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linek在一次访谈时说,现代婚姻是商业行为的一种。咖啡店里的JJMM、GGDD你们可曾想有pre-nuptial?
…………………………
出生要办出生公证;长大结婚,要办婚前财产公证;投资办厂也需要公证,最后到死亡,还得办个遗嘱公证。公证已成为人们生活当中不可回避的事件。然而,作为规范公证行为的法规,原有的《公证暂行条例》已显得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在运行中屡遇尴尬。记者昨日了解到,广州以前相对单纯的公证业务呈现出许多新变化,不能受理量将近20%。即将出台的新《公证法》能否化解目前的种种弊端,目前已成为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
性爱类
归国博士要求保证性爱质量
事件描述:日前,一位留美博士归国后,到广州市公证处提出单独约见公证员,希望公证处为他近6000字的婚前协议进行公证。公证员看罢他的协议内容时,忍俊不禁。原来,该博士在协议中要把他即将成立的家当作一个企业来管理,他和女友在协议内规定,家庭的投资必须经过财政预算,成立基金,根据双方创收情况来确定家庭事务决定权力的大小,他甚至引进了美国选举人票的制度,将创收划分成若干选举人票;协议还规定,双方生孩子后,母亲负责启蒙教育、语音教育和生活,父亲负责后续教育;在婚姻安全方面,规定了双方会见同事以外的异性时间、身体接触范围;在夫妻生活方面,规定每个星期性生活不得少于两次,质量标准为令对方轻松愉悦;此外,购物方面规定每年购买衣物不得超过两千元,超过部分要经过开家庭会议通过。
公证处意见:“每个星期性生活不得少于两次”等方面的内容已经远远超出了公证法规定的范围,就算进行了公证,又怎么能保证每个星期不得少于两次,更何况协议中“令对方轻松愉悦”的标准又怎样去证实。
当事人反应:博士显出一脸的不理解,他认为,在美国,这样的公证实在是太平常了。然后失望地离去。
外遇类
妻子以财产平衡丈夫忠诚
事件描述:2000年,李女士夫妇大学毕业后双双来到广州工作,后来他们在海珠区某花园买了100多平方米的房子。2002年,他们又生下一个男孩。去年,李女士的丈夫通过努力考取了北京大学的研究生,前往北京就读。由于夫妻长期分居,李女士心里老担心丈夫会变坏。今年暑假,她乘丈夫回家休假之际,和丈夫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规定,如果丈夫有花心之类的事情,所有的财产和孩子都归李女士自己所有。协议签订后,他们到公证处要求公证。
公证处意见:此类公证不宜受理。
当事人反应:体现自己和老公双方意志的协议其实也就是一纸合同。公证处以法律规定来拒绝市民的这种合理要求,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时代变化了,道德伦理问题也在很多时候上升到一种法律问题。
嫖妓类
丈夫作不嫖妓保证也公证
事件描述:市民阿星日前在老婆面前写下保证书,保证书上写着:从今以后不得嫖妓,与小姐搂抱;不得与鸡婆打电话聊天;每晚12点前回家;如36岁以后嫖妓赔偿老婆人民币两百万元;不帮鸡婆照相与合照,不在老婆面前讲要找二奶等轻浮的话;不能私自去买安全套。
公证处意见:当这个保证书出现在公证员面前的时候,公证员啼笑皆非,他们只好告诉阿星的老婆,该保证书不能获得公证。
绝食类
60天极限挑战公证遭拒绝
事件描述:今年5月,广州某公司彭先生与新疆许医生组成的体验小组宣布要在广州进行为期60天的绝食实验,挑战人类极限。两位当事人来到广州市公证处,要求公证处为这项实验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公证处意见:广州市公证处秘书科的郑科长介绍,由于公正业务中并没有这一项业务,同时公证人员缺乏这方面的相关科学知识,因此也就不能受理。公证处作公证主要是从法律层面进行把关,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至于科学实验、检测这类的活动并不属此列。目前,这类实验的争论性很大,公证人员很难把握其断食的全过程。
处女类
众多电话要求做处女公证
事件描述:云南ッ髋塘ごυ龅揭晃?5岁的女士拿着证明要求做处女公证,其理由是同事背后议论她,公证仅为给自己讨个清白。而这样的情况在广州也大有人在。广州市公证处的公证员孙先生告诉记者,他经常接到女性打来电话,咨询能否进行处女公证,有时候一天接到三四个这样的电话。其他的公证员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有一个女士由于月经不正常,引起丈夫的猜疑,丈夫认为她没有生育能力。于是,她来到公证处,要求对她的生育能力作出公证。
公证处意见:无法进行公证,建议她们去申请医学鉴定。
市民有话说:记者就“处女公证”问题随机调查了10个市民。有一位青年告诉记者,他谈过5个女朋友,没有一个是处女,虽然这种观念淡薄了,但是在遭人非议的时候,能够用公证的形式来澄清一下也未尝不可。他们大多数认为,只要事情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就应该公证,这体现了社会发展的多元化。
