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 子·
(一)细密画:从远处看更清晰
《我的名字叫红》中的主人公们,是一群生活在十六世纪的奥斯曼帝国的细密画家(Miniaturists)。小说的作者奥罕·帕慕克(Orhan Pamuk)刚刚获得2006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根据瑞典文学院的颁奖公告中说,授予贝尔文学奖的理由是因为他“在追求他故乡忧郁的灵魂时发现了文明之间的冲突和交错的新象征。”
今天的土耳其,皮影戏依旧是一种十分流行的民间娱乐艺术。土耳其皮影戏的前身,据说就是中国的皮影戏,最早由成吉思汗的蒙古军队带到土耳其,在奥斯曼大帝国风行一时。《我的名字是红》的结构安排和写作风格,让我想起皮影戏。
皮影戏中,每一个角色单独出场,是这一场戏中当之无愧的主角。于是,我们有机会听见角色的内心独白。一个皮影戏演员表演多个角色,根据不同角色更换着自己的声音,夸张地表现出每个角色的性格和感情特色;于是,作者帕慕克的声音,让这些四个世纪之前的人物,栩栩如生地向我们走来,甚至连狗、树、金币、马、尸体,抽象的死亡、魔鬼和红颜色等,都有了声音,成为故事中的角色。小说第一章就是被谋杀的画家“我是一具尸体”的独白。死人平心静气地描述自己被人谋杀的经过和死后被扔到井底里时的情景,有些荒诞,却并不恐怖。
象皮影戏一样,小说的写作风格也很抽象,色彩浓烈,情节跳跃,读者需要象看油画那样,与画面保持一定的距离,跳出细节,才能看见全部画面。
皮影戏中,我们能够看见戏中的角色,也能看见介乎角色和我们之间的演员:演员既在故事中,又在故事外。本书中,我们也可以将作者看成书中的一个角色,并且猜测他的创作意图。帕慕克出身于伊斯坦布尔一个富有的实业家家庭,深受西方艺术和文学的影响;然而他的灵魂依旧是土耳其的,在他的作品中,他的声音,穿过时空的阻隔,低沉缓慢地传递着他笔下的古人们灵魂的挣扎,感情的困顿,和精神的索求,同时又传递着一个当代土耳其作家面对东方和西方、传统和现代时充满诗意的困惑和思考。
帕慕克年轻的时候是画家,这本书里的主人公黑年轻的时候也是画家,黑的形象最接近作者本人。书中的一群画家们长篇大论地讨论着艺术的主旨、画法和技巧,有些章节读起来令人感到十分艰涩、吃力。加之我向来对猜测“谁是凶手”不感兴趣,读到中间几乎失去了跟踪的兴趣,有好几次差一点放弃。读完以后也是浑身难受,说不清是沉重还是颓丧。
不过作者的本意似乎本在于此:他本来也不是想描写什么光明主题、光辉形象、高大人物,而是描写一群身怀绝技的艺术家,在面临威尼斯画派写实风格挑战时,作出的挣扎和反应。选择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作为小说的背景,显然是大有深意的。一个非西方的读者自然而然会想到,东方和西方有什么不同,曾经创造过辉煌文明的东方,为什么到了现代会落后于西方。
(二)“红”的象征:艺术、宗教、爱情与谋杀
几年前,黑的姨父在出使威尼斯的时候,对威尼斯的人物和风景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些画长于表现人的个性和特征,其丰富的种类、色彩、欢快、甚至严峻的柔光和人物眼中的表情,都使他万分着迷。他乐观地认为,西方的艺术也可以用来为土耳其帝国和伊斯兰宗教服务。他说服苏丹允许他们私下用威尼斯画法画一幅画,将来献给威尼斯国王作礼物,彰显奥斯曼大帝国的强大和威力,从而赢得异邦人的尊重。
