医生感慨万分,句子很抒情,而且加了惊叹号,但其中“得以重归故国”的词句,让我觉得不舒服,可是想到皮特确实是把美国当作自己的国家的,而且宋医生应该也是入了籍的,心里的话就没说出来。
皮特的故事应该是很长的一个,但我没有任何细节可填充。几年的接触只是给人一个笼统的感觉,好象很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影,真实却模糊。而且即使从表面上,也能看出一些疑问,但他没说,我也不问。比如他的腿,是受过伤的,走路微跛;比如他的婚姻,六十岁前,不可能是一片空白;比如他父母的结局,他的兄弟姐妹们为何又一直留在国外?……
五.
十点半,小佩罗斯佩罗进来,用不容置疑的语气提醒我们,该走了。M小姐低声在阿秀耳边说了几句,阿秀立即放声大哭,随即被M小姐搀起来,走到灵柩前,做最后的告别。
我和宋医生对视一眼,都没说话。
阿秀从拎着的袋子里掏出蓝色的填充小动物,塞到皮特身体的一侧,一只接着一只,塞了五六只。蓝色的是只海豚,其后是特迪熊,松鼠,狗,最后一只大概是象,棕色的。
阿秀边塞边哭,口中絮絮叨叨的,但因为是广东话,我只听出一句,大概是“都是你喜欢的”这样的意思。我有点奇怪,不知这是什么风俗。
沉静的皮特睡在温暖柔软的动物的围绕中,景象让人感动。
哭罢,阿秀对M小姐说,“我想把珠子放到皮特嘴里。”
M小姐翻译给小佩罗斯佩罗,他走近来,一手按着皮特的头,一手用拇指和食指费了好大劲儿把皮特的嘴挤开,把那颗珠子塞了进去。
这时,老佩罗斯佩罗过来,告诉我们车已在外面等着。小佩罗斯佩罗轻轻合上棺盖,弗兰克打头,M小姐扶着阿秀随后,径直往出走。
我看看宋医生,他好象有点迷惘,手里还握着悼词的稿子。
我们坐进老佩罗斯佩罗的车。宋医生说,还得上班,就不送了。他举起相机,对着我们和前面的灵车各拍了一张照片。
太阳已经升到半空,天有点热起来。车里开了冷气。宋医生站在空荡荡的殡仪馆门前,孤零零的,只有他的秃顶微微闪着光。
六.
车在路上足足走了一个小时。这一带的路没走过,看路牌也都是些陌生的名字。路旁的风景相当不恶,望不到边的全是树林。山坡隐约露出的房子,也都古色古香的。起初远远看到水边高坡上一片气势宏大的墓园,以为就要到了,心里为皮特高兴:多秀丽的景色,多安静的长眠之地呀!但车只是远远地飞驰而过。一路上类似的墓地接二连三,每一处都不是,我也失去了观望的兴致。
车穿过史坦顿岛,进入新泽西,下了高速公路,拐上小道。道旁开始出现制作销售墓碑的商店,半成品的石碑,多是青色和棕红色的,摆满门前的空地,那情形很象一年前我在洛阳看见的路边展示的千军万马的大型唐三彩。路进一步深入,参差不齐的墓碑透过树丛刷上眼帘,三三两两的黑衣男女在路边走过,车速慢下来,不用说,到地方了。
这是一片非常广阔的墓地,紧挨着1号公路,无遮无拦,平平坦坦。大,但毫无景色可言,甚至没有树,触目皆是密密麻麻的墓碑。这里的墓碑比较单调,差不多都是一个模式,半米高,墓碑正中刻着死者的姓名和生卒年月,顶上是十字架,翻开的圣经,一句来自经文的题词。碑面打磨得光滑如镜,碑边则故意保留原石的粗糙质地。新近所立的,很多都嵌上了死者的照片。看得出,黑人相当多。
排队的灵车拉开一条长队,一米一米地往前挪。视野之内的墓碑,总有成千上万吧,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在阳光下,它们不恐怖,不肃静,不神秘,不异类,也不深刻。普普通通,平平实实。按说到此是应该产生些悲悯之情的,心里却不知为何厌倦起来,无聊起来,也许是太饿了太渴了的缘故吧,毕竟从清晨到现在还滴水未进,而且,坐在不开窗的车里这么久,人有些昏沉了……
一块黑色的墓碑上,一个白发的黑人老太太在微笑,算了算她的年龄,九十六,下面的立碑人姓名细细地刻了好几排。
这个老太太忽然让我高兴起来,但很快的,一个只活了十三岁的小女孩象乌云一样悬在了我眼前。值得庆幸的是,这块墓碑上没有照片,碑前的一束花已经干枯了。
后来我便开始注意起死者的享年。也许是偶然,在我们走的这条路的路边,夭折的孩子和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好象特别多,每一个孩子都永远留下了一对“永远爱你的父母”。在墓碑上,这样的文字能传达出多少哀伤呢?
只有一个死者让我产生了很不纯洁和高尚的联想。墓碑上有他的照片,一个面相“凶恶”的小伙子,双眼阴沉,带着杀气,他好象活了二十一岁。一个黑社会的马仔,一个街头小混混,死在黑帮的火并或与警察的对抗中?老天!