争鸣
法律界:应当拓宽公证范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宗玉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处女公证有一定的法律意义。如某地的处女嫖娼案,如果不能证明是处女,恐怕还不好说呢!他认为,通过“处女公证”问题,应该拓宽公证的范围,目前的规定及有关规章在进行公证活动中起到了指导和管理的作用,但远远不适应于现在的形势。
广州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的余律师表示,在美国,公证员只负责公证协议双方签字的真实性,而在中国就必须认真验证协议的具体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个特征就决定了留美博士的婚前协议公证得不到实现。扩大公证的范围有利于制止纷争,符合市场规律,如果这也不能,那也不行,使得这一功能并没落到实处。公证法立法可以作一些尝试,法定公证事项宜采用列举法,并可以探讨研究通过公证判例和司法解释使法定公证事项的范围处在开放状态。
公证处:不宜搞开放型公证
对于为何公证法遭遇如此多的尴尬,曾经在美国访问学习过一年时间的广州市公证处陈主任认为,这些另类公证涉及到公证法的业务范围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只是枝节问题,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给公证行业准确定位,也就是一个身份的问题。他认为,公证可以分为开放型和封闭型两种。根据目前中国信用发展水平,还不宜搞开放型的公证。而封闭型有可能产生垄断。
公证处的一些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他们心里也希望公证的范围越宽越好,这样会增加公证制度的亲和力。他们还笑谈这样还会增加公证处的收入。
现行法律公证范围
1982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公证处的业务如下: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证明继承权;证明财产赠与、分割;证明收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身份、学历、经历;证明出生、婚姻状况、生存、死亡;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证明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全证据;保管遗嘱或其它文件;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它公证事务。
- Re: 中国的pre-nopposted on 11/17/2004
不说了,不说了.不知道怎么说.
等我通过司法考试,做了律师.捞了钱再说.
TNND,现在千万不要多管闲事,免得影响看书的心情.
中国是垢病一身,懒得理那么多.怎样都好.
- posted on 11/17/2004
末黑的这个帖子要重新写,有错别字。
》我们针对一个问题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因为意识到了环境.
这句话什么意思?你写这样的东东句不能无厘头,让人头大啊。
末黑 wrote:
沐猴而冠----我们针对一个问题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因为意识到了环境.
公证法的崛起,是否意味着"信用危机"?
还是社会病态"楫人忧天"?
在几句漂亮的话下面,我来讲最近两个比较值得探讨的问题,都是关于汽车的.
贯穿于"立法,执法,守法"者之间
第一,新交通法强制汽车交保险费.目的在于:万一发生车祸,肇事司机不必逃跑.有保险公司出钱先把伤者送往医院治疗.然后再秋后算帐.但是,埋伏在此的是新的赔偿办法.汽车的价格迅速下降,很多人必然一涌而上.这怎么行?所以,后着在这里:赔偿办法.巨额的赔偿.一个百万富翁在一次车祸中,万一对方丧命.根据赔偿办法,赔偿可高达80万!这样的赔偿办法意味着什么?立法者极富创造性的拉高赔额,执法者有法可依了,守法者不敢买车了.买了车也惶惶不安的开着"定时炸弹".问题在于这里,如果打官司时,我建议被告干脆承认"蓄意谋杀"好了,坐两年就出来,不怕,还有钱花.如果你是承认交通事故意外,那么,啊哈,轮到别人是百万富翁了!
第二,也是弱智设计:假如有车压线抢道,这在广州太多了~~~后面的可以直接撞过去.在不需赔偿的情况下,还可以向压线违反交通规则方索赔.所以,司机们都可以在自己的道上闭上眼睛来踩油门和刹车了.可是,司机们还有后顾之忧,如果有人攀爬护栏,不甚被车撞了.司机大哥要赔偿的哦,可是广州的道路,到处在修.司机们都说,路上太多人了.有时人行道的人直往马路涌.司机们的意见是:人们最好不要在马路上行走!因为司机都交了养路费,但行人却没交!所以,人不可以在马路上行走!当时中国人很骄傲的说"我们走的是马列主义道路,所以叫马路"看来,今天是行不通的了.