然而,对于所有细密画家来说,这幅画从观念上和技术上都是一种挑战。参与这项秘密集体项目的几位画家高雅、橄榄、蝴蝶和鹳鸟,宗教信仰虔诚程度不同,性格各异,专长也各有不同。有的人更遵从伊斯兰艺术传统,有的更看重安拉的旨意,有的更遵从苏丹的赏识,也有的更看中世俗社会对成功艺术家的奖励:金钱、名望、女子的仰慕等等。
橄榄说:当我画一匹骏马的时候,我就成了那一匹骏马。
蝴蝶说:当我画一匹骏马的时候,我就成了古时候画那匹骏马的大师。
鹳鸟说:当我画一匹骏马的时候,我就是我,如此而已。
在那些恪守传统的旧派画家看来,运用西方式的绘画方式本身就是对上帝(安拉)和伊斯兰教的亵渎。根据从波斯延袭下来的传统,绘画只能是在书的边缘上为故事所配的插图和装饰,而不能成为独立的艺术品,否则就违背了《可兰经》的教条,冒犯了先知穆罕默德。根据《可兰经》,在末日审判日,任何制造偶像的人都必须让他们所制造的东西复活,但是,给没有生命的东西赋予生命,是只有安拉才能作到的,所以制造偶像就意味着是在和安拉竞争,应当受到下地狱的惩罚。
从教义上看,偶像崇拜是大逆不道的罪孽。如果人的画像画得象真人大小,就近似于偶像崇拜了。从技法上看,象威尼斯人那样根据距离和视觉差来绘画,因为清真寺是在远处的背景中,就将街上的一条狗、一只牛虻画成和一个清真寺一样大小,这对虔诚的伊斯兰教徒来讲,也是一种亵渎。
就这样,每个画家都按照自己的思维逻辑和性格模式行动,互相之间发生了性格、信仰和利益冲突,于是才有了书中曲折的故事和接二连三的谋杀。黑的姨父被谋杀后,黑一眼就看出:他被谋杀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引进了意大利文艺复兴的绘画艺术。
正如书名所示,书中多处使用了红色的象征,有一章的名称就是《我是红》。红本来是来自中国的一种颜料,代表来自东方的传统;红也是血的颜色,是天堂的颜色,它既象征着艺术,也象征着死亡;黑的姨父死亡之前,看见他的血流得象红墨水,而砚台中的红墨水又象是他的鲜血。而他一死,红色就笼罩着了他和他眼前的一切,让他快乐得想呼喊:他终于靠近了上帝。
作者多次强调了中国绘画艺术对土耳其绘画艺术的影响,并且告诉我们,在土耳其传统绘画中,最美丽的女子一定是象中国女子那样,有着一双丹凤眼。尽管书中很多关于艺术的讨论显得艰涩难懂,有一点作者是表达得准确无误的,那就是在西风东渐时,东方艺术和艺术家们面临着一种左右为难的困境和绝望。这是凶手的独白:
“这辈子为了取得你自己特有的个人风格,除了摹仿法兰克人以外,你别无他法。但是正因为你是在摹仿法兰克人,你就永远也不可能形成一种独特的个人风格。”而从前他们视为珍宝、为之献身的前人留下的风格和书籍,很快就会被人遗忘。凶手说:“我再也无法感到幸福和希望。我只能变得聪明而玩世不恭。”字里行间浸染着沉重和绝望,就象一部中国近代史。
在法兰克人和威尼斯画派的威胁下,伊斯兰绘画艺术日趋衰落,一群曾经为绘画献身过的艺人颓唐了,一个个人才济济的画室关闭了。原本自成一统的土耳其画家群体分崩离析,有人谋杀,有人被谋杀,剩下的也一蹶不振,细密画的繁荣时期就一去不复返了。
东方在西方面前偃旗息鼓,甘拜下风。作者借女主人公谢库瑞之口,叙述了这场纷争的悲惨结局。“就这样,受到来自波斯国土的启迪、在伊斯坦布尔繁荣了一个世纪的绘画和彩绘,它那快乐的红玫瑰就这样凋谢了。土耳其古代大师们的创作方法和法兰克大师的创作方法的冲突,曾经在艺术家们之间引起激烈的争论,但终究也没有得出什么结论。因为人们完全放弃了绘画,画家们既不象东方人那样画,也不象西方人那样画。细密画家们没有在激愤中进行反抗,而是象老年人默默地屈从于疾病一样,逐步地接受了谦恭的悲哀和放弃……就象房子的门到了晚上就关闭,整个城市陷入一片黑暗,人们也放弃了绘画。人们毫不留情地忘记了,我们看待这个世界的方法曾经多么不一样。”