繁忙喧嚣的1号公路边的墓地,究竟不是瓦雷里的海滨墓园,也不是《上帝创造了女人》中,碧姬·芭铎的倩影在自行车上飘扬的小镇墓场。这个墓地实实在在,就象美国本身,就象美国的所有政治家、哲学家和艺术家一样,实实在在。
七.
一点钟,轮到皮特下葬。新辟的墓区最明显的是地上没有草,赤裸裸的一片黄土。和在电影中常见的不同,墓穴不是一个个挖好的,而是一排排的挖好,象深得过了头的战壕。墓道的宽度正好是棺木的长度,一个墓穴占据大约一米多的地方。按照排队顺序,棺木一个接一个下葬,直到一条墓道全部占满。
皮特的灵柩抬过去时,那条紧靠公路的墓道已经安葬了三、四个人,没有填土,只用草席覆盖着。灵柩通过吊绳缓缓放到坑底,殡葬工示意,可以把一些鲜花扔到棺柩上。这时我才走到坑边探头下看,可以看到和皮特并肩而卧的另外两具棺木。弗兰克把花洒下去,有不少落到了旁边的棺木上--它们挨得实在太近了。
鲜花的花圈和花篮被殡葬工们很随意地扔到一边,翻倒了,散碎了,各色花朵滚了一地。
阿秀把一只不锈钢大深锅搁在墓穴边上,前面立着皮特的遗像,一只红苹果切为两半,平放在地上,做了插香的香台。阿秀,弗兰克,弗兰克的同学,齐向大锅里烧纸钱。阳光很亮,火焰的颜色一点也看不见,只看见烟。风很大,纸灰盘旋着四下乱飞。
中午的太阳晒得人闷热难耐。隔壁的墓道在安葬一个黑人,亲友约有二十多人,肃穆而立,听着牧师念经文。相比之下,我们这边太冷清了。佩罗斯佩罗父子远远地站在车边,很有耐心的交谈着。
小佩罗斯佩罗高高的个子,总有五十多岁了,相当地和善。老佩罗斯佩罗已经很老了,较矮而较胖,秃顶,一撮花白小胡子,不太说话,但看动作还算利索。不知怎么的,想到死,我就忍不住朝老佩罗斯佩罗看一眼。这个神定气闲的可敬的老人,他的日子毕竟不多了。
我和M小姐一直一动不动地站着。我的肚子已经不饿了,但渴得厉害。终于,殡葬工礼貌地催我们离开,因为后面的人还在等着呢。阿秀于是又跪下来,哭了几声,收起遗像,喝令弗兰克把剩下的纸钱抛洒干净。风加着沙土卷过来,把纸钱卷向高速公路,很快就看不见了。
走出墓区,阿秀和弗兰克停下来,各掏出一把二十五分的硬币,沿路洒下来,一直洒到汽车跟前。然后我们上车离开。
八.
回到史坦顿岛,M小姐让老佩罗斯佩罗绕了一段路,送她到学校。换这条路走,一路畅通,半个小时就回到了殡仪馆。
告别了阿秀一家,我迫不及待地往街上跑,但找来找去,只找到一家简易皮萨饼店,满屋都是黑孩子。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进去了--大白天的,不至于吧!我要了一块皮萨,一罐可乐,在墙角的空位坐下来,一口喝下大半罐可乐,又用不到两分钟干掉那块皮萨。
这时已是下午三点,肚子里充实了,口也不渴了,困顿的时段过去了。我站在地铁站台上,精神忽然好起来。绵延不断的铁轨在赤裸的天空下闪着凝重的灰光,那灰光似乎可以把人引向岁月的深处,而不是另一个车站。一头是海,一头是曼哈顿,海和城市都是时光中的小站。我们总是要旅行的,不管此刻身在何处,也不管朝向哪一个方向。
我的心情真的好起来。忽然想,回程的两个多小时,哪里找一本侦探小说看呢?
葬礼好象一下子被抛到很远的地方去了,好象是几天前的事情,墓地,灵堂,花环,飘扬的纸灰,哭泣的面孔,一下子淡漠了。我只不过是在平常的日子,又一次坐地铁回家。我多少感到一些不自在--
拉罗什福科说过:我们总是有足够的坚强来承担别人的痛苦。
不是吗?
