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你去芳村。”这句话一直是一句非常刻薄的诅咒语。芳村,这个黑色恐怖的地方,阿真姑娘死前就在这里。
星期六,跟三位主任医生聊天谈话并参观了这个神秘的地方。 中国的精神疾病治疗预防,对精神药物的错误观念等亟需重视。
在中国,精神疾病几乎与犯罪一样让人觉得羞耻。病人等到完全失去理智才会去就医吃药。 常有异地的病人为避免亲友知道,到另外的城市就医住院。有些病人甚至拒绝亲友探望。
芳村精神病院是美国人建的,中国第一家精神病院。始建于1898年,由美国人约翰·克尔(John Kerr)创办,被纳入“中华之最”系列。是我见过最干净的一家中国医院。里面的卫生和居住条件与美国公立医院相差不远。
因为涉及医院制度以及敏感话题,我不便将访谈内容和经过写出来。 臭名昭著的广州收容所好像也就在附近。医院介绍:
http://www.fm120.com/zt/hospital/HTML/0033/00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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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精神病院用看守所条例管理精神病人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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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4年4月28日 作者:及时雨 已经有894位读者读过此文
是精神病院还是看守所?
市人大代表视察安康医院后认为,用看守所条例管理精神病人欠妥
广州市安康医院是一家特殊的“医院”,专门收治涉嫌暴力犯罪的精神病人。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安康医院将由广州市公安局独立管理。届时,这家特殊的“医院”是当看守所来办,还是当成医院来管理?昨天,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员在视察安康医院时,对其身份和管理模式提出疑问。
精神病人适用看守所条例吗?
据介绍,广州市安康医院自去年10月9日正式投入使用后,市公安局将原收治在广州市第二看守所临时精神病管治中心的95名精神病患者转送至这里。至今,安康医院现共监护医治105人。笔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从启用至今,安康医院一直由市公安局和市民政局联合管理,前者负责对院内的精神病人进行管理,而后者则负责提供医疗和后勤保障服务。
对进入安康医院的精神病人,首要是进行监管还是治疗?对这个问题,人大代表认为精神病患者即使身负命案,但也不能像一般犯人一样对待,对他们首要的任务是进行治疗。但据了解,目前公安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对院内精神病人进行管理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国强认为,这些精神病人虽然作了案,但不具有责任能力,也就不负法律责任,因此,按看守所条例来对他们进行监管有失妥当。他提出,管理安康医院,应该建立适应医院性质的新机构,可以是一种行政事业性的机构,而不是要建一个新的看守所。
13栋楼仅有4栋为病区
据介绍,安康医院总投资人民币3740万元,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0万平方米,其中病区面积约8795平方米。该院现有13栋主体建筑,其中病区占4栋,全院共有83间病房,最多可设置病床500张。郑国强指出,病区空间仅占总体建筑不到1/3,而把大量的建筑都留给了后勤及其它用途,如此“强大的后勤,小小的前线”,使安康医院的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
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卫平在汇报中表示,对涉嫌暴力犯罪行为精神病人的治疗和康复,涉及到精神病理学、心理学和药物学等综合学科知识,需要高度专业的人才和良好的设备与环境进行长期管理治疗。因此,该局建议由卫生部门派驻专业医务人员对精神病人进行治疗。李卫平提出,如果按比例进行医护人员配备,该院500个床位需配备医生275名,护理人员175名。
杨永弼认为,如果安康医院按照“看守所+医院”的双重模式进行管理的话,既要按看守所的比例配备警力,又要像医院一样配备专业的医生、护士和护工等,如此一来,两套编制必定导致成本过高。他指出,在目前仅有100多个病人的情况下,不应该按照500个床位的标准来配备医护人员。
家属不愿领回监护
“出院远比入院难,有的病人愿意在医院终此一生,而家属也不愿将其领回监护。”市公安局负责人在汇报时表示,由于目前我国仍没有对涉嫌犯罪的精神病人的管治问题进行立法,缺少法律、法规对具体管理工作的指引,致使很多工作难以展开,其中病人出院就成了一大难题。
该负责人指出,暴力性精神病人对社会危害性大,而且病情易复发,因此大多数病人家属不愿意领回监护,甚至少数病人已治愈或丧失危害能力,家属仍不愿领回。据了解,在现有的病人中,有不少已在医院呆了20多年。因此,市公安局负责人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制订相应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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