于是,谢库瑞平静地告诉她与作者同名的小儿子:奥罕,你写吧,你写下这个故事,让人们知道这里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三):谢库瑞:全新的穆斯林女子形象
传统文学艺术和公众观念中的穆斯林女性,似乎都是羞涩和被动收敛的,正如谢库瑞所说:“好多年来,我寻遍父亲书籍中的图画,寻找女人和佳丽的画像。她们确实存在,不过数量很少,仅仅零星散见,而且总是一脸害羞、腼腆,总是低着头,至多像在道歉似的互相凝视。她们从不曾象男人、士兵或君主那样昂着头、挺直身子看着世界。只有在草草绘制的廉价书本中,由于画家的不小心,有些女人的眼睛才不会看着地面或是画中的某样东西,也不会看着一杯酒或是看着恋人,而是直接朝向读者。我一直很好奇她们所看的那个读者究竟是谁。”
令人耳目一新的是,谢库瑞个性鲜明、聪明果断,完全是这个千篇一律、缺乏个性的穆斯林女性形象的反面。而真正浪漫和诗意的人物,却是她的情人黑。
作者在感情描写上很吝啬,只在头几章黑刚刚出场时给人一些希望和温情。黑和谢库瑞是姨表兄妹,比她年长十二岁,亲眼看着她出落成一个美丽的少女。然而,当她十二岁时,他向姨父表达自己的感情时却遭到了拒绝。羞愤之中,黑离开了伊斯坦布尔。十二年后回到故乡时,他依旧孑然一身,而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的军官丈夫在外征战,已经有四年音讯全无,生死未卜。
在十二年的颠沛流离中,黑早已忘记了谢库瑞的容貌。回到伊斯坦布尔以后,他来拜访姨父的家。虽然他们是姨表兄妹,但是,按照教规和习俗,他和谢库瑞还是不能直接见面。不过,在他告别之后,他却从窗户外面看见了谢库瑞:从柿子树背后,从窗棂的画框中,谢库瑞没有戴面纱,有意无意地来到窗前,终于让黑看到了自己真实的容颜;黑仰头看着久违的意中人,心中充满了甜蜜和狂喜。
这大概是全篇小说中两个人之间的最温馨、最诱惑、最富于激情的场面。看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在心里盘算了一下,这大概和莎士比亚写《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年代相近,朱丽叶也是这样,立在窗台前,听心上人倾诉衷肠。
然而,温情场面如彗星一样转瞬即逝,故事很快就发展得沉重诡异。谢库瑞的形象,与黑梦想中的羞涩少女大相径庭,与我们惯常读到的神秘的穆斯林女郎也大相径庭。黑来访问谢库瑞的父亲时,无法见到她,而谢库瑞却能从墙缝中偷窥黑;她以前也这样偷窥过访问她父亲的画家们。于是,她不再是一个供人欣赏的偶像和性象征,只是被动地让男人远远地崇拜和景仰;她更多地尝到了欣赏和偷窥男人的乐趣。于是,本来是供人偷窥的面纱背后的美丽女子成了偷窥者,而追逐美人的浪漫男子却成了偷窥的对象。
小说中对此着墨不多,却令人印象深刻。谢库瑞眼中的黑比以前更加英俊;她还看见了他激动时勃起的男性,判断出他比她的丈夫要伟壮。问题是她似乎并不爱他,至少是装出了一副铁石心肠的样子;她总是占着上风,冷静、盘算,他们的关系,由她在控制着节奏和速度,就象他们初次约会的犹太人遗弃的闹鬼的房子一样,阴森、冷漠。他们约会的时候,她允许黑与他有肌肤之亲却又不许他最后得逞,屡次撩逗得他无法自制,却又在关键时刻蓦然翻脸,抽身离去。他们之间传递的情书,也是曲折隐晦,只有靠犹太女贩的诠释才能猜度出她的意图,其中,出谋划策多,甜言蜜语少。