==========================
宗子曾经是我的同事,其字,耐看。
今天因为再读廖康老师的《墓地》,
想起他来,他也算是发现玛雅的伯乐之一吧。
选两篇,给咖啡店增增色,算有比较才有鉴别罢。
- posted on 12/27/2006
相对于众多有关毛泽东的文字,周福明口述、亓莉整理的《毛泽东晚年生活琐记》,大致算得上朴实,较少文人政客的浮夸和曲饰。毛氏去世近三十年,当权者换了多界,无论因公因私,此时回头论说,已无太多忌讳。当代史历来不可靠,各家之言,都只能作为史料,评骘只能留之后世。政治人物的传记,凡传主仍在世或当权时之所出,皆不足道。《琐记》的口述者周福明,是毛的理发师,自一九六零年至毛逝世,在毛身边侍奉十余年。周福明不是文化人,不是投机客,他所能知道和讲述的,只是毛的生活琐事;书的出版,没有任何背景,也因此,反而可靠。
毛泽东酷嗜读书,用功的程度,相信一般学者都不能与之相比。七十年代后,毛年事日高,视力下降,还得了老年性白内障,读书困难,成了最大的痛苦。周福明回忆说,一开始,身边人员尚未意识到毛的眼睛出了毛病,毛则抱怨卧室里沙发边上看书用的落地灯不够亮,周把原来的两只一百瓦灯泡增加为三只,但仅过了一段时间,毛又抱怨光不够,周福明于是一加再加,一直增加到九百瓦。
毛不喜眼镜,看书习惯又很奇怪,是在床上躺着看,一手持卷,一手持放大镜。年老无力,书要托人改装,寻常的一册分拆为较薄的若干分册,或特印大字本,放大镜经上海工人改制,镜把空心,镜框改为尽可能薄的有机玻璃,重量大为减轻。但后来,连这些都于事无补,只好请人念书给他听,芦荻即其一。
毛死前读的最后一本书是《容斋随笔》,那时他已生命垂危,身体动弹不得,点了这本书,让人举到他眼前读。后来有出版社以此为噱头,大力推销洪迈这本读起来并不轻松的大部头笔记。
毛泽东读书,一方面,有和大众相同的一面,是真心喜欢,是求知和欣赏,修心养性。他写诗,也练书法,而且不惮反复修改,因此特别喜读诗词和碑帖,此时他完全是个传统的文人。另一方面,毛读书重实用,从书中寻找政治斗争的理论根据,以及历代帝王大臣的权术,用他自己的词语来讲,各种阴谋和阳谋。
然而毛也是普通人,也是普通读书人,他对书的由衷热爱,面对满壁琳琅而苦不可读的痛苦,完全可以理解。读到毛病中读书的诸般细节,令人心中恻然。
周福明还讲到另外一个也很感人的细节:毛死前想找资料看,口不能言,在纸上勉力划了三横,又在床的木档上敲敲,周福明好不容易才猜出是要日本首相三木的资料。
周福明为人细心周到,因此才能在毛身边那么多年。他的细心从这件事可以看出:
毛办公累了,一个休息的办法是篦头发--记得慈禧好像也有此习惯。新送来的篦子,周一定要在凡士林中浸泡半年才使用,据说可以不伤头皮;每次使用篦子之前,先篦上一层棉花,以后篦头,头屑等物粘在棉花上,捋下即可,篦子依然洁净。
侍侯毛这样的人物,不是寻常人可以做好的。毛的怪癖不少,如理发剃须时,毛手不释卷,理发师只能顺着毛的姿势,不能丝毫干扰他的阅读,这已经相当困难,更困难的是,毛看书时低头,剃下巴上的胡须不可能像一般理发店那样,把顾客的头搬平后仰,从上面奏刀,而只能从侧面下手--此中的高难,可想而知。
- Re: 张宗子:纽约郊区的葬礼posted on 12/27/2006
平淡中见到更深的一种哀伤,是哪首古诗说的:“日落狐狸眠坎上,归来儿女笑灯前,人生有酒当须醉,一滴何曾到九泉?”
有个细节可能有问题,皮特哪年来中国的,怎么会有社会安全号码?那玩意儿好像也就是40来年历史吧? - Re: 张宗子:纽约郊区的葬礼posted on 12/27/2006
想起他来,他也算是发现玛雅的伯乐之一吧。
选两篇,给咖啡店增增色,算有比较才有鉴别罢。
他是我的伯乐?我怎么都不知道乜? 他发现我还是发现咖啡?哇,有这么多的伯乐,可惜我还不是名马,就连“老马”都不如,他都要出书了,我还什么都没有呢。哎。真可惜了我的伯乐,看来老伯乐眼花了。 - Re: 张宗子:纽约郊区的葬礼posted on 12/27/2006
他在《侨报》编辑部,发现了一叠“积压”的“玛雅”的来稿,发了。
不知道这个“玛雅”,是否和咖啡店老板娘属同一人。 - Re: 张宗子:纽约郊区的葬礼posted on 12/27/2006
他现在在侨报??