城市规划,依法办事.开车的依法开车.走路的依法走路.执法的依法执法.那未,就没有交通意外吗?你依法拆除,我依法绕道,我依法撞车,他依法执法.一元制的法律在中国这样的政策国家永远都不可能取得平衡.法律主体能否取得公平公正?
法律不能面面俱到,关键是法律环境,是否带给人们公平和公正的气氛.可是人们是否对法律有信心?对这个法律环境.话倒说得很好听. - posted on 11/17/2004
中国的公证制度显然有些问题:它的职能过宽了。公证本身只是证明张三是在那张纸上签字的人。至于它纸里的内容是什么,与公证员无尤。文件本身条款的有效或合法性主要是律师、法官的事。
那只“海龟”很“可爱”,不知道他学是的什么专业,让他一戴博士纱帽,人就成了傻帽。
玛雅 wrote:
Jelinek在一次访谈时说,现代婚姻是商业行为的一种。咖啡店里的JJMM、GGDD你们可曾想有pre-nuptial?
…………………………
出生要办出生公证;长大结婚,要办婚前财产公证;投资办厂也需要公证,最后到死亡,还得办个遗嘱公证。公证已成为人们生活当中不可回避的事件。然而,作为规范公证行为的法规,原有的《公证暂行条例》已显得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在运行中屡遇尴尬。记者昨日了解到,广州以前相对单纯的公证业务呈现出许多新变化,不能受理量将近20%。即将出台的新《公证法》能否化解目前的种种弊端,目前已成为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
性爱类
归国博士要求保证性爱质量
事件描述:日前,一位留美博士归国后,到广州市公证处提出单独约见公证员,希望公证处为他近6000字的婚前协议进行公证。公证员看罢他的协议内容时,忍俊不禁。原来,该博士在协议中要把他即将成立的家当作一个企业来管理,他和女友在协议内规定,家庭的投资必须经过财政预算,成立基金,根据双方创收情况来确定家庭事务决定权力的大小,他甚至引进了美国选举人票的制度,将创收划分成若干选举人票;协议还规定,双方生孩子后,母亲负责启蒙教育、语音教育和生活,父亲负责后续教育;在婚姻安全方面,规定了双方会见同事以外的异性时间、身体接触范围;在夫妻生活方面,规定每个星期性生活不得少于两次,质量标准为令对方轻松愉悦;此外,购物方面规定每年购买衣物不得超过两千元,超过部分要经过开家庭会议通过。
公证处意见:“每个星期性生活不得少于两次”等方面的内容已经远远超出了公证法规定的范围,就算进行了公证,又怎么能保证每个星期不得少于两次,更何况协议中“令对方轻松愉悦”的标准又怎样去证实。
当事人反应:博士显出一脸的不理解,他认为,在美国,这样的公证实在是太平常了。然后失望地离去。
外遇类
妻子以财产平衡丈夫忠诚
事件描述:2000年,李女士夫妇大学毕业后双双来到广州工作,后来他们在海珠区某花园买了100多平方米的房子。2002年,他们又生下一个男孩。去年,李女士的丈夫通过努力考取了北京大学的研究生,前往北京就读。由于夫妻长期分居,李女士心里老担心丈夫会变坏。今年暑假,她乘丈夫回家休假之际,和丈夫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规定,如果丈夫有花心之类的事情,所有的财产和孩子都归李女士自己所有。协议签订后,他们到公证处要求公证。
公证处意见:此类公证不宜受理。
当事人反应:体现自己和老公双方意志的协议其实也就是一纸合同。公证处以法律规定来拒绝市民的这种合理要求,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时代变化了,道德伦理问题也在很多时候上升到一种法律问题。
嫖妓类
丈夫作不嫖妓保证也公证
事件描述:市民阿星日前在老婆面前写下保证书,保证书上写着:从今以后不得嫖妓,与小姐搂抱;不得与鸡婆打电话聊天;每晚12点前回家;如36岁以后嫖妓赔偿老婆人民币两百万元;不帮鸡婆照相与合照,不在老婆面前讲要找二奶等轻浮的话;不能私自去买安全套。
公证处意见:当这个保证书出现在公证员面前的时候,公证员啼笑皆非,他们只好告诉阿星的老婆,该保证书不能获得公证。
绝食类
60天极限挑战公证遭拒绝
事件描述:今年5月,广州某公司彭先生与新疆许医生组成的体验小组宣布要在广州进行为期60天的绝食实验,挑战人类极限。两位当事人来到广州市公证处,要求公证处为这项实验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公证处意见:广州市公证处秘书科的郑科长介绍,由于公正业务中并没有这一项业务,同时公证人员缺乏这方面的相关科学知识,因此也就不能受理。公证处作公证主要是从法律层面进行把关,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至于科学实验、检测这类的活动并不属此列。目前,这类实验的争论性很大,公证人员很难把握其断食的全过程。
处女类
众多电话要求做处女公证
事件描述:云南ッ髋塘ごυ龅揭晃?5岁的女士拿着证明要求做处女公证,其理由是同事背后议论她,公证仅为给自己讨个清白。而这样的情况在广州也大有人在。广州市公证处的公证员孙先生告诉记者,他经常接到女性打来电话,咨询能否进行处女公证,有时候一天接到三四个这样的电话。其他的公证员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有一个女士由于月经不正常,引起丈夫的猜疑,丈夫认为她没有生育能力。于是,她来到公证处,要求对她的生育能力作出公证。
公证处意见:无法进行公证,建议她们去申请医学鉴定。