于是,我们也发现,当初谢库瑞没有嫁给黑,不是因为父亲反对,而是因为她根本就不爱他。她真正爱上的,是她后来的丈夫。“我丈夫的英俊众所周知,经媒人介绍,他找到机会,在我从澡堂回家的路上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他的眼睛充满着爱的火焰,我立刻就爱上了他。他有一头黑发、白的皮肤、绿色的眼睛及强壮的臂膀,不过他却像一个睡着了的小孩一样安静而无邪。尽管他在家中如女人般温柔而文静,但是,至少我自己能感觉到,他身上似乎还弥漫着一丝血腥的气息,或许那是因为他把所有力气都花在了战场上杀人和掠夺战利品。”谢库瑞的父亲不愿意她嫁给这个一贫如洗的士兵,但谢库瑞却以死相威胁,逼迫父亲让步,由她嫁给自己看中的如意郎君。
丈夫失踪之后,谢库瑞也顽固地坚守着自己的独立和自由。她的小叔子哈桑爱上了她。哈桑也和哥哥一样英俊,而且还更年轻。按照伊斯兰教习俗,如果她的丈夫确实战死,她应当嫁给哈桑;在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她也能感觉到他的吸引力。然而,恰恰因为哈桑有娶她的权利,她却本能地反抗着他的追求,尤其是在他卖掉家中的女奴以后,她更不愿意成为他免费的性伴侣和操持家务的女仆。只有在嫁给黑、哈桑又成为不可企及的禁忌之后,她才意识到,其实她也是爱哈桑的。
谢库瑞象是一个天生的情场老手,面对两个陷入对她的迷恋中无法自拔的男人黑和哈桑,轻松地将他们玩弄于股掌之上。仿佛是对环境、宗教和习俗的束缚的逆反,被丈夫事实上抛弃之后,谢库瑞再也无法接受和享受正常的温馨的男女之情。只有她对儿子的爱才是明确无误的;她对黑有过一刹那的柔情时,所表现出来的也更象是母爱:她的性幻想是将他搂在胸前,象喂自己的婴儿那样为他哺乳。
自始至终,在这个爱情故事中,谢库瑞都是主宰。在她父亲被谋杀以后,她表现出惊人的冷静和决断。尽管她也无助地哭泣,她的哭泣背后却有一双警觉的眼睛,似乎每一滴眼泪都有着目的;她将父亲的尸体拖到另一间屋子,告诉孩子们说祖父病了,然后命令黑一日之内打通所有的关节,首先到允许离婚的法庭,用他十二年间攒下的金币买通法官,宣布她的丈夫已经死亡、婚姻解除、她可以再婚,然后又赶回她家所在的地方,买通一个阿訇为他们主持婚礼。不仅如此,她还大张旗鼓地搞了一个新娘游行,绕着他们所住的街区骄傲地走了一圈。她明知道黑受到宫廷卫士的怀疑,这样大张旗鼓地结婚会更加坐实人们的怀疑,几乎是将黑置于死地。而黑好象也不介意,在谢库瑞的指使下东跑西颠地奔走,新娘游行的时候,他恭顺地跟随其后,虽然骑着白马,却丝毫没有白马王子的高傲气度。
而新婚之夜,新娘却不与他同房。谢库瑞早已和黑约法三章:不找到杀害她父亲的凶手,她就不能与他成为真正的夫妻。她从恶梦中醒来后审问黑,指责他可能是杀害她父亲的凶手,心里还明明知道:“我说的话,就象钉子一样钉入他的肉体。”好象这样折磨还不够,谢库瑞还当面告诉黑:我根本就不爱你,我要是能爱上你,早在我年幼的时候就该爱上你了;那时候没爱上,现在更是不可能。
黑也变了。他没有能拯救谢库瑞,却被人打伤,故事变成了美人救英雄。谢库瑞将他运回家中,为他擦洗伤口,就在读者为黑的性命担忧的时候,谢库瑞却只顾盯着欣赏他的男性,脑子里闪现的念头竟是:不知道为什么有些诗人将它称为芦苇。 “芦苇”这个意象很独特,小说中别的地方也用过。因为当时的画笔是用芦苇制成的,笔也成为男性的象征,与笔配套的墨砚,就成为女性的象征。
谢库瑞为黑洗净了伤口,他躺在鲜血和伤痛中,生死未卜。谢库瑞与他作爱,一切都是她在主动。他们的初夜有血腥,有伤口,痛苦和极乐互相交织,象出师未捷身先死的英雄的葬礼一样,阴森而壮烈。