侨报还欠我们那么多稿费呢!还有老八捐给咖啡的稿费一分钱逗没收到!赵哥帮我去催催。 - Re: 张宗子:纽约郊区的葬礼posted on 12/27/2006
这是“当年”的事了,早已物是人非。
稿费问题,我不好多说。不能干涉别人的事情呀。
- posted on 01/04/2007
生来反应抛物线比较长,所以看了几遍才看出点味道:(
第一次看觉得很平淡,好似流水账一般的纪录。
第二次看觉得冷冰冰,虽然并不认识文中主角,更没有读过他任何作品,但是却 隐约感到了什么叫“世态炎凉”,什么叫“人走茶凉”。
第三次看觉得很舒服,行文流水之中似乎融入了作者很多情感:焦虑、感伤、忧郁、无奈……种种的感情随着整个葬礼的行进流露得亲切自然。
可是我不太中意那个结尾,前面被作者勾出的长长的惆怅,似乎被结束得意外的轻巧,有点不够尽兴的感觉。嘻嘻。一点点愚见。
爱情女神
文:张宗子
希腊神话里的爱神阿芙洛狄特,罗马的叫法是维纳斯,现在流行的是后一个名字。维纳斯身为情爱之神,担负着天下旷男怨女的希望,同时自己又是美女的典范,连天后赫拉都相形见绌。
米洛的白色大理石断臂雕像,引起男性的许多幻想;波提切利的油画上,维纳斯足登贝壳踏浪而来,全身只有秀发遮体,留在观者视网膜上的形象,也是久久难灭。
在人类古代文明中,希腊文明是最开通的。希腊神话中的神,其神性仅仅体现在长生不死和具有神力,而没有道德的意义,因此,他们往往表现得比人还有人性。
看现存的典籍记载,贵为女神的维纳斯和圣洁二字是不沾边的,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荡妇。如果不考虑地位的尊卑,我觉得她和咱们的同胞潘金莲倒是十分相似。第一,美貌;第二,都是风流成性;第三,也是最巧合的,他们都有点身世的不幸,也就是遇人不淑。潘金莲被迫嫁给为人窝囊性生活也绝对不及格的小矮子武大郎,维纳斯的丈夫赫淮斯托斯则是个跛子,“走路象火苗一样一窜一跳的”;武大卖炊饼,赫淮斯托斯虽然住在天上,不过是个铁匠,常受众神的讥笑和捉弄。对女人来说,世上万事皆可忍,就只是这件事忍不得。偏偏这两位既不是发下弘愿要挣一座牌坊的主儿,更无什么为之可牺牲一切的革命理想,主客观的原由一汇合,红杏出墙是必然的事。然而相比之下,维纳斯的戏演得要高雅得多,结局当然大不相同。潘金莲让人觉得有点贱,有点俗,多少现代才子欲为她翻案,效果总是差强人意。维纳斯呢,我们即使认为她贱也不忍说她贱,谁叫她是神呢!再说她的情人中可不乏英雄好汉,纵有武松式的疯子敢来闹事,也决计伤不了她一根寒毛。
古希腊人说,赫淮斯托斯与维纳斯结婚,生了三个儿子,自以为夫妻恩爱,生活美满,却不知道三个孩子另有父亲,便是那年轻英俊、威武彪悍、脾气火爆的战神玛尔斯(希腊名字阿瑞斯)。直到有一天蒙友人点破,才从玫瑰梦中醒来。赫淮斯托斯是个粗人,天天打铁,蛮劲是有一些的,脑子却不大灵光,尽管如此,大约也知道捉奸一定要捉双,否则凭打嘴仗断非女人的对手。听了别人的主意,精心打造了一张细得看不见、结实得连利剑也斩不断的罗网,暗中布置在卧房,然后故意假称有事外出,骗得那一对宝贝情人赶紧共赴温柔乡,一夜翻云覆雨,不计其他,结果赤条条地被束在网中。
跛子一战成功,大发请帖,唤了众神来看热闹,好让一向蛮横的玛尔斯出出丑。众神在奥林波斯山上整日游手好闲,名位虽高贵,却从来不干实事,巴不得有点乐子好耍,闻讯齐齐赶来,比参加宙斯大神的常委会还整齐,一看之下,个个乐不可支,在一旁指手划脚,议论纷纷,把个战神爱神羞得要死,恨不得改个名号,立马重新做人。苦主赫淮斯托斯反而没人搭理,被晾在一边。
不料爱神赤条条的裸体实在太美,平时难得有机会看到,今日一见,当场就有几位动了绮念。
话说天上跑腿的小神墨丘利,人小鬼大,对身陷罗网的玛尔斯羡慕得不行,声称若是换了他这样和爱神挤在一起,哪怕是三层网,加上所有的女神在一边嘲笑,也不在乎。
老谋深算的海神波塞冬早已被迷得七荤八素,但他不动声色,等到闹得差不多了,笑嘻嘻地出面调解,把一对可怜虫放出来,帮了维纳斯一个大忙。
维纳斯很为墨丘利的大胆表白高兴,决定以身相报,事后果然主动上门,和他欢聚一宿,生下一个双性人小怪物。对波塞冬的大恩她自然也不会忘,为此替海神生了两个儿子。铁匠老兄呢,事过气消,矢口不提离婚,因为他实在太爱这位不断给他绿帽子戴的娇妻了。
年轻的诗人写爱神颂歌,说维纳斯的双眸闪着“纯洁的光芒”,“处女般的肌肤胜过百合花”,这话连维纳斯自己听了都要发笑,她要是照自己的模子替这些患爱情饥渴症的多情种子射中一位少女的心,让她作他们的情人,那可就够他们受的。
维纳斯之所以没有流落到潘金莲那样不堪的地步,除了赫淮斯托斯的宽宏大量,作为女神,她还有一个绝招:去帕福斯的海中沐浴,便可恢复其贞洁。这种通过沐浴恢复贞洁的方法,是奥林波斯圣山上的神祗们特有的。天后赫拉也定期恢复贞洁,不过她去的是阿耳戈斯附近的卡那萨斯泉水。
神必须贞洁,因此恢复(renew)贞洁是必要的。但恢复的贞洁毕竟和原始的贞洁不同,我们只能称之为神祗的贞洁。作为凡人之师表的,往往是这一类的美德。老百姓无知,常常错会了意思,反而胶柱鼓瑟。
另一些人显然忘记了人神之别,以为别人玩的游戏自己也可玩,结果触了这网那网,犯了这忌那忌,名誉扫地是小事,脑袋搬了家,连一声叹惜一句嘲讽都落不下。
近年美国的畅销书,有名为《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水星》者 ,大概是教导男女如何和谐生活的,很快有了中译本,且不止一家。但你若看英文原名,则是:《男人来自玛尔斯,女人来自维纳斯》 。是不是很巧合?憨大哥赫淮斯托斯呢?根本就没他什么事。玛尔斯和维纳斯双双在网中,嘿!这就是美好的生活!
