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托马斯·杰斐逊订购了两本詹姆士王版本《新约圣经》(King James Version of the New Testament),利用职务余暇对之进行斧削,凡是与耶稣“神迹”有关的段落,比如“童贞女之子”和“复活”的事迹,皆予以删除。几天之后,这本名为《拿撒勒(Nazareth)的耶稣之哲学》的杰斐逊版“圣经”诞生了,......
美国,耶稣之国?D?D介绍新书《美国耶稣》
刘见林
《美国耶稣:上帝之子是如何成为国家偶像的》(AMERICAN JESUS How the Son of God Became a National Icon.)斯蒂芬·普罗特劳(Stephen Prothero)著,精装本 376页,由法拉、斯特劳斯及吉洛克斯出版社(Farrar, Straus and Giroux)2003年12月28日出版,定价25美元。
在1804年1月20日,时任美国总统的托马斯·杰斐逊订购了两本詹姆士王版本《新约圣经》(King James Version of the New Testament),利用职务余暇对之进行斧削,凡是与耶稣“神迹”有关的段落,比如“童贞女之子”和“复活”的事迹,皆予以删除。几天之后,这本名为《拿撒勒(Nazareth)的耶稣之哲学》的杰斐逊版“圣经”诞生了,其篇幅只有原文的十分之一。在该书中,耶稣仅是一位终其一生在加利利(Galilee)地区传播寓言和格言的智者。
这意味着“美国耶稣”自那一刻起诞生了,执教于波士顿大学(Boston University)的宗教学者普罗特劳在其书中这样写道,他具有着启蒙主义色彩,是位世俗化的耶稣。而受此影响,普罗特劳指出,在此后两个多世纪里,“上帝之子”耶稣成了具有多种面貌的“普通人”,不断地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换形象。
正如许多人都指出的那样,美国是世界上基督教色彩最为浓厚的国家之一。这不单是指大多数美国人信仰这派或那派的基督教,更指的是在世俗中,耶稣基督也一样是无处不在,文学、音乐、电影……,甚至连犹太教、伊斯兰教和佛教等其它宗教也开始接受他。耶稣在美国之所以能如此繁荣,无疑与他的世俗化有着很大的关系。在普罗特劳看来,耶稣在美国已不再只是宗教,而成为美国文化和哲学的一部分;通过分析不同时代的耶稣形象,可以了解美国文化变迁史。出于此,他的《美国耶稣》一书在选材上不仅注重挖掘布道词和神学著作,还大量采用了小说、传记、歌词和电影之类的材料。
普罗特劳认为,杰斐逊之斧削《圣经》对耶稣的世俗化来说是开创性的。杰斐逊之前的清教徒时代,耶稣只是那些“上帝选民”心目中的救世主,冷漠而严峻,与不信神的人则全然无关。在杰斐逊之后,人们开始创建自己的耶稣形象,或视之为民间英雄,或视之为商业偶像,耶稣开始从一个抽象的符号转变为世俗化的名人和偶像。
《美国耶稣》一书详细地检测了从那时以来的种种“美国耶稣”形象。如,在1830年代福音主义的影响下,卫理公会(Methodist)和浸信会(Baptist)成为美国最大的两个教派,清教徒思想开始衰落,耶稣的形象日益变得温逊、谦卑、富有同情心,就如一个慈善的牧羊人,一个能倾听讲述的良友。
至19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社会达尔文主义“适者生存”思想的冲击下,之前的耶稣被认为过于消极和柔弱,一个强健的耶稣形象开始形成了。比如,左派的神学家沃尔特·罗森伯格(Walter Rauschenberg)认为耶稣既然将那些金钱交易者从神殿中逐出,那就表示他一点也不柔弱;右派作家布鲁斯·巴顿(Bruce Barton)在畅销书《无人知晓之人》(The Man Nobody Knows)中提出,耶稣能从下层商贩中挑选出12人,并将他们组织成一个征服了整个世界的教会,这表明他是一名伟大的首席行政官(CEO);而在主张“回到非洲去”的黑人领袖马库斯·加维(Marcus Garvey)的话语里,耶稣则成了一名富有战斗精神的黑色基督。
到了盛行摇滚乐和迷幻药的1960年代,对于生活在海特·亚许柏里(Haight-Ashbury,旧金山的一个街区)和好莱坞的嬉皮士们来说,耶稣甚至比摇头丸更能让他们兴奋。当时有一支知名的摇滚乐队即叫做“超级巨星耶稣基督”(Jesus Christ Superstar)。普罗特劳指出,当若干年后,这些嬉皮士们剪去头发,穿起西服,成为社会中坚,不可避免对现今的基督教产生巨大影响,其中包括培育了一个每年高达40亿美元的基督教零售业。
更让人惊奇的是,耶稣甚至在犹太教、伊斯兰教和佛教中也开始出现。比如在1925年,犹太教拉比(rabbi)斯蒂芬·怀斯(Stephen S. Wise)在卡内基会堂一场面对3000多人进行的演讲中公然宣称,耶稣是犹太人,犹太人应该接受他。虽然怀斯的讲话在当时引发了极大的愤怒,但不久后,“耶稣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拉比之一”的说法却被犹太教和基督教双双接受了。
普罗特劳认为,美国作为一个耶稣国家(Jesus nation)的事实并不能使自己成为一个基督教国家(Christian nation),但耶稣的广泛被接受,却导致出现了一种文化意义上的耶稣权威,这无疑有助于在这个国土上促成一个普遍的基督教传统。
当然,对于普罗特劳的耶稣形象在美国世俗化的观点,也有不少专家和学者持不同看法。《哥伦比亚新闻学评论》(Columbia Journalism Review)前执行主编迈克尔·梅森(Michael Massing)在对该书的批评中就表示,《美国耶稣》一书几乎没有提及美国天主教的情况,这或多或少会影响到它的说服力。此外,梅森还认为,美国目前正处于福音派复兴时期,有35%的基督教徒认为他们得到了重生。美国最大的两个教派浸信会和卫理公会分别拥有3400万和1400万的信徒(美国现任总统布什就是卫理公会的一员),他们对耶稣的看法比较传统,比如相信耶稣将会复活,等等。
《华盛顿观察》(1/14/2004 3:35)
- Re: 杰斐逊版“圣经”posted on 04/10/2004
如果是这样一本圣经,我根本不会去读。 很没有味道。
宗教与巫术在源头上很接近。宗教里的神迹正如超现实绘画,是想像的提升。 宗教不能与说教等同, 宗教家与motivational speaker (比如Tony Robins)的最大不同就是神秘性。宗教里的神迹就是这种神秘的体现。
宗教与实证主义放在一起实在荒唐,宗教是非理性的,神迹就是这种非理性的通俗解说。
Mysticism已经从宗教里渐渐消失了,变得越来越没有趣味,越来越实用主义。 就连瑜珈也变成了单纯只是强身健体的东东。东方宗教的神秘美全都给扼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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