小说中还有很多大胆的性描写。在细密画家的作坊里,娈童癖似乎是人们普遍接受的正常现象。少年学徒们的相貌,似乎和他们的绘画天才同等重要。饶有兴味的是,师傅奥斯曼大师严厉惩罚、玩弄和污辱漂亮学徒蝴蝶,蝴蝶却并不反抗,反而对他更加崇拜和依恋:当代人把它称为虐恋、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与谢库瑞的精明、冷静和坚强相对应,黑是一个柔情的诗人,一个失败的英雄。他在现实中无能为力,自己追逐的偶像要么可望而不可及,要么和梦想大相径庭。在多年的流浪中,他已经忘记了谢库瑞的模样;他说,如果他有一幅她的画像,他就不会这么失落,因为“如果爱人的容貌镌刻在你心中,这个世界就仍然是你的家园。”回家以后,他又驯服而忠心耿耿地服从着自己的爱人,虽然我们替他委屈,他自己却是心甘情愿、欲罢不能。
黑活下来了,但他脖子歪了,背驼了,不再英俊,也不再强壮,更重要的是,他的精神萎顿了,失去了初回伊斯坦布尔时的希望和乐观,陷入了长期的忧郁。爱情的失望,对故人和故乡的失望,与艺术的式微相互交织,令人扼腕叹息。黑的梦想、失败和沉沦,给全书笼罩上了浓厚的忧郁和诗意。帕慕克另一部重要小说《雪》的主人公卡,也是在流放十二年后回到故国的诗人,这两个角色,显然带着作者帕慕克本人的忧郁和诗意。
然而,撇开艺术不谈,小说中写的是人性的胜利。在谢库瑞的世界里,重要的不是她父亲的绘画,而是人,是她的父亲、男人和儿子;即便是所有的画家都不再存在,即便是所有的图画都灰飞烟灭,这些人的故事还都存活在她的心中,她的儿子也还是在成长,生命的力量,在续写着人类的历史。
艺术转瞬即逝,生命却是永恒。
(四)穿针走线:犹太女贩艾斯特
小说中,作者似乎并没有刻意去塑造人物形象;几个细密画画家,高雅、蝴蝶、鹳鸟和橄榄,象民间故事、细密画或皮影戏中的人物一样,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平面的、夸张的,而且似乎都大同小异,一直要看到最后,才能大致分清谁是漂亮的,谁是波斯人,谁最贪财。
唯一的例外是犹太女贩艾斯特。她一出场,形象就呼之欲出:胖胖的,粗门大嗓的,贪小便宜、喜欢东家长西家短地包打听、搬弄是非,但她又心地善良、富于同情心,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典型的市井人物。
在穆斯林家庭的门户对外人紧闭、穆斯林妇女足不出户的时候,艾斯特拖着肥胖沉重的身体,背着她的大衣服包,里面装着中国的丝绸和波斯的刺绣,还有威尼斯的珍玩,在伊斯坦布尔的大街小巷中来回穿行,畅通无阻。每到一家,她只要在门口高喊“衣贩子来了!”那一家的大门就会向她敞开,好心的女主人还会给她捧来一碗热饭热汤:她是个神通广大的媒婆,很多女子都是经她的三寸不烂之舌才嫁出去的,所以女主人越是丑,就越是感激她的功劳,对她也就越是热情。她自豪地将她撮合着嫁出去的女子们称为“我的女孩子们。”
艾斯特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作者借她的口,介绍着四百年前伊斯坦布尔的风土人情、人物掌故。更重要的是,她帮谢库瑞给两个追求者送信,一面诱惑他们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一面又告诉我们许多主人公不愿意透露的秘密。由于小说采取的是每个人物独白的形式,艾斯特在故事中也起到了穿针引线的作用,使各个独立章节之间和各个独立人物之间连贯起来。
有些章节,艾斯特又有些象歌剧中专门插科打诨的旁白人。作者借她之口,以幽默的笔调调侃那些被爱情折磨得死去活来的主人公们。眼看着有激情场面的时候,艾斯特会恶作剧似地打趣说:“你告诉我,是爱情使人变成傻瓜,还是只有傻瓜才会陷入爱情?”