- Re: 张宗子:纽约郊区的葬礼posted on 01/05/2007
这个葬礼真是让人难过极了,让我想起去年9月过世的父亲。
赵哥,老张现在在哪里?怪不得他喜欢我的字,原来这就是我要达到的文字风格啊。太喜欢了,好似平平淡淡,可锥心刺骨地让人悲伤。
最后一节出乎意料地无所用心,peter的身世始终是谜,老张似乎也没有兴趣揭示谜底或者谜底的一些蛛丝马迹,想来他与peter相熟多年,对他的身世该是了解一些的,但老张好像刻意回避。
又想起《局外人》,真是好小说,读了那么多遍还是不厌。
- posted on 01/06/2007
张的文字,是我真正觉得有味的字。当代作者里面
有几个能把小品文写得如此意味深长的?起码,我
等俗人,是学一辈子,也学不来的。
葬礼那篇是最有代表性的。
再转一篇,这是他不再和我做同事以后,写下的文字。
狡兔不死,走狗照烹
在中国历代帝王中,汉武帝很可能是第一个认识到,人才是杀不完也糟踏不完的人。像中国这样一个庞大的帝国,每一个重要的位置,都有成千上万的合格候选者;每一个行当,都有无数英才。他们哪一个都不比别人差。
比起睿智的汉武帝,开国老祖宗刘邦终归不过是一个运气特别好的小流氓而已。刘邦的小聪明,加上没有道德束缚的阴狠,不过搞出了一个“狡兔死,走狗烹”的俗套。可是,前有勾践的首创发明,后有朱元璋的变本加厉,不前不后,还有赵匡胤春风化雨的杯酒释兵权,和他们比,刘邦算是哪个林子里的鸟啊!
杀弋钩夫人以绝后患,把亲情和政治的关系处理得无懈可击。这一步棋,不管是想不到,还是想到了却于心不忍,刘彻之外,我不知道谁还走出来过。刘彻的了不起,更在于他能超越皇帝们的定势思维,把一项最珍贵的权谋遗产弃之如敝屣。狡兔死绝,才可以杀掉猎狗吃肉吗?太不会变通,太胶柱鼓瑟了。兔肉吃腻了,走狗随时可以杀掉;不想吃狗肉,随时可以赶走。须知天下的好猎狗多如牛毛,还怕再出猎时无狗可用吗?
汉武帝的几十年,文臣武将走马灯似地换,地球没有因为某一个人的消失而停转,武帝的文治武功反倒辉映青史,治下人才之盛,也为后世艳称。想想那些良相佐国,一佐几十年的狼狈结局吧。就是诸葛亮这样的旷世奇才,仍旧无力回天啊。
- Re: 张宗子:纽约郊区的葬礼posted on 01/06/2007
这篇葬礼写得不错,但再看一遍,感觉不如初看有意思。闲笔太多,比如第一节,很没必要。让人感觉作者太自恋,也就是太把自己的行动和感受当回事了,什么都舍不得漏掉不写。不过中间写葬礼,是很好的。
当然,对“度”的感受,也是因人而异。 - Re: 张宗子:纽约郊区的葬礼posted on 01/06/2007
马慧元 wrote:
这篇葬礼写得不错,但再看一遍,感觉不如初看有意思。闲笔太多,比如第一节,很没必要。让人感觉作者太自恋,也就是太把自己的行动和感受当回事了,什么都舍不得漏掉不写。不过中间写葬礼,是很好的。
当然,对“度”的感受,也是因人而异。
倒也未必。闲笔最是好看,特别喜欢看自恋的人写字,当然要把自己当回事儿了,第一段定了一个调子,蓝调的曲式与节奏。
特别喜欢看东拉西扯的文字,毫无关联的事情放在一起就有了一种味道,蒙田的散文也常文不对题。 - posted on 01/08/2007
慧元MM说的是有道理的,如果单独看张的文字的话。(这和偶做慧元MM的粉无关)
但是,玛雅MM说的有没有道理呢?偶不做评判,但起码玛雅MM说出了一种可能性。
但是之后的但是,就是:语境和心境,绝对是作者为文所主观刻意营造的,玛雅
所说的蓝调未必绝对准确,但以张的文字功夫和为人阅世的练达老谋,完全没必
要写自己掏出家伙撒尿的。这段罗嗦,自然是表达自己的某些心态,或者说对于
生命和生活的某种“文字发泄”。这就好比鲁迅“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
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鲁迅要么就是Nas(Nasir Jones),
要么就是弱智,要么就是“意味深长”。
这就是文字好玩的地方。 - posted on 01/08/2007
所以还是对“度”的感受。鲁迅的“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