市民有话说:记者就“处女公证”问题随机调查了10个市民。有一位青年告诉记者,他谈过5个女朋友,没有一个是处女,虽然这种观念淡薄了,但是在遭人非议的时候,能够用公证的形式来澄清一下也未尝不可。他们大多数认为,只要事情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就应该公证,这体现了社会发展的多元化。
争鸣
法律界:应当拓宽公证范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宗玉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处女公证有一定的法律意义。如某地的处女嫖娼案,如果不能证明是处女,恐怕还不好说呢!他认为,通过“处女公证”问题,应该拓宽公证的范围,目前的规定及有关规章在进行公证活动中起到了指导和管理的作用,但远远不适应于现在的形势。
广州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的余律师表示,在美国,公证员只负责公证协议双方签字的真实性,而在中国就必须认真验证协议的具体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个特征就决定了留美博士的婚前协议公证得不到实现。扩大公证的范围有利于制止纷争,符合市场规律,如果这也不能,那也不行,使得这一功能并没落到实处。公证法立法可以作一些尝试,法定公证事项宜采用列举法,并可以探讨研究通过公证判例和司法解释使法定公证事项的范围处在开放状态。
公证处:不宜搞开放型公证
对于为何公证法遭遇如此多的尴尬,曾经在美国访问学习过一年时间的广州市公证处陈主任认为,这些另类公证涉及到公证法的业务范围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只是枝节问题,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给公证行业准确定位,也就是一个身份的问题。他认为,公证可以分为开放型和封闭型两种。根据目前中国信用发展水平,还不宜搞开放型的公证。而封闭型有可能产生垄断。
公证处的一些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他们心里也希望公证的范围越宽越好,这样会增加公证制度的亲和力。他们还笑谈这样还会增加公证处的收入。
现行法律公证范围
1982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公证处的业务如下: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证明继承权;证明财产赠与、分割;证明收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身份、学历、经历;证明出生、婚姻状况、生存、死亡;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证明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全证据;保管遗嘱或其它文件;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它公证事务。
- Re: 中国版的pre-nup / 公证posted on 11/18/2004
公证后的文件,能不能改?比如说,公证某人出生年月日,但是错的,怎么办?有什么后果? - Re: 中国版的pre-nupposted on 11/19/2004
Gosh, poeple start to treat themselves as susbstance. Where is the palce for self esteem and privacy? It's disgusting when people say "oh, that's what they do in America" as if that is a kind of justice. I don't think that's what they do in America unless we are takling about insane people.
What a laughing stick! - posted on 11/19/2004
可以改。这同主要看原文件的性质、公证的方式等。如果中国公证的生日是错的(比如due to clerical error),就只能再重新弄一张正确来。这当然需要一些说明及对原件的真实性、错误等进行论证等。但如果
你从护照到驾照到移民文件都已经用了那有误的生日,
而要改的文件太多,
被改的时间出入不大,
你又不愿于过多麻烦自己,
你没有成为某项基金或遗嘱的受益人而它对受益的人年龄有具体要求,
并且你也没有签任何对年龄有要求的合同或其它法律文件其中年龄的错误将实质性地影响文件条款的实施,
将错就错也无大碍(特别是这错误可以让你平空免费年青几岁的话)。
但是,如果
你是个很认真的人,
有错必究的人,
追求真理的人,
不怕麻烦的人,
知道有些时候明知有错而一错到底会有后果的人,
想还原历史真相的人,
为了以后入百科全书及名人字典的精确性
你应该去修改。
阿姗 wrote:
公证后的文件,能不能改?比如说,公证某人出生年月日,但是错的,怎么办?有什么后果?
中国的公证制度显然有些问题:它的职能过宽了。公证本身只是证明张三是在那张纸上签字的人。至于它纸里的内容是什么,与公证员无尤。文件本身条款的有效或合法性主要是律师、法官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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