从艾斯特这个人物身上,似乎也可以猜测作者的创作意图。在作品所描写的同一个时代,莎士比亚塑造了威尼斯商人夏洛克的形象,这个形象过于成功,几百年来,无论是在文学讲台上,还是在公众心目中,都成了犹太人贪婪、自私、残忍的象征。艾斯特也贪财,但她赚钱的方式是诚实的小买小卖;她出入各自封闭的穆斯林家庭的目的是为了谋生,但是,金钱并没有蒙蔽她天生的同情心,孤独的待嫁的老姑娘、年轻的寡妇、象谢库瑞那样丈夫下落不明的守活寡的少妇,都盼望着她的来访,于是她更象是一个幸运女神,是一个很正面、很可爱的犹太人形象。
圣经中的艾斯特是一个犹太王后,她借助她的丈夫波斯国王的力量,挫败了奸臣哈曼的阴谋,使波斯王国变得更为强大、宽容,使犹太人能够在那里安居乐业。1492年西班牙国王强迫境内的犹太人皈依基督教、否则就将他们驱逐出境。后来,他们在奥斯曼帝国中找到了栖身之地,几百年间,他们得以生存和延续他们的种族和文明。犹太人在奥斯曼帝国的境遇,比他们在欧洲的境遇要好得多。
或许在艾斯特这个角色上,寄托了作者对文化共存和相互容忍的期盼。
然而,作者也知道,这个愿望本身又是奇异的,不伦不类的。小说中头几章出现过一位说书人,作者让他说书台的布景上的狗、树等都讲过一番话,中间就把他忘却了,最后出来时,说书人变成了男女同体:他偷偷穿上母亲的女装,看到自己在镜子中美丽的女人形象,居然淫心大起,无法控制自己男人的欲念。他同时既是男人,又是女人,既是西方,又是东方,其实就是一个雌雄同体、东西合璧的怪物:
我善变的心啊,当我身在东方的时候,它渴望着西方
身在西方的时候,它又渴望着东方。
我身体的某些部位,当我身为男人的时候,坚持要我作女人
而我身为女人的时候,又一定要我成为一个男人。
生为人是多么艰难,过人的日子更为艰难。
我只想愉悦我自己,从前面,也从后面,既是东方,又是西方。
My fickle heart longs for the West when I’m in the East and for the East when I’m in the West.
My other parts insist I be a woman when I’m a man and a man when I’m a woman.
How difficult it is being human, even worse is living a human’s life.
I only want to amuse myself frontside and backside, to be Eastern and Western both.