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我以为并不过分,哪怕你理解不到他的特别意味。但鲁迅没有说了一株枣树又一棵枣树然后再说别的树再说自己都认识什么树。。。。
本文的闲笔,我还是觉得有点过分,硬充篇幅的感觉,很多名家也会这样。
中间的葬礼不错。但结尾的“意义”很平庸。作为BLOG是不错的。:)
小赵~ wrote:
慧元MM说的是有道理的,如果单独看张的文字的话。(这和偶做慧元MM的粉无关)
但是,玛雅MM说的有没有道理呢?偶不做评判,但起码玛雅MM说出了一种可能性。
但是之后的但是,就是:语境和心境,绝对是作者为文所主观刻意营造的,玛雅
所说的蓝调未必绝对准确,但以张的文字功夫和为人阅世的练达老谋,完全没必
要写自己掏出家伙撒尿的。这段罗嗦,自然是表达自己的某些心态,或者说对于
生命和生活的某种“文字发泄”。这就好比鲁迅“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
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鲁迅要么就是Nas(Nasir Jones),
要么就是弱智,要么就是“意味深长”。
这就是文字好玩的地方。 - Re: 张宗子:纽约郊区的葬礼posted on 01/08/2007
所以还是对“度”的感受。鲁迅的“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
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我以为并不过分,哪怕你理解不到他的特别意味。但鲁迅没有说了一株枣树又一棵枣树然后再说别的树再说自己都认识什么树。。。。到底是弱智还是意味深长,要看作者有没有创造出足够的 context作为他那样写的理由。鲁迅有理由。
本文的闲笔,我还是觉得有点过分,硬充篇幅的感觉,很多名家也会这样。
中间的葬礼不错。但结尾的“意义”很平庸。作为BLOG是不错的。:)
- Re: 张宗子:纽约郊区的葬礼posted on 01/08/2007
我也觉得开头和结尾一部分做作。 皮特的太太写的生动。 - posted on 01/09/2007
坚决支持楼上两位MM的分析和见解。
当然,我也提供一下我的“管窥”:
有些人,写作是给读者看的。还有些人,写作只是要表达某种意思。对于张这样“出书”没有问题(《垂钓于时间之河》),“译书”也没有问题的(《殡葬人手记》)的人而言,“表现”的冲动显然是弱于“表达”的。有文采的人,未必都是少年得志,哪怕是中年得志呢。因此,“王顾左右而言它”,张,显然也会左右顾一下的。
(《殡葬人手记》:阴森行业的生活研究 )
张,为何偏要写这个阴森行业,如同他为什么要乐此不疲写“葬礼”,我想,自有他的因缘,当然,我也只是自他生活的侧面,阴暗地猜测。
回归楼上两位MM说的,包括慧元MM说的“意义”。我觉得那可能是将张看得浅了(未必看得俗,张不能脱俗和免俗),张写作显然是求这种效果:那就是在看似毫无意义中,植下了自己真正的意义,只是他未能脱俗之处就在于,功力还未臻化境,没有做到仙风道骨的圆融。
但尽管张第一段确有自显之拖沓,但其中的“骨干”,却是一条伏线,这条线是惯穿“葬礼”一文始终的。那就是文章作者和死者的相识、相交,皆因喜欢古墓中的那些“玩意儿”而起的,这是文章的重要元素,好象某部电影中的一个场景,反复出现,自有它的道理。只要耐下心来,再仔细看一遍,就会看出这个“姓张的”的用意了。从这个牵强的理由讲,第一段,其实也算是重要的交代和铺垫了:
“后来还瞅空子做了一梦,好象是到什么大峡谷中挖古墓什么的,准备证明历史上一个从来不存在的小国家其实是存在的。觉得好累啊,几天没合眼了,困得不行,可是真兴奋,真刺激。每逢心里急躁,有事挂着,就会做一些匆匆忙忙、狼狈不堪的梦,弄得自己好象很充实。就这么着,挖着,跑着,搬着,正过瘾呢,猛不丁地,好象被人打了一拳,一下子惊醒了,”
为了出版而写的作品,未必能超过某些为了表达而写的作品,特别是不为出版的。
张宗子早已不是我的同事,但他的文字,显然我一直在反复琢磨,因为感觉其“深”
==========================================================
(《殡葬人手记》:阴森行业的生活研究 )
http://news.xinhuanet.com/book/2006-07/31/content_4898688.htm
生活就是磨砺,一向如此。活着的圣徒尚不能摆脱尘世的欲火和刺激、保持贞操的艰难,以及良心的剧痛。一旦永别,一切都随着遗蜕的肉身化为一缕青烟,这正是我要告诉那位牧师的:死者一无所求,只有生者营营不休。
在我们这个小镇,每年我要安葬大约两百名死者,此外还有几十人火化。我代售大大小小不同材质的棺柩和骨灰瓮,附带供应墓石墓碑。如果客人需要,我也代订鲜花。
除了这些看得见的特殊商品,我最主要的一项业务是殡仪馆服务。殡仪馆面积11000平方英尺,是一栋很讲究的建筑,精美的护墙板,皇冠图案的铁栏,粉刷成淡雅的色调。全套设施经过重复抵押,货款要到下个世纪才能还清。交通工具包括一辆灵车,两辆Fleet鄄wood大客车,和一辆深色车窗的箱形车——这辆车价目表上称之为礼车,但镇上的人都管它叫“死亡马车”。
至于服务项目,过去采用一条龙标价法,客人很方便,只要单选一项就行,那是个大数字。现在不同了,按规定,服务项目必须逐条开列。价目单长得不得了,一行一行,密密麻麻地列出项目、价格和编号,以及用斜体字标出的弃权项目,这看起来如同菜单或西尔斯百货公司的商品目录。有时还须加上一些联邦政府的规定,比如出车路线或后窗除霜什么的。大半时候我一身黑衣,提醒乡亲们这是什么场合,大家不是来闲聊的。价目单底下仍是一个大数字。
生意正常的年头,营业额接近百万,其中的百分之五,差不多就是赢利。镇上唯此一家殡葬商,我的生意稳如磐石。
市场的规模是通过所谓“原始死亡率”来估算的,原始死亡率就是每年每千人中的死亡人数。
作个简单说明吧。
假设有一个巨大的房间,你让1000人住进去。一月份,你关门离去,留下充足的食物和饮水,以及彩电、杂志和避孕套。这1000人中,按年龄分类,占较大比重的应是婴儿潮一代及其子女,他们平均每人1.2个孩子。每7个成年人中会有一个老人,他们的老伴如果不在身边,那就可能是在佛罗里达或亚利桑那,或是在老人院——这些你尽可以随便想象。这群人中有15名律师,1名信仰疗法医师,36名房地产经纪,1名录像师,若干有执照的技术顾问,外加1名塑料家用制品批发商。剩下的不外乎上班族、中层管理人员、退休者和无所作为的凡夫俗子。
现在来看看变化是多么神奇吧。
到12月底你打开门的时候,活着出来的只剩下991.6人。这个数字大致不差,其中260人已经转行推销塑料家用品了。减少的那8.4人就是原始死亡率。
还有另外一种统计。
在8.4名死者中,三分之二是老人,百分之五是儿童,剩下不到2.5人是正当壮年的婴儿潮男女,大多奋发有为,不是地产经纪便是律师,其中1人毫无疑问已在这一年里当选公职。从另一方面看,8.4人中,3人死于脑动脉或冠状动脉的毛病,2人死于癌症,各有1人死于车祸、糖尿病和家庭暴力。如果还会有少许变化,那就是意外或自杀了,最有可能出事的是那位信仰治疗师。
保险图表和统计数据中最经常和最引人注目地被省略的,是每百名出生者的死亡人数,这个数字我称之为“大数”。长期来看,“大数”固定在百分之一左右。如果“大数”列在图表上——被称作“预期死亡率”,人们大概不会再有兴趣买期货了。但这是一个十分有用的数据,含义深远。也许你想据此筹划一生,也许你将因此感到人类之间的亲近,也许它让你焦躁难忍。百分之一的预期死亡率,不管其意义何在,你都能据此计算出我们这个城镇有多大,为什么它能为我提供这么一份尽管难以精确预估但却十分稳定的生意。
每时每刻都有人死去,并不偏重于一星期的某一天或一年的某一月,也没有哪个季节显得特别。星辰的运行,月亮的盈亏,各种宗教节日,皆不预其事。死亡地点更是草率随便。在雪佛莱车里、在养老院、在浴室、在州际公路上、在急诊室、在手术台上、在宝马轿车里,直立或躺着,人们随时撒手西归。虽然由于我们一向重视生命,为了挽救生命不惜动用一切手段和设备,故而使死亡常常发生于某些特定场所,如康复病房,以及条件更好的特别护理间,但无庸讳言,死者对此毫不在意。在这个意义上,我埋葬和火化的那些死者与过去的死者并无二致,对他们来说,时间和空间已变得全然微不足道。事实上,意义的丧失正是重大事件即将发生的头一个明确迹象。接下来,他们停止了呼吸。就此而言,“胸部枪伤”或“休克和损伤”,肯定比“脑血管意外”或“动脉硬化”更紧急,但是,无论死因为何,没有哪一种死因比别的死因更不重要。死,只要任何一种死因便足够,死者还能在乎什么?