- Re: 菊子:艺术与生命之歌:读奥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是红》(附照片)posted on 11/12/2006
菊子的文学评论文章都很好看。她的功力是非常深厚的。 - Re: 菊子:艺术与生命之歌:读奥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是红》(附照片)posted on 11/12/2006
菊子好象有种很突兀的犹太人情节,经常帖子中就掩盖不住地向外流露。看到这贴子后面,又出来了。凡事总有因果吧?所以我有时候总怀疑她在北大是学犹太语小语种,尽管这种可能性很小。:) - Re: 菊子:艺术与生命之歌:读奥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是红》(附照片)posted on 11/15/2006
分析的很透彻,爱看这样的评论 - Re: 菊子:艺术与生命之歌:读奥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是红》(附照片)posted on 11/16/2006
听说铁凝消退了中国作家协会的主席,她怎么样?请文坛朋友评议 - Re: (附照片)的照片呢?posted on 11/16/2006
干活偷工减料可不好。 - Re: (附照片)的照片呢?posted on 11/16/2006
嗨,老丁净挑刺儿,如果这作家(半天还是记不住他的名字)长得生猛些,我就贴了,看了他的这张照片,我就不用读他的书了。我的SBT相面术告诉我,只不过是个SDZ学者作家罢了,长得太规矩了,没太多新鲜的东东,比去年的Jelinek差很多。我还没看他的书,就觉得比当年的辛格啊什么的差远了。辛格就长得比他天才。
文如其貌,我基本上是这样认为的。最优秀顶尖的作家长得都很“别致”的,七格有天才相貌,可惜他全给耗完了~
大家看呢?< - Re: 菊子:艺术与生命之歌:读奥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是红》(附照片)posted on 11/16/2006
菊子不象是学语言学地, 估计是世界史专业 - Re: 菊子:艺术与生命之歌:读奥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是红》(附照片)posted on 11/17/2006
读这样的书评,我没有去看原著的欲望。 - Re: 菊子:艺术与生命之歌:读奥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是红》(附照片)posted on 11/17/2006
令胡现在说话越来越玄乎, 什么叫"突兀"情结? 这菊子也够能绕圈的, 到现在也人弄明白她学什么专业. :-)
玛雅更玄乎,更加像貌就决定不去看人家的作品. :-) 我倒是想看, 就是没时间.
令胡冲 wrote:
菊子好象有种很突兀的犹太人情节,经常帖子中就掩盖不住地向外流露。看到这贴子后面,又出来了。凡事总有因果吧?所以我有时候总怀疑她在北大是学犹太语小语种,尽管这种可能性很小。:) - Re: 菊子:艺术与生命之歌:读奥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是红》(附照片)posted on 11/17/2006
DEL - Re: 天哪,玛雅对男人的长相这么挑剔啊!posted on 11/17/2006
- Re: 菊子:艺术与生命之歌:读奥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是红》(附照片)posted on 11/17/2006
"我不相信你比帕慕克更了解他的作品比他更加聪明"
——潜台词是至少你比菊子聪明。
很多人都把写评论当作是再创作的过程,我想菊子属于这一类,
我认为这比干巴巴地拿一大堆理论去套更有意思,
起码有研究、有心血在其中,而非简单地给作品盖个戳——象中国的官爷们办事一样。
不过既然你认为你比菊子聪明,何妨也解读一番,写个更好的评论,让我等也瞻仰一番,不是更好? - Re: 菊子:艺术与生命之歌:读奥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是红》(附照片)posted on 11/17/2006
20世纪出生的人,无论谁,没有那么神圣的。文学家,得个什么奖,添不了多少光环。一个人比一个得了诺奖的作家聪明或什么,有什么问题吗?
20世纪没有神圣的艺术家。更何况现在是21世纪。
r wrote:
DEL
<为了表示对橘子劳动的尊重,我删除了原来愤怒的字眼.但我还是要说,请橘子尊重作者,尊重读者,尊重自己.我不相信你比帕慕克更了解他的作品比他更加聪明--那种只有中国女人才有的小聪明.这不是评论,而是虚假的跟垃圾一样臭的中国特色的广告!!> - Re: 菊子:艺术与生命之歌:读奥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是红》(附照片)posted on 11/17/2006
吵这么凶,除了锯子,真的有人通读了这本小说没?
看面相的话,帕慕克这哥们也不差,至少比这个穿双重翻领的马尔克斯有文化。
http://marta.wordpress.com/files/2006/06/ggmarquez.jpg> - Re: 菊子:艺术与生命之歌:读奥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是红》(附照片)posted on 11/17/2006
可是马尔科斯长的有个性啊,看看那个鼻子:))
WOA wrote:
吵这么凶,除了锯子,真的有人通读了这本小说没?
看面相的话,帕慕克这哥们也不差,至少比这个穿双重翻领的马尔克斯有文化。
http://marta.wordpress.com/files/2006/06/ggmarquez.jpg> - Re: 菊子:艺术与生命之歌:读奥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是红》(附照片)posted on 11/17/2006
原来七月喜欢皮诺曹,那就来一个当代的,正宗的,纯欧洲血统的:
http://www.hjenglish.com/upload/20060816/2006081626302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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