同样,死者是“谁”亦无关大局。说“我没事,你也没事,只是他死了!”对于生者,这是一种自我安慰。
为什么我们会不惜兴师动众地在河中打捞溺死者的尸体,在失事飞机的残骸中和爆炸现场不辞辛苦地搜寻?理由正在于此。
为什么MIA(在战斗中失踪)听起来比DOA(到达医院已死亡)更令人揪心?理由正在于此。.为什么我们要瞻仰遗容,为什么人人都关心报刊上的讣告?理由正在于此。
了解总比蒙昧无知好,知道是别人远比知道是自己好。一旦自己成了死者,“你”好不好,“他”好不好,皆与己无关。你们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反正死者不会在意。
活着的人,受行为习惯和保险计划的约束,当然还会在乎。你瞧,区别就在这里:正因为有人在乎,我的生意才能做下去。生者小心谨慎,时时关切;死者粗心大意,或是漠不关心。不管怎样,他们不在乎。事实就是如此:看来平淡无奇,却是千真万确。
我从前的岳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她喜欢像电影里著名的芝加哥大盗詹姆斯·卡格尼一样大放豪言壮语,说什么,“要是我死了,只须装进棺材,随便找个坑扔下去就成。”可是只要我一提醒她,我们安葬死者本来就是这么办的,她就满脸不快,发起脾气来。
没过多久,她又会故态复萌。有一天,她正吃着烤肉饼和青豆,忽然说道:“等我死了,直接拉去火化,骨灰不留,都撒掉!”
前岳母只是想把这种不在乎的态度表现得像是无所畏惧。她话音甫落,孩子们停下刀叉,彼此相视,不知所措。孩子妈妈赶紧央求:“噢,妈!别老说这个。”我呢,则掏出打火机,在手里玩来玩去。
当年主持我和她女儿婚礼的那位牧师,是一个生活非常讲究的人,好打高尔夫球,喜欢金色的华美圣坛,穿爱尔兰亚麻布的法衣,开一辆黑色大轿车,车内装饰成酒红色。他还一直盯着红衣主教的职位。就是这么一个家伙,有一天离开墓地时若有所思地对我说:“我不需要上好的铜棺。老兄,我不要!不要兰花,不要玫瑰,也不要豪华轿车。普通松木棺就行了,搞一场小型弥撒,造一座平民的坟墓。不要搞大排场。”
他解释说,他要以身作则,奉行一个神职人员应有的,也是所有基督徒应具有的节俭、质朴、虔敬和庄重的美德。我告诉他,根本不必等到那一天,现在就可以开始以身作则。事情很简单,他可以退出乡村俱乐部,改到公共球场打高尔夫球;放弃豪华敞篷车,换开一辆旧雪佛莱;开司米毛衣啦,佛劳谢姆名牌男装和皮鞋啦,上等肋条牛肉啦,夜晚的宾戈戏牌会啦,孜孜不倦的基金积累啦,全都可以放弃。基督在上,他立马可以成为圣弗朗西斯和圣安东尼的活生生的化身。我还说,事实上,连我都能帮他一把:帮他把存款和信用卡分发给教区最需要的穷人,到最后时刻,他蒙主恩召,我可以完全免费按他届时已经能够接受的简朴方式安葬他。听我说完话,他一言不发,两眼直勾勾地盯着我,那神情就像诅咒斯维尼的教士,随时准备把我也咒成一只鸟,万劫不得翻身。
其实我想告诉这家伙的是,做一个已死的圣徒,实在不比做一条死鱼或一棵枯树更值得。生活就是磨砺,一向如此。活着的圣徒尚不能摆脱尘世的欲火和刺激、保持贞操的艰难,以及良心的剧痛。一旦永别,一切都随着遗蜕的肉身化为一缕青烟,这正是我要告诉那位牧师的:死者一无所求。
只有生者营营不休。
- posted on 01/09/2007
大家还记得EYES WIDE SHUT那部电影吗。电影不怎么样,但有一个情节。就是NICOLE KIDMAN在出门前一边跟TOM CRUISE对话一边如厕的所有细节。让观众感觉仿佛就站在他们的浴室内。(如果不是NICOLE KIDMAN这样的大美人,即便事情过去多年,我也不能原谅:)
文字要想达到让读者不设防的效果,就要写得象个祥林嫂在倾诉一样,不管不顾。想说就再说一遍。再说一遍。再说一遍。直到让读者很自觉自愿地被唤起了高尚的同情心。
现代读者不会去看好几遍找线索找技巧找结构什么的。也许还会因为你如火如荼的技巧而感到被冒犯,被出卖。
当然如果是名人的作品,有人会例外。如果是我的朋友写的,我也例外:) - Re: 张宗子:纽约郊区的葬礼posted on 01/09/2007
//张写作显然是求这种效果:那就是在看似毫无意义中,植下了自己真正的意
义,
我个人的感受是,作者太想找出意义了,而找得又不太高明,有些“俗”和做作。如果作者安于它的无意义,反而显得可同情一些。
不过小赵说的有道理。 - Re: 张宗子:纽约郊区的葬礼posted on 01/09/2007
托马斯。伍尔夫是写死亡和葬礼的大家。他的《天使,望故乡》里Ben的死亡和以后在殡仪馆里发生的事,是我读过的最有震撼力的文字。 大家去读罢。 - Re: 张宗子:纽约郊区的葬礼posted on 01/09/2007
提伍尔夫再读,二楼的棱形窗户就是他哥哥Ben死去的房间。我一直认为伍尔夫是一个伟大的作家,却没有得到他应有地位。
http://www.mayacafe.com/forum/topic1.php3?tkey=1161615499
Please paste HTML code and press Enter.
(c) 2010 Maya Chilam Found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